平安消费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全处广大干部职工的平安消费责任认识,落实全员平安消费责任制,营建平安工作环境,建立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调动全处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平安消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实行平安消费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
一、平安消费责任风险抵押金缴纳数额
处班子成员每人缴纳平安风险抵押金1700元,中层人员缴纳1500元,一般职工缴纳1000元。
二、平安消费责任风险抵押金考核
全年完成各项平安责任目的,在本身工作岗位三未发生严峻平安责任事故的,年底抵押金返还并给予等额奖励;发生严峻平安责任事故的,年底扣除其押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查相关责任。
全处干部职工要结实树立平安责任终于泰山的的思想,立足本身岗位,扎实履行各项平安职责,杜绝各项平安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平安任务目的,为全处的各项工作营建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