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副部长平安岗位职责
协助部长负责做好本部职能职责的落实,部长外出时代行主持工作。
1. 负责组织制定矿山平安监管、监察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施行方法和本部业务范围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联络上级部门;负责矿山平安监察打算、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集中执法和矿井质量标准化、为矿山效劳的矿井施工、煤炭洗选等企业的平安消费监视检查工作;联络矿山科研院所。
2.负责矿山平安消费许可证工作,对矿山违犯平安消费许可证条例行为的调查;负责矿山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瓦斯治理、监控、瓦斯等级鉴定监视检查、停产整顿矿山恢复消费验收的审核、平安监控系统监察工作,对矿山平安消费违法
2、行为依法施行行政部罚。
3.负责参与矿山整顿整改、平安举报调查工作,对不具备平安消费条件矿井依法施行行政处分;负责矿山平安程度评估工作,对评估矿井施行分类指导和调查工作。
4.负责矿山平安监管协调和矿山平安监察、监管工作通报、信息交流、联席会议、结合执法工作和矿山工伤保险、平安风险保证金和矿山平安专项经费的监察工作;负责监察执法文书档案治理、检查地点矿山平安监管、监察业务范围内矿山平安监察执法文书使用工作。
5.负责监视矿山消费才能、通风才能核定工作,对矿山超消费才能、通风才能和超定员组织消费依法施行行政处分;负责组织矿山监察统计、监察分析、平安消费情况统计分析和本部大事记、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危及平安消费行为的调查工作。
7.负责参与平安设备三同时“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事故调查分析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推行使用工作。
8.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