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号:车辆质押借款合同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电话: 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乙方)借款方(质押人):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立此合同,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拍照号为: 型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1、机动车登记证书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3、身份证原件 4、身份证复印
2、件 5、车钥匙( )把 6、保险 7、车船使用税 8、购车发票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汽车内一切其他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汽车外观状况(见附表) 其它第二条 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人民币)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叁拾日(月)利息 %;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七条 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第八条 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
3、借款金额日加收0.5%违约金。超三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押物。第九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指定账户(或银行卡上),再提车验车。合同如需展期,则展期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保证条款1、乙方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2、乙方
4、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的部分归甲方所有。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第十一条 乙方保证: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
5、任;(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标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三)、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今后如因该质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甲方的损失时,乙方应负责赔偿。(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五)、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六)、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
6、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七)、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及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八)、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九)、乙方应协助甲方实现质押权并不会设置任何障碍。(十)、出于妥善保管质物之考虑,甲方对质物保管地点保密,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探查质物保管地点。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
7、、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 。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拥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 质物的占管:(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二)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
8、的价值出售(或债权转让)车辆。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 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 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剐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他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他任何赔偿。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他损失。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合同双方认定质押价值);因不可
9、抗拒因素造成质物损坏及殃及部分,甲方不负责赔偿。5、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 提示条款: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给予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兹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章)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1、车辆手续及车辆所有证件; 2、车辆过户委托书; 3、车辆交换证明; 4、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履行地点: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