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制度
为了加强事故治理工作,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缘故,汲取事故教训,研究分析事故发生规律,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平安消费,特制定如下规定:
㈠事故报告
1、装机队发活力械事故,必须立立即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缘故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由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2、发生消费责任事故,事故单位立立即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缘故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分管副经理,由调度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3、发生细微事故,事故单位必须立立即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及初步缘故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通知事故单位
2、分管副经理、平安分管副经理,由平安分管副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4、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向公司经理、平安副经理、分管副经理汇报。经理决断,调度室协助事故单位处理。
5、发生重伤、事故或一二级非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向经理、平安副经理、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总公司调度室及有关单位汇报,公司经理牵头组织处理。
㈡事故调查
1、装机队发活力械事故,由装机队分管副经理牵头,装机队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展调查处理。
2、发生消费责任事故,由调度分管副经理牵头,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室及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事故
3、调查组,进展调查处理。
3、发生细微事故,由平安副经理牵头,调度室及有关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展调查处理。
4、重伤及二级非伤亡事故,由经理牵头,公司平安治理领导组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展调查处理。
5、一级非伤亡事故,由总公司平安消费处牵头,总公司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进展调查处理。
㈢事故分析程序
1、机械事故由装机队在当天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2、消费责任事故,由调度室在两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3、细微事故由调度室在两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分管副经理。
4、一般事故由平安副经理牵头,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调度室和事故单位人员参加,三天内组织分析,把分析结果上报经理。
5、重伤、二级伤亡事故由经理主持,平安分管副经理、事故单位分管副经理、事故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两天内组织分析。
6、死亡事故、一级非伤亡事故,24小时内由调度室组织,公司经理主持,副经理、总公司有关领导及处室、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参加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