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应提早15分钟到达现场,并做好接班前的预备工作。
(2)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介绍系统运转情况,设备运转状态等内容。
(3)交班人应协同接班人共同巡视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转情况和各种绝缘平安器具,共用工具及仪表应齐全完好无丧失。
(4)遇到倒闸操作等情况或事故处理时应推迟交接班工作直四处理完毕。
(5)交班人应向接班人详细介绍本班未处理完待下班接着处理的各种事项。
(6)交班人应向接班人介绍本班的各种用电指标、用电量及向有关单位汇报等情况。
(7)在交接班记录中,如有领导特别指示,或其他通知需记录在备注栏内,以便通知下班次人员。
(8)交班人员认真、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由接班人员确定签字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