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区断路作业平安治理规定
1.定义
厂区断路作业
消费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展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阻碍正常交通的作业。
2.断路作业平安要求
2.1凡在厂区内进展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平安作业证》。《断路平安作业证》格式见附录。
2.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治理施工现场。企业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2.3厂区交通治理部门审批《断路平安作业证》后,要立即通知调度、消费、消防、医务等有关部门。
2.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平安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展断路作业。
2.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2、
2.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2.7断路作业完毕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厂区交通治理部门,然后由厂区交通治理部门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完毕恢复交通。
2.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平安作业证》的内容进展,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平安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2.9对《断路平安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平安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平安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回绝作业。
2.10在《断路平安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平安作业证》。
3.《断路平安作业证》办理
3.1《断路平安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3.2《断路平安作业证》由办公室审批。
3.3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办公室领取《断路平安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3.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平安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平安作业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平安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3.5断路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平安作业证》后,交平安消费科审批,并将办理好的《断路平安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平安消费科、施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