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高作业的平安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风电工程事业部工程建立高处作业平安监视治理,确保高处施工作业平安,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的平安,防止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治理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风电工程事业部工程建立期间的登高作业。
第二章 登高作业的根本要求
第三条 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需进展平安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进展现场作业。
第四条 担任登高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人
员,严禁参加高处作业;凡觉察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第五条 按照当时的天气情况,假设有迷雾、大雪、雷电或者超过
2、规定的风速时,禁止登
高作业。
第六条 夜间没有足够的照明条件,禁止登高作业。
第七条 参加登高作业,必需两个人一组。
第八条 登高作业按照规定必需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平安帽、平安带、平安鞋)。
第九条 平安带在使用前应进展检查,假设有破损,严禁使用,并定期进展静荷重试验,
试验不合格禁止使用。
第十条 平安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结实的物件上,或专为挂平安带用的钢丝绳上,
禁止挂在挪动或不结实的物件上。
第十一条 同一节塔筒的爬梯不同意两个人同时攀爬,一个人进入塔筒平台,盖好盖板,
另外一个人再进展攀爬。
第十二条 登高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
3、须装入工具袋,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
其他物品,以滑动、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作业平台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第十三条 在进展登高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在工作地点的下面
通过或逗留。
第十四条 现场工作的车辆应停在迎风面,与塔筒保持100m的间隔。
第十五条 使用塔筒内吊车时,严禁超载吊物体,承载物的重量不得超过吊车所承受的额
定重量,吊钩与物品袋捆绑结实,同时吊物时底下不准站人。
第十六条 严禁在风力机塔筒内吸烟。
第十七条 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络,按照现场情况装备必要联络工具,保持通畅,
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必须
4、穿袖口、裤脚、下摆收紧的棉质工作服,不准穿长衣服,不准
披着散发工作。
第十九条 在机舱或轮毂内作业,必须采取防止叶片转动的平安措施。打开机舱前,机舱
内人员要系好平安带,平安带应挂在结实结实构件上或平安带专用挂钩上。
第二十条 检查机舱外风速仪、风向标、叶片、轮毂等,应使用加长平安带,且风速超过
12m /s不得打开机舱盖,风速超过14m/s应关闭机舱盖。只有通过培训或纯熟的员工,才
能同意进入轮毂。在进入之前,必须使用高速转轴上的转子锁。
第二十一条 在机舱内工作时,与机械旋转部分保持一定的平安间隔。
第二十二条 工作完毕后应对所带工具和物品进展清点,如有丧失应查明缘故,并采取相应措施,且将塔筒内的脏污进展清理,拾掇完毕,按照登高的程序返回地面,关闭塔筒内电源。
第三章 附 那么
第二十三条 本方法由平安质量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