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 那么 ??????? 第一条? 为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实行“谁违章、谁下岗”,逐步实现“零违章”目的,保障员工消费活动中的平安和健康,保证电网平安运转,预防发生各类电力消费事故,教育、引导员工在消费活动中遵章守纪,特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发电单位。 ??????? 第三条? 各单位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各级平安监察机构、基层单位、班组应逐级建立职工违章记分卡,对违章人员进展逐级记分和考核。 ??????? 第四条? 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均有制止违章行为的权
2、力,各单位领导、平安监察专职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检查、监视本规定执行情况。各级治理人员、现场平安员应结合现场工作情况,认真履行平安监视职责,及时觉察制止违章行为。全体员工应自觉认识违章的危害性,积极主动地反违章。 ??????? 第五条? 反违章实行全员、全面、全过程治理和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各单位领导应对本单位的违章行为进展认确实查禁及考核,凡因自查、自纠不力,被上一级监视检查觉察的应负连带责任。本级查处的违章行为上级不重复处理。 ??????? 第六条? 平安消费实行重奖重罚的原那么,对反违章成绩明显和制止违章、防止事故发生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峻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
3、业、违犯劳动纪律等造成事故,按照分级考核原那么进展处分。 ??????? 第七条?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的同时,应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考核施行细那么,同时应补充完善适应于本单位的违章品种。 ??????? 第二章?违章定义 ??????? 第八条? 违章指公司系统范围内,所有员工(包括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中雇佣的临时工、民工等)在电力消费活动过程中,违犯电力平安消费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规定进展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 ??????? 第九条? 违章按消费活动组织与事故直截了当缘故之间的联络可分为: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治理性违章;从违章行为的性质
4、情节及可能引起的后果,一般可分为严峻违章和一般性违章。 ??????? 作业性违章--指在电力消费、基建中,不遵守平安规程,违犯保证平安的各项规定、制度及措施的一切不平安行为。 ??????? 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环境、设备、设备及工器具不符合有关平安工作规程、设计技术规程、劳动平安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施工现场平安标准等保证人身平安的各项规定的一切不平安状态。 ??????? 指挥性违章--消费指挥人员违犯劳动平安卫生法规、平安工作规程、技术规程及专为某项工作制定的平安技术措施进展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 ??????? 治理性违章--指从事电力消费、施工的各级领导者和行
5、政、技术治理人员在落实国家、行业、省电力公司有关平安消费责任制中不能真正到位,不能认真执行规程制度或借故不执行规程制度和某些规定,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有关规程、制度和措施,并组织施行的行为。 ??????? 第三章? 违章分类 ??????? 第十条? 按照员工违章行为的严峻程度,分为严峻、较严峻和一般性违章,分别为Ⅰ类、Ⅱ类和Ⅲ类违章。 ??????? 第十一条? 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严峻性违章(Ⅰ类违章): ??????? 1、无票作业(包括无票工作和操作;搭票工作;消票后不重新办理工作票接着作业;填写了倒闸操作票但未带操作票到现场等。规程规定可以不用办理工作票
6、和操作票的情况除外)。 ??????? 2、作业时制订了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而未按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执行的。 ??????? 3、不按规定进展验电和接地,装设接地线或推接地刀闸前不验电或只在电源侧验电,非电源侧不验电。 ??????? 4、未使用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器验电,或使用非接触式方法进展验电。 ??????? 5、过载使用起重设备或超速、超俯角、仰角情况下强行起吊,在带电设备附近进展起吊作业,平安间隔不够且无监护。 ??????? 6、使用以小代大的承载工器具。 ??????? 7、运转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峻脱岗。 ??????? 8、工作现场无监护人进展作业(含工作
7、监护人离开工作现场,未临时委派能胜任的工作监护人,使现场失去监护)。 ??????? 9、工作班成员还在工作或还未完全撤离工作现场,工作负责人就办理工作终结手续。 ??????? 10、运转人员同意未经本单位平安监察部门审查的非本企业人员,办理工作票手续。 ??????? 11、签发的工作票主要平安措施不全;工作负责人、许可人不提出意见而盲目执行者。 ??????? 12、现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擅自更改主要平安措施者。 ??????? 13、工作完毕,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就恢复设备运转,未按规定办理手续就进展试运转工作。 ??????? 14、调度员向无权接受调度命
8、令的人员下达调度命令。 ??????? 15、调度命令错误或误传调度命令。 ??????? 16、约时停、送电。 ??????? 17、事故抢修不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 18、未经许可,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 19、变电站电气倒闸操作时,不按规定审批,擅自使用万能解锁钥匙操作。 ??????? 20、五种恶性事故(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接地线,带地线合断路器,误入带电间隔,误登带电杆塔)和误调度未遂。 ??????? 21、未经批准,随意解除运转设备“五防”、报警、保护装置。 ??????? 22、 执行操作票时跳项或漏项操作(操作
9、票重要工程)。 ??????? 23、非当班的运转人员未经同意擅自操作运转设备者。 ??????? 24、倒闸操作无人监护,操作完一项未打“√”。 ??????? 25、不掌握现场作业情况,停错馈线或误送检修设备。 ??????? 26、杆上工作用突然剪断导、地线方法收放线。杆上有人作业时,调整或松动拉线(或临时拉线)者。 ??????? 27、高空作业不系平安带、不戴平安帽。 ??????? 28、高空作业转位时,失去平安带保护。 ??????? 29、更换杆塔拉线时,不打临时拉线;紧线时跨在导线上或站在导线内角侧。 ??????? 30、立起的电杆,在永久拉
10、线未全部装好的情况下撤除临时拉线。 ??????? 31、线路停电检修,未在工作地段两端按规定装设接地线。 ??????? 32、值班人员所做平安措施(包括接地线等)与工作票或现场实际严峻不符,已经履行许可手续的那么记双方违章。 ??????? 33、工作人员还在作业就撤除接地线。 ??????? 34、不具备带电作业资历人员进展带电作业。 ??????? 35、带电作业不按规定使用绝缘工具、屏蔽服。 ??????? 36、指挥存在重要缺陷或无电气防误功能设备送电,而没有采取相应平安、技术措施的。 ??????? 37、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 38、
11、电气作业开工前,工作负责人未进展平安交底(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工作现场情况和应留意的平安事项),作业人员在不明确带电部位的情况下,盲目开工。 ??????? 39、醉酒后驾驶或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的。 ??????? 40、其它违章行为经省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严峻违章的。 ??????? 第十二条? 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为较严峻性违章(Ⅱ类违章): ??????? 1、伪造别人名字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签发空白工作票或越权签票,倒闸操作票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未按规定审核签名,伪造别人签名。 ??????? 2、非工作班成员或票外人员参与现场工作。 ???????
12、 3、领导及专责人员在现场觉察违章不制止者。 ??????? 4、0.4KV停电线路上工作不按规定挂接地线者。 ??????? 5、挂拆接地线顺序错误和接地棒埋深不够者。 ??????? 6、输电线路停电清扫时,使用平安带未加后备保护绳者。 ??????? 7、凡列入年度和月度检修打算的大修、小修工程,未制订标准化作业指导书而进展作业。 ??????? 8、大型复杂、危险工作提早不看工作现场者。 ??????? 9、110KV及以上设备大修未事先制订大修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 ??????? 10、非电气作业人员或未经三级平安教育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无特种作业资历人员从
13、事特种作业(如带电作业、电焊、起重等)。 ??????? 11、聘用或分包未经平安监视部门资质审查合格的施工(承包)队伍。 ??????? 12、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不经审批进展明火作业。 ??????? 13、用草稿票进展倒闸操作。 ??????? 14、调度员下达调度命令未下达双重编号或发令时不按规定录音。 ??????? 15、需要保存的接地线、平安措施等或未办理终结手续,工作票不作交班记录。 ??????? 16、发、承包方之间不签定施工平安责任书。 ??????? 17、起吊工作中被起吊设备未按规定绑扎。 ??????? 18、驾驶转向器、制动器存在严峻缺
14、陷车辆的。 ??????? 19、工作现场辅助平安设备不全或不完全符合平安规程要求的。 ??????? 20、使用不合格的(含未经试验、超过试验周期)的平安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 ??????? 21、用高压验电笔推断接地相别者。 ??????? 22、高压试验加压过程中,升压不呼唱。 ??????? 23、高压试验被试设备两端不在同一地点时,另一端未派人看守;带电容性的试验品试验后不完全放电。 ??????? 24、检查人员、施工人员擅自操作运转设备者,将检修材料、工具及衣物等遗放在运转设备上。 ??????? 25、驾驶员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包括无本单位车准驾证人
15、员)驾驶。 ??????? 26、驾驶制动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等重要平安部件存在缺陷车辆。 ??????? 27、乘车人员迫使司机开快车或对驾驶员违章行为不予制止。 ??????? 28、酒后作业、酒后驾驶。 ??????? 29、单人巡线时从事登杆作业,单人巡视设备时,从事其它工作。 ??????? 30、操作中发生疑征询,不向调度或值班负责人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 31、在施工工作中,未经批准人同意,擅自变更施工方案。 ??????? 32、起吊重物时在起吊物下逗留、行走或从事其他工作。 ??????? 33、各类检修、施工、巡视未按规定正确使用和治理标准作业卡,或在工作前未进展风险分析。 ??????? 34、其它违章行为经省公司或单位安监部门认定为较严峻违章的。 ??????? 第十三条? 有以下违章行为之一的,为一般性违章(Ⅲ类违章): ??????? 1、经上一级调度许可的设备,未经上一级调度许可擅自进展操作或工作。 ??????? 2、经上一级调度下令限负荷的设备,下一级调度擅自送电。 ??????? 3、需上一级调度许可的操作,事先未向上一级调度申请,操作完毕后未及时汇报。 ??????? 4、在倒闸操作时,不模拟、不唱票、不复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