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石方施工平安规定一、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穿插路口应派专人指挥交通。交通危险路段要悬挂危险、限速标志或禁止通行标志,夜间用红灯示警。 二、土方开挖前,必须理解土质,地下水等情况,查清地下埋设管道、电缆和危物、有毒气体以及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加设标记。施工负责人必须向操作工人详细交底,采取平安措施。 三、机械挖运土方时应有专人指挥,挖掘机械、挖斗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须的平安间隔,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禁止挖斗前车辆驾驶上方回转。 四、在靠近建筑物、设备、设备、电线杆等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平安防护措施,开挖沟槽(坑)时应当按照土质情况进展放坡
2、或支撑,人工挖方必须保持横向2米,纵向3米平安间隔,放坡须自上而下进展,严禁采纳挖空脚底的操作方法。 五、高坡边坡处施工,作业人员应戴平安带,弃土下方或有滚石危及的范围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坡下严禁通行。清理路堑边坡上的块石、松动土时应从上而下进展,作业人员需带平安帽,边坡下方不准站人。 六、施工中如觉察小体滑动,坍塌迹象危及施工平安时,应临时停工,撤出人员机具,并报告领导处理,滑坡路段、开挖挡墙基槽,严禁全面拉槽开挖。 七、人、机配合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应交替进展,如必须在机械工作范围内进展人工作业,应停顿机械作业。 八、沟槽(坑)回填土、石时必须在两侧对称回填夯实,严禁从一侧直截了当填入,槽(坑、沟)下方不得有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