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吊装平安制度
1、参加吊装人员(包括民工),凡患有必脏病、高血压、贫血症、高度近视、耳聋、癫痫等病症者,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大桥吊装前,必须成立吊装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装吊组织及人员分工。落实岗位责任制,统一指挥。
3、吊装期间,应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络,保证吊装期间的正常供电,并做好自发电的预备工作。
4、吊装期间,应组织保卫小组,日夜值班,对施工现场进展保卫,并在装吊作业区设置防护拦或标志牌,严禁汽车和行人通过,参观人员需经领导同意后,在指定地点参观,不要成群结队在作业区内久留。
5、施工现场要有医务人员值班,并预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和抢救担架、车辆,在渡船上要装备水
2、中抢救器材,以保证及时抢救落 水人员。
6、墩台四周应设置平安可靠的护栏、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塔架、立柱要安装铁制楼梯,以供工作人员上下。
7、吊装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保持装吊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如、报话机等设备出现缺点,应立即停顿装吊,待设备修复之后接着吊装,缺点未排除严禁盲目操作及设备带病作业。
8、施工便道应远离吊装线,下面及四周禁止通过,否那么必须在装吊前进展改道。
9、吊装期间,要设立吊装专职平安检查员,对钢丝绳、转向滑车等设备,每天要进展屡次检查,运动部分要常加油,觉察征询题及时向工程领导汇报。
10、夜晚及天还未亮和大雾能见度不能通视全桥时,不得进展吊装作业,如遇大风及雷雨时应立即停顿停顿作业。
11、吊装小组定期和不定期进展平安检查,觉察隐患立即处理,觉察事故苗头,要检查缘故,加强平安教育,当出现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