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平安,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标准》的要求,特制定我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幼儿园疫情报告人的设置:
保健老师为我园责任疫情报告人,幼儿园其他教职员工、学生觉察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详细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报告工作;
2、定期对全园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展巡查;
3、负责指导全园学生的晨检工作。
三、疫情报告内容及时限:
2、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类似病症(如发热、皮疹、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园里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缘故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病症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缘故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惹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
3、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
五、幼儿园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幼儿园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老师觉察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病症、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展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应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展观察、询征询,理解学生出勤、健康情况,并将晨检结果记录在班务日志上。如觉察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病症(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要进展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觉察、早报告。
2、班主任及课任老师应当亲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关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疑心,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觉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