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平安行为标准(1)工作前应检查、清点应带的工具、仪表、零部件、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保持良好的状态。 (2)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操作,必须填写工作票。 (3)检修、安装、挪移机电设备、电缆时禁止带电作业。 (4)井下电气设备在检查、修理、搬迁时,应由两人协同工作,互相监护。检修前必须首先切断电源,经历电确认已停电后再放电,悬挂接地线,操作手把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后,才同意触及电气设备。 (5)操作高压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高压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 (6)井下电气维修工工作期间,应携带电工常用工具,与电压等级相符的验电笔和便携式瓦斯检测仪。 (7)井下使用一般型仪表进展测量时,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般型携带式电气仪表,只准在瓦期浓度为1%以下的地点使用。 在测定设备或电缆绝缘电阻后,必须将导体完全放电。 被测设备中有电子插件时,在测量绝缘电阻之前,必须拔下电子插件。 (8)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对检修工作进展检查验收,撤除临时接地线和摘掉停电牌,清点工具,确认无误后,恢复正常供电,并对检修设备进展试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