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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doc

1、精品文档合同编号:(按合同编码规则) *市*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写明具体项目具体合同名称) 甲方:* (写明甲方营业执照全称) 乙方:* (写明乙方营业执照全称) 年 月 日*市*项目售楼处物业服务合同本协议于_ _年 月 日由 与 在中国 订立。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法人代表:地址: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都是具有合法经营权的企业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为“【 】售楼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1.总则1.1甲方委托乙方

2、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1.3乙方不承担亦不享有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 ”因销售而产生的收益、风险及后果。1.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条例。2.名词释义2. 1在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具有下文所赋予之含义:(1) :指坐落于 地上的建筑群体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公共区域等日常维护保养。(2) 物业管理人员: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所派出的人员。(3) 物业管理服务费:指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而获得的,由甲方定期支付的

3、服务酬金。甲方所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已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和收益以及政府依法征收之所得税和其他税赋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本合同以及附件中的所涉及的薪金、津贴、福利和社会保险均系为了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明细,并不代表甲方直接向物业管理人员支付该等费用,也不意味着甲方与物业管理人员存在任何劳动关系。2. 2在本合同中,凡提及任何立法之处,须理解为中国政府或“ ”售楼处所在地政府制定并已发布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如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修改使任何一方的经济利益发生重大变化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并对本合同的有关条款做必要的修改或调整,以

4、维护双方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利益。3. 物业管理服务形式3.1乙方将派遣安管部、保洁部、工程部等物业各部门服务人员到“ ”开展工作,以保证甲方物业情况的正常运行。3.2甲方通过物业管理大管家或乙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传达对乙方现场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甲乙双方应经常召开例会,乙方分管负责人(物业大管家)每月至少出席例会一次,避免交叉管理。3.3如甲方需要额外增加工作人员的应提前告之,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予以增加,甲方应支付相关增加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届时由当事人协商书面确定。4.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和内容4.1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区域范围为:“ ”售楼处、样板间及销售动线。4.2乙方为“ ”提供的物业管理服

5、务内容包括公共区域定期清洁检查及简单维修;公共区域清洁包括:公共走廊、公共道路的日常清洁;公共设施设备:包括:电器插座、电器开关、暖气设备定期检查出现较大问题马上知会开发项目工程部整改;(一) 综合管理(1) “ ”售楼中心根据地产板块营销中心制定的 操作指引执行;(2) 对“ ”售楼处区域进行安全普查,根据甲乙双方确认的普查结果确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具体要求并提交甲方,甲方将对前述乙方提出的要求进行审核,并负责具体的安全设施完善工作;(3) 工服由甲方提供,费用纳入甲方销售部管理费用;(4)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选聘符合甲方要求的管理人员上岗;(5) 向甲方提交审核现场物业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操

6、作守则和工作流程标准等文件,并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物业管理人员需达到甲方要求后方可上岗。(6) 物业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化、人性化等多元化为一体的服务管理素质;(7) 建立起应对各种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理机制和预案报甲方审核备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并保证一旦发生公共突发事件,前述机制和预案能随时投入运行。(二) 公共秩序维护(1)制定公共维护秩序流程:根据甲方确定岗位区域进行安全秩序维护,及礼宾接待服务,保障销售现场秩序正常。(2)制定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的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上述事件,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三)消防管理(1) 制定健全的

7、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及火灾消防预案;(2) 定期进行消防训练,保证物业管理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3) 乙方应保证物业管理人员在发生火灾或者其他消防事件时,及时报警,协助消防人员疏散、救助被困人员。(四)服务管理制定现场服务人员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5.甲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的物业管理人员无偿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具体包括:电话线,网线,办公家具、办公场地,但是电话费由乙方自行承担或者由甲方在支付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直接抵扣。5.2乙方物业管理人员由甲方审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人选,乙方在接到甲方调整人员通知后三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5.3

8、甲方应当及时回复乙方提出的关于“ ”区域物业方面的改善要求,并不能要求乙方预付任何应付外包公司、员工、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的费用。紧急时,乙方代为垫付。5.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文件,如所提供文件属乙方机密,乙方有权拒绝提供,但需向甲方解释相关内容。5.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针对“ ”区域物业管理及服务中的不足制定并负责实施经甲方认可的管理文件。5.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有异议的,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在5天内给予回复并在20天内给予改正。5.7“ ”区域的预算需经甲方书面批准,甲方在乙方提交的预算书上盖章即代表甲方对预算的认可。5. 8 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

9、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证不就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与任何第三方进行协商,做出承诺,达成协议及存在其它契约关系,但是经乙方同意的除外。6 .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办理“ ”售楼处区域的进场手续,并与当时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的相应交接手续,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顺利交接。6.2 乙方接管“ ”区域前,应与甲方对“ ”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和配饰物品进行登记并拍照存档,确定现场物品的实际情况,办理接收手续并签订交接清单,该清单需双方派出代表签字确认,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无论如何该等交接手续必须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办理完毕。6.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妥善保

10、管交接清单上所列的所有设施设备和配饰物品,因为乙方或者乙方物业管理人员的过失或管理不当造成“ ”区域内任何设施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直接抵扣得以受偿。6.4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照甲方销售案场作业指引要求和标准提供服务。6.5 乙方应当对招聘的派遣物业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服务水平达到甲方要求。6.6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间内,经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各岗位服务人员。6.7 乙方的物业人员应忠实履行义务,提供周全的物业管理服务。6.8乙方应当确保其派出的物业管理人员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以

11、及甲方制定的有关管理规定和制度(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应提供上述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因为乙方或者其物业管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包括第三方向甲方主张赔偿),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予以直接抵扣而受偿。6.9乙方应当自行负责其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衣食住宿、工资薪金以及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乙方应当确保其具备合法且完整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制度,并合理解决其派驻“【 】售楼处”区域人员的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甲方无意聘任乙方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或与之发生劳动关系,无论如何,乙方与其物业管理人员之间的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亦不得构成乙

12、方拒绝履行本合同的抗辩,因为乙方与其员工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或者社会保险纠纷造成本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并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除应负责自行解决外,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物业管理服务中直接抵扣而受偿。6.10乙方应当为其派驻“ ”区域的人员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健康险等履行本合同必须的所有保险,并及时向甲方提供保险持续有效并无欠付保险费的证明。6.11 “ ”区域内包括:公共区域、电气设备、公共环境等出现墙体开裂、漏水、电气设备等非人为损坏等现象时,经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要立即委派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直至合格。6.12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十

13、日内完成交接手续,在办理交接手续以及撤离“ ”区域时,乙方应当维护 ”区域的正常秩序。7.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根据本合同所列之服务范围,甲方同意按以下标准向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7.1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甲方书面认可的“ ”区域物业管理测算标准,每月的15日前甲方应以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上月度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扣除应直接扣除的违约金或其他费用)。7.2每月工作评定采用分值计算方式(请将评分细则作为附件),甲方将对当月任务单中工作内容进行逐项评分:当综合分平均为95分以上,月费为完全履行时月费的100%;当综合分平均为85-95分区间,月费为完全履行时月费的95%;当综合分平均为80-

14、85分区间,月费为完全履行时月费的90%;当综合分平均不足80分时,月费为完全履行时月费的80%;如果连续二个月甲方评定的综合评分不足60分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如双方对上述月费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可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解约申请。7.3如果需要任何管理测算范围外的资金,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就资金的具体用途向甲方提交书面说明;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应在下月20日前支付上述费用。7.4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期支付费用,逾期超过15日后,甲方应每日按所欠费用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滞纳金。如甲方连续两个月以上未支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须支付乙方实际提供服务期间的

15、欠付物业服务费。8. 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以及续约8.1物业管理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但甲方需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8.2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甲乙双方应就续约事宜进行协商,截至合同届满前一个月仍未就续约事宜达成一致的,本合同将在期满时自动终止;双方同意续约的,应当另行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8.3双方不同意续约的,甲方有权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就“ ”区域的物业服务事宜与其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洽商,并有权要求乙方向该其他服务企业提供“ ”区域物业状况的相关明细以及办理物业的交接手续,以保证本合同解除后“ ”区域物业仍然处于良好状态。9. 违约责任与争议

16、解决9.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违约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如属双方的过失,甲方有权将该部分损失从应付的物业费中预先抵扣。9.3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解除后,因对方违约造成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仍有权继续向违约方主张损害赔偿。9.4凡因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以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在解决纠纷期间,除去纠纷的事项以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事项。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10. 合同的修改、变更和终止10. 1 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更

17、,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10. 2 双方同意根据下列情况可提前终止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终止合同;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三个月,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10.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洪水、台风、地震、战争、政府规划变更等合同任何一方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控制的事件;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时立即告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证明文件。不可抗力结束后,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继续履行事宜。10. 4本合同依据10. 2条提起终止的,除另行达成书面协议外,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合同解除之后的损失。10. 5本合同的执

18、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对本合同相关内容履行不当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通过各种形式限期改正。如违约方未按指定期限改正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10. 6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三个月,自解约方收到催告通知之日起算,解除权的异议期为十五天,自解约通知送达之日起算。11.保密11. 1甲、乙双方从对方处获得的商业机密,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11. 2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内容与相关联附件及任何一方视为保密的资料。11. 3前款所列保密义务期限为合同有效期满后一年。12.其他12. 1在本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同意在各自进行业务推广及制

19、作有关宣传资料时,应用对方公司名称及服务标识,并且双方因此额外向对方收取任何费用。双方每次在使用对方的品牌时,需要告知对方并获得对方的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13.附则13. 1除非另有约定,本合同所指通知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3. 2本合同所指的书面通知可以以挂号邮寄或者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接受通知一方其通讯地址为本市的,自通知发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已经送达。通知发出日期以寄出邮局戳或以快递公司签认为准。13. 3本合同所指的当事人的通讯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以主合同首部列明的通讯地址为准,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由于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的,自

20、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13. 4本合同后附的捌个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 5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对本合同的解释发生异议时,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解决或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 6本合同文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壹份。13.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甲方: 乙方:单位名称(章):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签章):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合同执行负责人:电话:开户行:账号:单位名称(章):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开户行:账号:-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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