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华学校中学生运动会竞赛方案
一、主办单位:南华学校体育组
二、竞赛日期与地点:
1、时间:2009年10月上、中旬。
2、地点:学校操场
三、项目设置
1、田径
中学男子甲组: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400 m栏(栏高1.00米、栏距8、9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1.5kg)、标枪(700g)、铅球(6kg),4×100m接力,4×400m接力。
中学男子乙组: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110m栏(栏高1.00米、栏距8、9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标枪、铅球、4×10
2、0m接力、4×400m接力。
中学生男子丙组:100m、200m、400m、800m、1500m、50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1.5kg)、标枪(700g)、铅球(6kg)、4×100m接力、4×400m接力。
中学女子甲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400 m栏(栏高0.84米、栏距8.5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1kg)、标枪(600g)、铅球(4kg)、4×100m接力、4×400m接力。
中学女子乙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100m栏(栏高0.84米、栏距8.5米)、跳高
3、跳远、三级跳远、铁饼(1kg)、标抢(600g)、铅球(4kg)、4×100m接力、4×400m接力。
中学生女子丙组: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标枪、铅球、4×100m接力、4×400m接力。
2、篮球(分甲组,乙组)
3、乒乓球(分甲、乙组)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5、羽毛球(分甲、乙组)男、女单打,男女双打
四、参赛办法:
1、田径:以班级组队,每队报领队1人,教练1人,甲、乙、丙组男、女运动员各10人。每人限报二项(接力除外)。
2、篮球:
(1)以班级组队,可报1—2支男队、女队限报一个队,乙组可报男女
4、各一个队。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8—10人(不准超过)
3、乒乓球:
以班级组队参赛,甲乙组可分男、女组队,人均各5人。
5、羽毛球:
(1)以班级组队参赛,甲乙组可分男女组队,人数各5人。
五、运动员条件与资格审查
1、组委会资格审查组在赛前、赛中、赛后,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和取得的成绩名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须向运动员资格审查组提出有本队领队签名的申诉书。
六、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篮球竞赛规则》、《乒乓球竞赛规
5、则》、《羽毛球竞赛规则》进行。
2、篮球分两组,按抽签分比赛场次,每组1—2名决出1—4名,3—4名决出5—8名。
3、乒乓球与羽毛球采用单败淘汰制。
5、田径各项报名在7人(含7人)以上,录取前6名,不足6人(含6人)减1录取名次。篮球、足球不足3个队取消该项比赛。篮球、足球录取前三名,乒乓球和羽毛球和武术录取各项的前三名。
6、计分办法:
(1)田径各项目前六名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2)篮球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一场不计分。如遇两队积分相等,则按该两队比赛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的队相互
6、比赛胜负场数多少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得分之和/失分之和,得失分率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按所有比赛的得失分率排列名次,总得失分多者名次前列。
(3)乒乓球与羽毛球不计入团体总分。
七、奖励办法
1、分团体和个人两项设奖,团体奖励田径、篮球前三名;个人奖励田径前六名,乒乓球、羽毛球前3名。
2、体育道德风尚奖:田径以班级为单位评选3个,篮球以参赛队为单位评3个。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体育组老师担当。
九、报名与报到
1、定于2009年10月9日上午9:00在体育组办公室报名,请各班领队或教练1人参加。各种报名表、运动员资格审查表必须由仲裁委员会盖章(逾期不再办理,作弃权)。
2、裁判员和各参赛队于赛前一天报到。
十、经费
本次运动会的经费由学校董事会筹备。
十一、其它
1、每名运动员准备一寸彩照两张,领队、教练每人一张,报名时上交。
2、篮球队须按《篮球竞赛规则》的规定,备齐深浅两套比赛服装,否则,不准上场比赛。
3、田径队队员须备齐比赛所需的服装、钉鞋等比赛用具。场地和比赛器材大会提供。
十二、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体育组。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联系地点和联系人:体育组办公室,曹发林老师。
2009年9月28日
南华学校体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