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6其他工程 第 2 页 共 2 页
六、其他工程说 明
一、 本章使用木材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除木雕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0外,其余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5。
二、 本章定额所注明的木材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图纸所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枋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
三、 本章定额项目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 本章定额中,货架、柜类子目均不包括油漆和防火涂料,铁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
2、漆,如设计需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五、 招牌基层:
1、 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立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蓬、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执行。
2、 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 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六、 美术字安装:
1、 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 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3、 其他面指铝合金扣板面、钙塑板面等。
七、 压条、装饰条以成品按在为准,如在现场制作木压条者,每10米增加0.25个工日,木材按净断面加刨光损耗计算。石材
3、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不再另计。
八、 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角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九、 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 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34系数。
2、 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6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3、 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以1.2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4、 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1.8系数,材料乘以1.1系数。
十、 暖气罩挂板式是指挂钩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入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定额子目执行。
十一、
4、货架、柜类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面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见本章附录。
十二、 牌面板、店牌项目分无框和有框,均不含美术字的制作。美术字可按相关项目另计。
十三、 透光彩子目不含电气安装部分。电气安装部分套用《全国统一安装预算定额》相关子目。
十四、 壁画、国画、平面浮雕、立体浮雕均含艺术创作、制作过程中的再创作、再修饰、制作成型、打磨、上色、安装等全部工序。聘请名专家设计制作,可由双方协商结算。
十五、 本定额的白水泥立体雕塑是指设计、制模、制作一个雕塑的价格(玻璃钢立体雕塑按本定额白水泥雕塑子目套用),同一设计,同一模具的白水泥雕塑制作二个或二个以上者,其人工
5、机械乘以系数0.30。
十六、 罗马柱如设计为半片安装者,罗马柱含量乘以系数0.50,人工及其材料不变。
十七、 不锈钢造型项目,不论简单、复杂形式,均执行本定额。
十八、 电脑割字(或图形)不论字别、字形;不论简单、复杂形式;不论大小,均执行本定额。
六、其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货架。柜橱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二、 收银台、试衣间等以个计算,其他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三、 招牌、灯箱:
1、 平面招牌基层按正立面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凸凹造型亦不增减。
2、 沿雨蓬、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
6、算。
3、 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 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四、 美术字安装按字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五、 压条、装饰线条、挂镜线均按延长米计算。
六、 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七、 镜面玻璃安装、漱洗室木镜箱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八、 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安装以只或副计算。不锈钢旗杆以延长米计算。大理石洗漱台以台面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面积)。
九、 混凝土书架、碗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7、
十、 博物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含底部小柜及柜门。
十一、 牌面板 、店牌制作工程按块计算。
十二、 窗帘布制作与安装工程量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十三、 壁画、国画、平面雕塑按图示尺寸,无边框分界时,以能包容盖图形的最小矩形或多边形的面积计算。有边框分界时,按边框间面积计算。
十四、 立体雕塑(除木雕按立方米计算外)按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重叠部分1.5米以内乘以系数1.18。超过1.5米分别计算。
十五、 不锈钢造型,以平方米为单位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同一造型中有管、圆、板、球组合者,应分别计算,分别套项。球造型,如果是半球,大于1/2者,执行球定额,小于1/2者,执行板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