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吐曼塔勒乡2011年度安居富民工程建设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十次全委(扩大)会、县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把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保质保量地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给我乡2011年度750户的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乡人民政府决定与各村签订《吐曼塔勒乡2011年度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各村要充分认识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今年的计划任务。负责联系村乡领导要亲自抓,村支部书记具体抓,把实施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
2、务,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到户。坚持在上级政府统一政策指导下,做到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确保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工作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主体力量是各族群众。要依靠群众、动员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施工队伍工作,按照规划的总体要求和专业设计部门设计的施工图纸,将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好。
三、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有关技术规范,建立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责任到人,监督到户,做好达标验收工作,消除各种质量和安全隐患,使安居富民工程达到农民群众放心居住的要求。
四、根据安居富民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3、工作。
五、要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各村和联系点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各村任务完成期限为2011年11月30日,对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给予表彰,并按照每户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将按照地区、县有关文件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责令该联系村的乡领导向乡党委、政府写出辞职报告,村党支部书记就地免职,并按照每少完成一户200元的标准上交罚款。
附:吐曼塔勒乡各村2011年度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计划任务表。
乡长:
负责联系村乡领导:
4、 村党支部书记:
2011年 月 日
吐曼塔勒乡各村2011年度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计划任务
序号
单位(村)
建房任务(户)
责任人
联系村乡领导
村支部书记
1
一村
30
张新红
吾斯曼·吾吉
2
二村
30
努日姑·依明
克力木·吐来克
3
三村
30
付全城
玉素因·力提甫
4
四村
30
吾斯曼·色依提
买买提明·吐尼亚孜
5
五村
30
买买提·吐孙
6
六村
110
李健全
7
七村
30
詹传银
8
八村
80
柴自隆
艾买尔·亚森
9
九村
30
努尔兰·阿布都拉
10
十村
30
台金玉
阿布力孜·沙吾提
11
十一村
30
莫明·艾买尔
亚森·肉孜
12
十二村
140
张龙
艾尼瓦尔·吾拉因
13
十三村
120
肉斯坦木·合力力
依明·艾合买提
14
十四村
30
艾尼瓦尔·依明
买买提明·阿吾提
合计
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