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1:
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
(试行)
为扎实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省农机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1年以上,成员数30人以上,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挂牌经营。名称、业务范围、社员组成、组织机构与管理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一年来无死亡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违反政策、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二、评选标准
(一)硬件设施
1、机具:从事农田作业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大中型拖拉机、联合
2、收割机、插秧机等动力机械20台以上;从事其它农机服务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拥有相应机械设备10台(套)以上。
2、基础设施:办公、培训用房50平方米以上,有电话、传真、开通互联网等自动化办公设施,机库棚200平方米以上或机具入库率60%以上。维修能力达到《农机专业合作社维修间基本配置》要求。
3、人员。农机操作、维修人员拥有相应驾驶操作证和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100%。
4、服务能力。年作业服务面积2万亩以上,或年农机经营服务收入100万元以上。带动或服务农户500户以上。
(二)组织管理
1、依据《章程》,建立健全合作社组织机构;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科学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岗位
3、责任制。规章制度、机构设置、岗位目标、责任人员等张榜公布。
2、社员入社建立社员档案,核发社员证。明确退社自由。
3、合作社重大事项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成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成员(代表)大会及日常理事会等会议、活动有记录,存入档案。
(三)财务管理
1、合作社单独建账,有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制度和完整的会计资料,定期向成员公开合作社账务。
2、合作社对社员出资进行详细登记,签发股权或出资证明,建立成员账户。
3、按《章程》规定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合作社具有一定的资本积累。
(四)生产管理
1
4、合作社具有为成员提供作业信息、维修服务的能力。
2、合作社机械作业实行统一调度、统一作业、统一标准、统一收费。
3、执行《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示范文本,合作社与作业对象签订作业合同,作业服务签约率80%以上。
(五)公益性服务
1、积极配合农机管理部门依法开展农机管理,机具登记率100%。
2、组织成员参与农机技术和安全生产培训,每年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示范展示活动不少于2次。
三、评选程序
1、县(市、区)农机部门按照基本条件和评选标准组织推荐,如实填写《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报市农机部门。
2、市农机部门对各县(市、区)推荐材料进行
5、审核,好中选优进行排序,统一上报本市示范社评选材料。
3、省局组成评审小组对各市上报评选材料进行初审,报局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安徽农机化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评选出来的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省局在全省农机系统通报。2010年省局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在示范社中推荐。
附件2: 安徽省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推荐表
名称
登记时间
住所
成员出资总额(万元)
法定代表人(理事长)
成员总数(人)
姓名
身份
联系电话
服务农户(户)
服务收入(万元)
主要
农业
机械
种类
数量
主
6、要
维修
设备
种类
数量
设施场所面积(平方米)
办公用房
培训用房
维修车间
机库棚
作业服务面积(亩)
机耕
机播(插)
机收
秸秆还田
深耕(松)
机械植保
其它
内部
管理
章程○ 会议制度○ 财务制度○ 分配制度○ 培训制度○
社务公开○ 建立档案○ (以上内容如果有,在○内划√)
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农机修理工技术等级证书1份,一年内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各2次,成员(代表)大会会议记录1次,成员账户(复印1-2页),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成员权益变动表各1份
农机专业合作社工作概况(500字以内,可另附纸)
县级农机
部门意见
市农机
部门意见
省农机局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