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变更状况
版次
生效日期
变更页码
制定/变更内容摘要
备注
A0
全部
新编制
受 控 文 件 签 发 记 录
部门
分发
签收
部门
分发
签收
人事部
V
计划部
V
生产部
V
采购部
V
质量部
V
销售部
研发部
V
2、
仓储部
V
工程部
V
受控盖章处
拟制
审核
批准
1、
2、
范围
目的
对公司购入的原料、成品抽取样品的种类、数量、保存的管理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来料检验和生产制程的所有留样。
3、
责任
本文件由质量人员(IQC/IPQC/QE)负责实施。
4、
定义:
原料样品:即原材料样件(提供给IQC用于检查、测试的原材料的样件)。
成品样品:即电池生产车间与烟弹/雾化头生产车间所生产的成品。
5、
成认物料/ECN变形/新品/实验室测试品/客户样/标准样:依据原料样品及成品样品定义. 内容留样
3、种类包括:原料、成认物料、成品、ECN变更、实验室测试品、新品、客户样、标准
样。
5.1 留样数量5. 2. 1
5. 2. 1
5. 2.2
5. 2.3
5. 2.4
5. 2. 5
5. 2.6
5. 2.7
5. 2.8
原材料:塑胶料1穴/批、五金料2PCS/批、电子料1PCS/批、包材1PCS/批;
新物料:5PCS/批;
成品:电池成品1PCS/每批次号,烟弹成品10PCS/每批次号,雾化头成品10PCS/每批次 号;
ECN变更:前三批5PCS/每批次号;
实验室测试品:依据测试数量;
新品:5PCS/批
客户样:依据实际数量;
标准样
4、2PCS/机种;
5.2 留样来源5. 3. 1
5. 3. 1
5. 3.2
5. 3.3
5. 3.4
5. 3.5
5. 3.6
5. 3. 7
来料检验在对原料进行检验时,按留样数量5. 2留样。
生产制程在对生产制程过程中,由IPQC按留样数量5. 2留样。 ECN变更,原材料由IQC按5. 2留样,成品由珏(^按5.2留样; 实验室测试品,由实验室按5. 2留样; 新品,由茄(^按5.2留样;
客户样由QE按5. 2留样;
标准样由QE按5.2留样;
5.3 留样的登记、储存
5. 4.1来料留样,由检验员抽取样品做好标识并在《留样
5、记录表》DQF-C-49登记相关信息,放 入来料留样区;成品留样,由IPQC抽取样品做好标识并在《留样记录表》登记相关信息,放入 成品留样区。
5. 4. 2留样按原料、成品分别放置于不同位置。
(1)原材料按批次号依次摆放整齐。
(2)成品分种类按批次号依次摆放整齐。
(3)客户样原件统一放在成品样品室,现场使用由QE复制或到样品室借阅;(4)实验室测试样由现场进行保管。
(5)其它依它)、(2)放置。
5.4. 3样品室内要保持整齐清洁,定期进行清扫、通风、确保存样能在规定的温、湿度下存放。
5.4.3.1 正常温度:20-35℃,湿度:45%-85%RHo注油类产品温度:20-24℃,湿度:>55%RHo
5. 5留样的保存期限
原料、成品的保存期限为一年。
5. 6留样的处理
5. 6.1留样产品是供观察、研究及摸索产品在保存期限内质量变化规律之用,任何人不得领用。
5. 6. 2观察期满的留样,由品质人员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后给出处理方案方可处理。
6、相关记录
6.1《留样记录表》6.2《留样标签》
批次号:
留样名称:
留样人:
留样日期:
留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