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UPVC管材(件)过程品检和自检作业规程
1.目的
对过程中的产品进行规定的检验和试验,确保未经检验和试验及不合格的产品转序或入库。
2.范围 适用于过程和产品的检验。
3.职责
3.1 品检人员负责对过程和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2 技术课负责对过程和产品的符合性提出规定要求并审核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3.3制造课负责根据技术资料的规定要求,进行过程的监视和确认以及产品的首检、巡检。
4.程序
4.1 品检人员作业规程:
4.1.1 依照产品规定或客户要求,审核《制造指示卡》。
4.1.2 品检人员采取抽样检验和试验方式进行,抽检
2、数量每一批要符合GB2828抽样规定。
4.1.3 品检人员根据产品规定的相应出厂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如外观、尺寸、物性等)。
4.1.4 品检人员每隔1小时对各机台产品进行检验和试验,或对每一批产品相隔1小时的抽样产品检验和试验。
4.1.5 将检验和试验结果记录于《UPVC管材(件)检查记录表》内。
4.1.6 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品在《缴库传递单》上签字,判合格入库,翻绿色牌;不合格品在《缴库传递单》上签不合格品(或标注标识,提出剔除),并讲述原因,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置,翻红色牌;待判品,翻黄色牌,提报并组织,由管理者代表及各部门负责人现场处置判定。
4.1.7 对
3、过程中发现质量异常情况时,品检人员立即向领班反映,领班在最多1小时内 (视产品规格)进行调整解决,品检人员追踪,如不能解决,品检人员立即向生产技术部主管发出《品质异常单》。记录异常发生时间,产品异常情形,生产技术部责成领班在《品质异常单》上说明异常原因和解决措施,再返回品检员,品检员后续追踪结果,由技术课提出纠正措施,制造课依纠正措施实施。
4.1.8 对特殊过程品检员要监控确认过程符合规定要求,授权领班在其过程中进行检验签字,领班要确认特殊过程符合规定要求并签字确认(如配料比、热混、冷混、挤出等过程)。
4.1.9 品检人员每日汇总检查结果记录于《品质检查日报表》,每周将品质状态、异常情
4、形排列图、控制图等分析记录,报管理者代表。
4.1.10品检人员每月末将本月质量检查情况记录于《品质检查记录表》内,报管理者代表。
4.1.11品检人员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七天产量为一批,进行出厂项目的物性,力性试验,按同配方抽取同规格的产品样数(2根以上)进行出厂检验。液压试验依照试压规程要求,更严格采取工程压力的3-3.5倍试压,并保压1小时。试验记录在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单内。
4.2 自主检查和试验规程
4.2.1 各机台领班和操作人员在确认过程和组模(与制造指示卡比较)无误后,每班依据《制造指示卡》检查首件产品并填写首检记录《UPVC管材自主检查记录表》,如首件产品不合格,重新调整
5、直到首件产品合格后,品检人员签字确认后可批量生产(夜班首检产品由领班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必须体现在《UPVC管材自主检查记录表》内,形成交接班制度之一。
4.2.2 批量生产后,每隔1小时各机台操作人员抽检产品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UPVC管材(件)自主检查记录表》内。
4.2.3 操作人员在制程中有异常时,立即采取调整控制措施,并报告领班。领班在调整1小时后报生产主管。
4.2.4 各机台操作人员要将每隔1小时所制造的产品码放在车架最上部,并将承口相互错开,由品检人员全数检查,以判定过程生产的符合性。
4.2.5品检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对《UPVC管材自主检查记录表》进行查验,与同期品检记录比较,发现有较大差异时向生产部主管反映,主管分析原因予以解决。
4.2.6各机台操作人员负责对产品的交检保护和保持车架之间的适当距离。以便品检人员检查 。
4.2.7各机台操作人员的检查记录表,由领班签字交制造课长签字,报生产技术部。
4.2.8各班组成员填写《缴库传递单》,将《缴库传递单》送品检人员,每个班组负责将待检产品的车牌翻白色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