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组织参加福建省第十四届大学生健美操比赛活动经费预算的报告
院领导: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体育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第十四届大学生运动会健美操竞赛的通知,经领导同意,我部门已经组织30人参加比赛,以展示我院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使活动正常进行,必须要有经费保证。现将预算报告如下:
比赛内容:(1)集体徒手健身健美操规定动作(普及组)或集体徒手自选健身健美操每队只能选一项,单项成绩分别录取。
(2)集体轻器械自选健身健美操
(3)舞蹈花球啦啦操
训练时间:周二16:00—18:00,周三16:00—18:00比赛时间8
2、月(组委会具体通知)
领队:郑旭东 训练教师:陈红宇,李巧燕
1、训练的队服一人2套×30人×100元=6000
2、比赛的服装:200(一套)×30人=6000元,
3、教师训练课时:每周每人八节,
4、七月份30名学生每天留校训练一天补贴10元(包吃住)×30人×30天=9000
5、化妆品约200元、
6、制作音乐带、专家指导等2000元
7、轻器械健身操所需器材踏板:200×8=1600
(还有学生的保险,吃住和伙食,你看下还有什么要加的)
合计1.596万元。
报告当否,请批复。
校党委宣传部
200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