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内涵及现状
1989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一章第二条说明,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随着全球及我国经济的发展,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环境状况日益恶化,大气、水与海洋污染日益严重,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许多物种正濒临灭绝,森林的过度砍伐与矿产资源的过渡开采都给人类生存与发展带来了现实的与更严峻的潜在威胁。环境资源的稀缺性逐步表现出来,环境问题正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治理环
2、境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目前世界各国都被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困扰着。人类作为高级动物如此智慧,能研制出航空母舰、飞向太空、克隆出小羊多利,为何在环境面前变得如此无奈。环境问题真的就这么难以解决吗?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是技术不够先进吗?是设备不够精良吗?还是制度设计不合理?
2.环境问题的复杂性:技术与制度谁更重要
环境问题宽泛而复杂,涉及到技术层面、管理层面、制度层面。技术层面:研究治污防污的有效技术、环境质量的标准设定、生态保护区的设立等等;管理层面,如何按照既定制度有效组织安排生产;制度层面:设计制度,合理构建各相关主体的产权与利益关系,如排污企业、受污染经济主
3、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环境与生态问题研究中曾有过争论:技术与制度哪个更重要。经过多年的环境保护实践,证明制度是更为重要的因素,好的制度才会催生出好的技术,如果制度设计不合理就会抑制高效率的环保技术的产生,目前我国治理污染的政策制度比较单一,以收取排污费为主要形式。但由于收费制度本身存在的弊端,企业治理污染缺乏激励及监管不力,所以这一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低效率。
本文的分析侧重从制度层面研究环境保护问题,政府在环境保护过程中应发挥作用的领域就是制订有效的制度,并确保制度得到执行,而技术层面的问题则是市场经济主体在既定的制度条件下自主选择的结果,无需政府的干预,因此环境污染与生态保护问题关键在于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