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23 ,大小:69KB ,
资源ID:7183222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18322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浙江省文化系统行政处罚依据.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浙江省文化系统行政处罚依据.doc

1、浙江省文化系统行政处罚依据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1、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禁止内容的信息 处罚种类: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

2、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项 4、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项 5、经营非网络游戏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 6、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 7、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

3、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项 8、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9、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10、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

4、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11、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12、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五)项 二、娱乐场所管理 13、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细化、量化) 处

5、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14、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 15、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禁止内容(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 16、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

6、17、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18、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罚款、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五)项 19、变更有关事项,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20、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 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7、21、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 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 22、未按照本条例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 处罚种类:警告、停业整顿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23、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 处罚种类:警告 法律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三、营业性演出管理 24、擅自设立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或者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演出器材、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

8、项 25、营业性演出超范围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演出器材、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26、变更营业性演出经营项目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演出器材、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27、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8、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者节目未重新报批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

9、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29、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30、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为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提供场地(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三款 31、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批准文件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32、营业性演出有禁止情形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10、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3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禁止情形未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34、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禁止情形未按规定报告管理部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35、非因不可抗力中止、停止或者退出演出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36、文艺表演团体、主要演员或者主要节目内容等发生变更未及时告知观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

11、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37、以假唱欺骗观众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38、为演员假唱提供条件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 39、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门的名义举办营业性演出,或者营业性演出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40、演出举办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募捐义演中获取经济利益 处罚种类: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

12、 41、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 42、演出场所设立或变更、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未办理备案手续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 43、未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而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营业性演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 44、举办营业性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演出,隐瞒近2年内违反《条例》规定的记录,提交虚假书面声明

13、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45、经文化部批准的涉外演出在批准的时间内增加演出地,未到演出所在地省级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 46、经批准到艺术院校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外国或者港澳台艺术人员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演出器材、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47、非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擅自举办演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演出器材、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 48、在演播厅外从事

14、营业性演出电视文艺节目的现场录制,未办理审批手续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演出器材、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 49、擅自举办募捐义演或者其他公益性演出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和演出器材、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50、在演出经营活动中,不履行应尽义务,倒卖、转让演出活动经营权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51、未经批准,擅自出售演出门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 52、演出举办单位没有现场演唱、演奏记

15、录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 53、文化主管部门或者文化行政执法机构检查营业性演出现场,演出举办单位拒不接受检查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 四、互联网文化管理 54、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55、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56、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文化行政部门

16、颁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57、互联网文化单位改变名称、业务范围,合并或者分立,未依据本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58、互联网文化单位变更未办理相关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未报文化部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59、互联网文化单位未实行审查制度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60、互联网文化单

17、位发现所提供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含有禁止内容,未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未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报告并抄报文化部。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61、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62、互联网文化单位运营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批准文号、擅自变更节目名称或者增删节目内容,运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部备案或者未在其显著位置标明文化部备

18、案编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六条 五、网络游戏管理 63、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应细化、量化)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64、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65、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变更未自变更之日起2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二款 66、上网

19、运营未获得文化部内容审查批准的进口网络游戏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三款 67、进口网络游戏变更运营企业未按照要求重新申报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四款 68、对进口网络游戏内容进行实质性变动未报送审查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第五款 69、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制定和标明网络游戏用户指引和警示说明、未采取相关保护未成年人措施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

20、《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70、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违反规定发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71、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违反规定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 72、国产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或内容发生实质性变动未备案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73、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建立自审制度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74、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未要求网络游戏用户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或未保存用

21、户注册信息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75、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未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76、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保障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77、网络游戏经营单位未在显著位置标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或实际经营的网站域名应当与申报信息不一致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78、进口或国产网络游戏未在其运营网站指定位置及游戏内显著位置标明批准文号或备

22、案编号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79、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与用户的服务协议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80、发现网络游戏用户发布违法信息的未立即停止提供服务,未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 六、美术品经营管理 81、擅自开展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或者涉外商业性美术品展览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82、经营的美术品含有禁止内容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法律依据:《美术品经

23、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83、美术品经营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向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 84、未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项 85、不能证明经营的美术品的合法来源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86、经营的美术品没有明码标价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 87、从事美术品经纪活动的专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美术品中介服务单位执业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24、 法律依据:《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五)项 七、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 88、未经批准擅自或者变相开办艺术考级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89、未按规定报审批机关备案即发布考级简章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 90、组织艺术考级活动未按规定将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等情况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 91、艺术考级活动结束后未按规定将发放艺术考级证书的名单报文化行政部门 处罚种类:警告

25、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 92、艺术考级考官及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办公地点有变动未按规定向审批机关备案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 93、未按核准的艺术考级专业组织艺术考级活动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 94、执考考官及其行为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项 95、未按规定要求实行回避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 96、考

26、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四)项 97、委托承办单位未按规定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或者委托的承办单位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98、发放未经监制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处罚种类: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项 99、向被宣布考试无效的考生发放《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证书》 处罚种类: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 (三)项 100、未

27、经批准,擅自扩大设置考场范围 处罚种类: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 (四)项 101、违反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多收费 处罚种类: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 (五)项 102、阻挠、抗拒文化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 处罚种类: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 (六)项 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103、侵占、破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等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8、条例》第四十三条 104、未经备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学术性考察与研究 处罚种类:没收非法物品、罚款 法律依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105、占有、损毁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实物 处罚种类:罚款 法律依据:《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 九、公共图书馆管理 106、地方文献资料呈缴单位未在地方文献资料出版、编印之日起30日(非合订本报纸在出版之日起7日)内向省图书馆及所在地市、县(市、区)图书馆送缴样本一册(件)。 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法律依据:《浙江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十、文化馆管理 107、开展与文化馆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浙江省文化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108、违反规定出租设施、设备 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法律依据:《浙江省文化馆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