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王母观避暑山庄租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平等协商,本着自愿互惠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王母观避暑山庄转租给乙方自主经营,并达成以下各条款。
一、租赁期限:
自2010年12月1号始,2017年11月30号止,租赁期为7个自然年。
二、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金为叁万元人民币。
在每年的12月1号—12月10号为乙方向甲方交纳租金的约定时期,乙方在租赁经营中遇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当年的12月30号前交纳,否则,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措
2、施收取,直至中止合同。
三、租赁主体范围及内容:
甲方出租山庄的范围为:西至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在此范围内的土木构建及其现有的办公、生活,附助设施和物件物品,均一次性租赁给乙方无偿使用。
四、 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1、甲方的权益
1.甲方有权依时依法收取约定租金。
2.甲方有权制止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而随意改变现有房屋及设施的主体构造。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进行巡视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整改建议,以求互惠互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水、电、路三通
3、网络、通讯畅通的前提下,一并交给乙方在租赁期内无偿使用。
2.乙方有义务协调好山庄与四邻自然人及组织团体的关系,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合法经营。
3.乙方必须能够提供有效文件证明本协议鉴订成立的合法性。
3、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选择经营方式、内容和服务,甲方无权干涉。
2.乙方有权对山庄的整体功能区、外观外貌进行修缮和定位。
3.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对现状进行必要地改造和扩建。
4.在租赁期中乙方增加的各种设施、设备等物资,合同届满,乙方有权进行不同形式地处置,包括无偿赠留给甲方。
5.合同届满,乙方有续租的第一优先权。
4、乙方的义务
4、 1.乙方有义务维修、保管好水、电、路、通讯、网络等设施设备。
2.乙方有义务即时向甲方通报租赁期不可遇见的涉及本合同的意外麻烦和障碍,并协助甲方共同处理。
3.乙方有义务按时交纳租金。
五、违约责任
1、因甲方遗留的、未解决好的各种纠纷和问题,从而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实际产生的损失,并有权递次拒付次年租金。
2、因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导致山庄所有权人不满和异议,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3、任何一方无故中途强行中止合同,主动方无条件赔付被动方的一切损失。
六、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友好协商,圆满解决。
3、产生的纠纷、双方约定光山县劳动仲裁机关或光山县人民法院为调解机构。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