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5 ,大小:30KB ,
资源ID:7180922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18092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驻会商务单位管理办法.doc)为本站上传会员【pc****0】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驻会商务单位管理办法.doc

1、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驻会商务单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以下简称商务单位)的管理,规范商务单位驻会服务秩序,提高展览配套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参展商、采购商的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驻会商务单位是专门为广交会参展商或采购商从事进出口贸易,来穗参展、参观直接提供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不能提供且广交会需要的展览配套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 驻会商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与外贸中心签署的合同,为参展商和采购商提供咨询和服务,为企业布撤展、人员参展参观提供方便,提高广交会服务水平,促进

2、成交。 第二章 引进项目及原则 第四条 外贸中心优先引进为参展商、采购商现场直接提供广交会配套服务为唯一驻会目的的驻会商务单位。 引进项目主要包括为广交会提供配套服务的银行、邮政及行包快递服务、运输服务(海、陆、空)、商品检验及产品质量认证服务、保险业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及仲裁服务、电讯服务、票务服务(机票、火车票、地铁单程票)、商务旅游服务、业务工具书籍等。 第五条 外贸中心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引进部分与广交会运行保障、配套服务相关,主要以提供业务推广及咨询服务的商务单位。 第六条 下列情形的商务单位,外贸中心原则上不核准驻会:    1、不具备为广交会提供直接展览配套服务

3、功能的;    2、业务可能对广交会重要资源造成分流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    (1)拟利用参加广交会收集采购商、参展商资料的单位;    (2)拟利用参加广交会进行自身企业形象宣传或展览会宣传的单位;    (3)从事网站信息工作的电子商务机构。 第七条 外贸中心根据商务单位的申请,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同时引进两家以上同类商务单位。 第八条 根据参展商、采购商的需要、配套服务性质及作业量大小等因素,给予驻会商务单位不同的场地安排(包括位置和面积),同时应向银行、邮政等商务单位倾斜。 第三章 驻会商务单位应符合的条件 第九条 驻会商务单位的主营业务与广交会所需的配套服务相符

4、合。 第十条 驻会商务单位应是行业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其经营规模、上年营业额、市场占有率、资信、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所属行业同类型企业位居前列。 第十一条 驻会商务单位能在连续两届广交会全期安排专职人员驻会,并在大会工作时间内提供不间断现场服务。 第十二条 驻会商务单位必须具有近三年内、在一个以上展览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览会提供过驻会服务的经验。 第十三条 驻会商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意识强,愿意遵守广交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章 申请及核准程序 第十四条 每年12月31日前(申请次年春交会及秋交会驻会服务)商务单位向外贸中心交易会工作处提出申请。 外贸中

5、心对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采取“两届一申请、一定两届”的原则进行核准。 第十五条 商务单位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下列书面资料:    1、 填写“广交会商务单位驻会服务申请表”。    2、 填写“服务对象、项目内容及服务收费标准一览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性质、规模、实力、资信、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等情况的详细说明。    5、近三年内在大型展览会提供过驻会服务的证明。    6、为广交会提供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十六条 如广交会组展方案(包括规模、展馆使用范围、展区布局等)于当年12月底前确定,外贸中心按以下程序核准驻会商务单位:    1、 次年1

6、月5日前汇总整理驻会商务单位申请表。    2、 一个月内核实完各单位申请上报的情况。    3、 初核的标准如下:    (1)、是否符合引进原则、引进项目和服务内容。    (2)、是否符合驻会商务单位的必需条件。    (3)、考虑场地安排的可行性。    (4)、参加多届广交会驻会服务且无不良记录的单位,原有展位尽量维持。    4、草拟引进驻会商务单位安排方案报外贸中心核准。    5、 外贸中心核准后,与驻会商务单位签订合同书。    如组展方案确定时间推迟,外贸中心的核准程序相应顺延。 第十七条 如次年的秋交会组展方案与春交会发生较大变化,且涉及驻会商务单位布

7、局,外贸中心有权对驻会商务单位安排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 合同管理 第十八条 外贸中心核准驻会商务单位后,与驻会商务单位签订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驻会商务单位以任何形式转让、擅自与第三方合作或擅自交换驻会服务场地的,外贸中心一经查实即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有权不再接受违规商务单位今后的驻会申请。 第二十条 驻会商务单位严禁在展位内及展位范围外派发与本单位驻会服务无关的资料。如经大会现场服务指挥部发现商务单位上述违规行为,大会有权立即封闭其展位,人员清退出场并取消该单位下四届广交会驻会服务资格。 第二十一条 凡需在广交会现场派发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每届广交会开幕前一个月报外贸中

8、心核准样本。派发限于本单位服务点范围。 第二十二条 广交会期间大会每日对驻会商务单位进行巡查,各驻会商务单位应服从大会现场服务指挥部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三条 驻会商务单位应严格遵守广交会《参展手册》中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广交会声誉。 第二十四条 驻会商务单位应文明经营,重服务,守信用。 第二十五条 驻会商务单位工作人员应仪表整齐,挂证上岗,不得空岗、串岗。 第二十六条 驻会商务单位提供的有偿服务,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驻会商务单位在外贸中心已备案的服务收费表执行。 第二十七条 驻会商务单位在与外贸中心签署合同后,提出中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六章 场租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驻会商务单位展位费按2250元/平方米/届收取。 第二十九条 特许驻会商务单位展位费按5000元/平方米/届收取。 第三十条 琶洲展馆全部建成后,如调整场租收费标准,应按新收费标准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外贸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执行。以前颁布实施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