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5 ,大小:12.77KB ,
资源ID:7162944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162944.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安全管理》之昨与今计划与市场的冲突.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安全管理》之昨与今计划与市场的冲突.docx

1、昨与今:计划与市场的冲突 这几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预期效果并未充分显现。 究其原因,主观因素起决定作用。人的思想观念、管理手段、工作方式还多少停留在、至少还带有深刻的计划经济遗痕,这一因素严重制约我们的工作定位,使宏观管理措施失效,政令难以畅通,法律法规难以贯彻,工作相互掣肘,效率不高,正所谓“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若不从深层次思考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很难驾驭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是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特有词语,体现的是以生产为核心,而不是以人为核心,关注职工安全健康,只是生产顺

2、利进行的派生意义而已,无法体现以人为本的高品质社会理念。 “安全生产”是我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特有词语。建国初期,为发展经济,解决人民吃饭问题,1952年,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一些地方忽视生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有人提出“安全第一”,也有人提出“生产第一”,争论不休。针对这一问题,毛泽东主席指示说:“……在实施增产节约的同时,必须注意职工的安全、健康和必不可少的福利事业……。”之后劳动部提出必须把安全与生产统一起来,并将其概括为“安全生产”。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企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而是政府的物质生产工厂,政府统管着工厂的产、供、销和人、财、物。在政府统一组织社会生产的条

3、件下,政府管理工厂的安全生产是必要的,其历史作用应肯定。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沿用计划经济的提法和管理思路显然不妥。 首先,安全生产(保护生产顺利进行的法律制度、文化教育、技术等的总和)的中心词是生产,如同均衡生产、限制生产一样,体现的是以生产为核心,而不是以人为核心,关注职工安全健康,只是生产顺利进行的派生意义而已,无法体现以人为本的高品质社会理念。 其次,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完善,政府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职能应与管理生产的功能同步消失。企业已不再是政府的附庸,企业能否安全生产,诸如设备损坏、停产等均由企业自己负责,不应再由政府解决。 不论从哪个角度看,现

4、行的安全生产政府职能与现实社会经济背景都很难适应;切实的方略应是企业管安全生产,政府管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政府管什么,如何管?我们必须从历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视角来认识这一问题。简言之,切实的方略应是企业管安全生产,政府管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从历史看,安全生产的原本内涵是“保护劳动”。第一次工业革命时期,机器在代替繁重的体力劳动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工伤事故,资本家为了获取最大的利润而忽视对工人的保护,大批工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恩格斯指出:保护劳动,勿使劳动者受到资本的侵害是无产者的一项基本任务。可见,加强劳动保护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明确的阶级任务。当时这一任务的提出使社会矛

5、盾日益尖锐。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一些开明资本家与政府寻求解决的办法,英国诞生了第一部《工厂法》,制定了雇主必须改善劳动条件,不准使用童工等;美国制定了《雇主责任法》,明确规定雇主使用劳动力须为其缴纳保险金,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使受到伤害的工人得到补偿。这些措施影响了后来市场经济条件下雇员、雇主、政府三方格局的形成。 早在20世纪50年代,“三大规程”的颁布,形成了我国劳动保护的基本制度。90年代《劳动法》的实施,是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重要标志,劳动关系以合同方式建立,劳动力成为商品。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就是依法保护劳动力资源,协调劳动关系。企业的生产以获取

6、利润为前提,但必须依法保证职工的安全健康。职工不是“企业人”,而是社会共有的人力资源,使用这一资源必须履行应有的义务。基于此,《劳动法》确立了“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的法律、制度、文化教育、技术等的总和)的政府职能概念,与我国宪法规定的劳动保护原则相符。 从国际上看,全世界还看不到一个政府有管理安全生产的机构和法律,在有关概念的使用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均称“职业安全健康”或“劳工安全卫生”等(职业安全健康:是保护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安全与健康的法律、制度、文化教育、技术等的总和。这里的职业活动特指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等待遇的员工),多与联合国职业安全健康组织名

7、称相一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把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改为《职业安全健康法》,把“安全生产”的政府职能改为职业安全健康行政管理职能将成为必然,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应当指出,我国已同意加入建筑业等多项职业安全健康国际公约,《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也是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法律要求,我国已向全世界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等公告,将国际先进管理方法引入我国。因此,不论从哪个角度看,现行的安全生产政府职能与现实社会经济背景都不相适应。 计划经济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一直影响着我们的工作,使《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职责被严重淡化。 如上所诉,

8、安全生产”的概念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以此作为我们的工作理念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导致工作定位不准 从事故起因看,划分为天灾与人祸;从活动方式看,划分为生产安全与生活安全;从伤害对象看,划分为公共安全与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安全(广义的公共安全应包括所有事故、事件);从管理范围看,划分为生产经营单位内与生产经营单位外等。按照职责分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是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卫生、道路交通、火灾等亦有专门管理机构代表国家管理,而由于“安全生产”概念不清则易使人产生误解,即凡有生产经营活动的都要管,而不是从保护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角度开展工作。过去我们所说的安全生产,其指向是生产经营

9、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劳动安全卫生),而不包括道路交通、消防等。应该说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而现在,越俎代庖,几乎成了另几个部门的主管机关。长此下去必将搞乱管理体制。应该清楚,像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是全国道路交通的管理机关,其管理对象与生产安全有联系,但不是全部,如:私家车上路出了事故,就不应当视为生产事故;从伤害方式和保险赔偿方式看,道路交通安全应属于公共安全范围,适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民事赔偿,多数与工伤保险无关;特别是把交通事故都纳入生产事故的统计范围,既不准确,也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究其根源,就是定位不准。现在,提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

10、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将其与过去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作比较,新的表述除多了几个虚词外,并无太多新意。 导致群龙治水,职责不清 历史上,原劳动部管理全国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管理。后来,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保护劳动者安全与健康逐渐成为政府的主要职责。由于劳动者涉及所有领域,为便于实行综合管理,国务院决定将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部,作为国务院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的议事协调机构,但主体行政职能仍由各有关部门履行。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过于强调安全生产这一概念,把原劳动部负责管理的、由《劳动法》界定的

11、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分解,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划入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特种设备划入技监部门,职业卫生划入卫生行政部门,工伤鉴定、女工与未成年工保护、职工休假划入劳动保障部门,最终将统一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一分为四。造成“四龙”治水,职责重叠,相互掣肘,管理低效,人们面对的仍然是事故高发局面。 国务院审时度势,及时组建了专司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局,机构编制也比改革前增加了一倍多;颁发了追究事故行政责任的302号令等。尽管如此,成效仍不理想。其根源还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为应对全国事故严峻的局面,20xx年,国家安监局的职能又做了调整,将诸如建筑、电业等十几个行业的安全监管

12、职能划出。改革中本应随着管理生产的行政职能一并取消的“安全生产”职能,不仅没取消,反而得到强化。一时间相关部门包括已转为企业的部门,又“招兵买马”,跃跃欲试,机构职能再次被大量肢解、重叠。精简后的机构和编制再次膨胀。 此间,谁管谁有责任成了一种有偏差的共识,为了回避安全责任风险,该管的不管了。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谁都不愿管安全,让新任的排在末位的领导管,而排在末位的领导又无力统领全局。发生事故强调追究地方领导的责任,可一些地方领导,包括煤矿、特种设备等监管职能不在地方。再就是“搞安全的有责,不搞安全的无责”。有关部门都有责,但出了事故却又都没“辙”。最重要的是,企业安全生产到底归谁管,一个

13、企业一天里竟有6个检查组来检查,其中4个是检查安全的,光接待都安排不开。搞到这种地步,人们不禁要问,权责一致何以体现?这是改革创新么? 导致工作方式方法的不适应 由于“安全生产”这一计划经济理念的强化,使《劳动法》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职责被严重淡化,甚至无人提及。同时,领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式方法也随之“指令化”。事故是一种结果,并不是工作过程,我们的考核工作应放在考核地方政府安全机构建设、投入、主要领导是否履行职责等方面,把过程和结果统一起来,重在过程方能取得好的结果。 总而言之,计划经济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一直在影响着我们的安全工作,我们当站得高一些,用市场经济和人类社会先进的安全文明成果统领我们的工作。倘如此,将事半功倍,否则事与愿违。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