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节公路管理局 机械处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和科学水平的提高,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结构的运用,加强施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加强单位我处的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和工作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劳务合同必须 工程开工前签订完毕必须签订劳务施工合同,做好进场前设备的检修工作。加工的砂石材料开始加工时必须进行筛分试验,严格按要求进行级配控制。材料采购必须按照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 进入工地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统一着装,佩戴整齐,安全标志及设施布置规范。 第三条 严格执行施工作息时间的规定,不得擅掺自离岗,。严格请销
2、假等考勤制度。 第四条 凡驻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在不影响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有事必须书面向项目负责人书面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按时返回工地,按职工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在工程施工期间,职工任何人不许享受请公休假待遇应安排在工闲季节假,公休假只能在闲时休息。 第四条 订购的砂石材料开始加工时必须进行筛分试验,料场上安排专人严格按要求进行级配控制,每车材料上车前必须开具《》,否则施工现场不予验收。材料采购必须按照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工地施工期间账务每月报销每月月底一次,由处财务安排专人员于次月5日前到工地办理。 第七条 完成产值、计量、计价、
3、工料机及其他等工程成本费用的数据填报必须真实、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八条 工程劳务分包的合同、单价、数量的结算,必须规范、统一。 第九条 施工现场布置和各工序安排应合理,工地负责人应提前计划工作部署,不得影响工程施工。否则视为对工程管理不精细。 第十条 工地技术负责人现场技术交底应完整,关键施工项目及技术指标采用书面对各工班进行书面交底,施工班组签认,一但出现质量问题,将作为追究责任依据,同时事加强现场施工指导及检查。否则视为对施工过程管理不真实、不认真。 第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工程任务编制合理的施工组织指导计划,工地负责人必须按照计划组织施工,在施工中若有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反映
4、 第十二条 现场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施工日志和施工记录填写必须真实,按月装订。 第十三条 机械操作人员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或设备管理人员科长汇报后及时抢修;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的安排调配。否则按工作态度不端正处理。 第十四条 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现场技术指标的控制与检测,不能盲目施工。 第二章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 第十五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处工程发包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业务科室具体办理,劳务签订合同业务科、财务、综合办各留一份存查报处领导审核签认后交办公室存档,留存一份于工程部门备查。 第十六条 工程劳务分包结算必须有原始收方
5、记录和计算表。由工地负责人负责按月收集整理原始有关记录资料并归类,并据以确认具体工程量,没有原始收方记录,发生的相应成本费用一概不予确认视为不真实处理。 第十七条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原始收方记录、工程结算单的签字手续必须完整,结算时与计价单一起装订成一份结算资料,计价资料不齐不得签认。 第十八条 工程劳务分包数量、单价及新增单价等的确定,必须经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工程发包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执行。 第十九条 对工程的分包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工地负责人按月对施工班组进行结算,不得推迟或提前办理工程结算,。具体时间为次月5日前。否则视为不按时处理。 第三章 收方计
6、价管理 第二十一条 收方计价工作由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小组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小组共同负责。 处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项目收方计价小组,且应保持稳定,如有人员变更由处领导研究调整。 第二十二条 《收方原始记录表》的签认,收方计价现场参与人员应全部与收方计价小组一致,签字齐全,不得仿签,应有计算式或简图,施工班组负责人现场签字,且应整齐归档等。 第二十三条 填写的点工、台班记录,应有工作内容、完成的工程数量,且应有至少2人以上签字等。否则视为不准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工程中期(结算)清单》及附件,应签字齐全等。整齐归档,装订成册等。 第二十五条 严格执行合同单价,变更必须经
7、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小组集体工程分包单价要经工程发包领导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形成纪要,对班组的计价单价以与合同单价和纪要形成单价为依据要相一致。 第二十六条 如果收方计价数据出入较大时,经将对施工现场进行复核后,若差距仍然较大,则视为不真实处理,将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四章 实际产值及工程成本核算 第二十七条 工地负责人以工程月报正确统计计算工程项目的月度和累计完成产值。工地后勤负责人按月统计工地当月支出费用情况,材料采购负责人负责按月真实填报当月材料采购情况,填写内容按照规定的格式采用电子表格填写。要求在次月4日前填报完毕。 第二十八条 工程现场已完成的工程半成品,不列入实际产值
8、中,可用电子表格形式加以说明。工程项目应建立实际完成台帐。 第二十九条 工程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与业务科认真做好项目成本的核算和测算工作,认真做好工程成本归集和盈亏分析,力求真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处领导反应情况。 第三十条 《第二十七条》按自然月进行核算,次月5日前必须填报完毕。否则,视为不真实处理。 第三十一条 工程成本归集应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第三十二条 工程项目应及时建立工程台帐,应真实反映项目的情况。否则视为不真实处理。 第三十三条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资料应同步进行,在工程完工后,工地负责人应及时组织完善工程竣工资料和工程决算。要求时间
9、同步,质量达标,数据精确。 第五章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在工程施工期间,基本薪酬按《绩效考核办法》执行按照毕节公路管理局机械处《职工管理考核办法》、《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另计下列各条的扣分项参与计算月、季度考评分。 第三十五条 违反第二条每次扣1非、第三条每次扣1分、第四条旷工一天扣5分、第九条扣1分、第十条扣1分、第十三条扣1分、第十六条扣1分、第二十条扣1分、第二十六条扣10分、第三十条扣3分,按照第三十四条评分结果当月进行扣减。 第三十六条 夜间加班作业另发放按每个加班50元月夜间补贴,贴发放。早上6点到晚上9点不算夜间加班,夜间加班必须在1小时以上。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计划工期内保质量完成工程任务的,发给给与处领导及项目负责人5000元奖励、工地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4000元奖励,管理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3500元奖励,其它人员2000元奖励。工程施工期间月度考评平均分在对工作涣散不负责任考评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予奖励。 第三十八条 被管理局检查处罚的全部由责任人个人承担,且处另按照被处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上交处财务科。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在处职工大会讨论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 毕节公路管理局机械处 2010年2月23日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