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东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畜禽养殖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 .县环境保护局: 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
2、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县国土资源局: 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
3、发动阶段(年月) .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XX县区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广电局)。 .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