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大礼堂、餐厅、体育活动中心、大教室、报告厅等均 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 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 乱接电源。新增大功率电器,应争得总务部门同意。总务处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 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 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 打开。 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 情况下都能出得去。 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 指挥疏散撤离。第1页 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