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炼油工艺技术管理规定 (试行) 炼油与销售分公司 2005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职责范围 2 第三章 装置(现场)工艺记录管理 3 第四章 工艺技术报表管理 4 第五章 操作规程管理 6 第六章 工艺卡片的管理 12 第七章 操作平稳率管理 14 第八章 装置基础资料管理 15 第九章 技术月、季、年报管理 18 第十章 工艺技术标定及标定报告管理 20 第十一章 开、停工管理 22 第十二章 达标管理 25 第十三章 节能节水管
2、理 29 第十四章 技术攻关管理 33 第十五章 “四新”技术应用管理 36 第十六章 工艺纪律检查制度 39 第十七章 附则 40 炼油工艺技术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搞好炼油工艺技术管理,深化炼油生产装置的基础工作,加强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心,实现炼油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实现主要炼油装置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所属炼油企业的炼油生产技术管理。 第二章 职责范围 第一条 地区分公司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副厂长)或总工程师是工艺技术管理的责任人,负责各种工艺
3、技术管理文件的签署和批准。 第二条 地区分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装置工艺记录管理,工艺技术报表管理,操作规程编制与管理,工艺卡片的修订与管理,装置操作平稳率统计与管理,装置基础资料管理,技术月、季、年报评审与管理,工艺技术标定组织及标定报告的评审与管理,装置开、停工技术方案的审查、管理,装置达标管理,节能管理,化工原材料管理,“四新”技术管理及应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开发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装置工艺技术人员在车间主任以及地区分公司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与本装置相关的装置工艺记录填写、整理和保存管理,工艺技术台帐记录和保存管理,操作规程、工艺卡片编写、执行和修订,装置基础资料的编写、修订
4、与保管,装置操作平稳率统计与管理,技术月、季、年报的编写,工艺技术标定执行及标定报告的编写,组织装置开、停工及编写报告,装置达标措施确定与实施,节能工作实施,化工原材料确认、使用与管理,“四新”技术调研、交流及应用,技术改造、技术攻关项目提出、调研、交流与实施工作。 第三章 装置(现场)工艺记录管理 第一条 加强装置(现场)工艺记录管理,提高装置(现场)工艺记录水平,规范装置(现场)工艺记录的内容、收集、归档管理,是工艺技术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必须认真管理。 第二条 原始记录要有专人进行填写。岗位操作记录由岗位操作人员填写,或由班长指定专人填写,日常管理由装置工艺技术人员负责。 第三
5、条 采用DCS控制的装置,有条件的部分(如:操作数据部分)可用计算机进行打印,作为存档保存。技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装置工艺记录的记录、收集、保存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 第四条 不管是否采用DCS控制,操作人员必须保留按时手工填写工艺记录的制度。 第五条 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的填写规范。 1. 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要真实记录生产实际状况; 2. 操作记录要按时,专人填写,他人不得代记; 3. 交接班日记和操作记录不得涂改和刮改,若出现笔误,应用“—”横线覆盖,然后于备注栏(或记事栏)处标明更改内容并签名; 4. 交接班日记和操作记录必须用蓝黑墨水书写,数字应工整认真,使用仿宋体,上下对齐
6、大小一样; 5. 操作记录必须清洁,无污点,不得损坏; 6. 操作记录要按时签名; 7. 交接班日记必须把当班本岗位情况详细记录下来,向下班交待清楚,不得故意隐瞒实情; 8. 交接班后接班者必须在交接班日记上签名,并记录接班时本岗位情况。 第六条 装置工艺记录内容 1. 装置主要操作条件数据记录。 2. 分析记录:原料、半成品和产品质量分析;装置外排污水分析;装置根据情况可增加锅炉水质分析、机组润滑油分析等补充项。 3. 装置物料平衡记录。 4. 主要能源及原材料消耗记录。 5. 主要化工原材料分析与使用记录。 第七条 技术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装置工艺记录进行检查评比,装置
7、要指定管理人员定期对工艺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第八条 装置技术人员应定期、及时收集记录,防止遗漏、积攒,并按日期顺序整理好,在安全场所分类放置并加以标识,以便于检索、存取。 第九条 装置工艺记录审批管理 因生产需要,增加新的装置工艺记录,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并进行登记、编号后方可印制下发。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发。如需停用某一装置工艺记录,需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停止使用。 第四章 工艺技术报表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工艺技术报表管理,提高工艺技术报表的编制水平,必须明确工艺技术报表的审批程序、记录要求以及报表的归档管理规定。
8、 第二条 工艺技术报表除政府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统计报表外,地区分公司内部原始记录、统计报表的设置均由使用单位提出,管理部门审核,并进行登记、编号后方可印制下发。 第三条 原始记录要有填写人签名,装置工艺技术报表由管理装置工艺技术人员确认并签名,工艺技术报表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上报。 第四条 填写规范。 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的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及统一的计算方法,原始记录和报表要有填写人和负责人签字,书写要使用钢笔,不得随意涂改,确需改错时,要用“——”横线将错字、错数划掉,在备注栏(或记事栏)填写改正后的文字、数据。 第五条 填报及时。 1. 生产记录要按
9、规定时间进行记录,班组记录班次不能拖欠或补记,车间记录要当天记完,不能过夜,其它生产经营记录一事一记; 2. 各种台账的登记应按规定期限完成; 3. 报表的报送时间,按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间报送,不得贻误。 第六条 填报准确 1. 原始记录、台账、报表等一系列的收集、整理、加工过程中,采取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数据质量检查。 2. 各种台账、报表的填报要以原始记录为依据,同一指标的原始记录、台账和报表数字必须一致;各单位统计数字必须与专业统计上报数字一致。 3. 对已上报资料发现不实,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更正。 第七条 各专业部门在向上级机关或对外报送统计资料时,必须有
10、填报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经地区分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地区分公司公章方可上报。 第八条 任何报表、汇报材料不得向非发送单位、部门提供,也不准向无业务关系或无正式文件的单位及个人提供,如上级机关确定需要,需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方可提供。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能将本企业的各种技术资料用于对外咨询、技术介绍等私人活动。 第十条 各类技术资料(原始记录、工艺技术台账、报表)在规定时间内要按有关规定收集并妥善保管。有电子文档的技术资料,可以用电子文档做备份保存。 第十一条 借阅资料需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属机密的资料和数字如需向外提供,须经主管负责人批准。 第十二条 资料机构或管理人员变动
11、时,需办理资料交接手续。历史资料及任职期间积累的资料要写出“交接书”,交接双方签字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调动。 第五章 操作规程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操作规程的管理,提高操作规程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更加明确的指导操作,操作规程的内容、编写要求以及审批程序管理必须符合股份公司管理规定。 第二条 操作规程管理职责 地区分公司技术部门是生产装置操作规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操作规程制(修)订、审核、发布、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操作规程中安全、环保、质量的专业审核及监督检查。 机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设备的专业审核及监督检查。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生产装置
12、操作规程的编制(修订)、审核、上报、发布、实施,检查考核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生产、质量、环保、安全、机动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核装置操作规程相关专业内容,并检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大型机组、单体设备操作规程由机动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产装置负责操作规程具体编制和执行。 第三条 操作规程是企业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是指挥生产和岗位进行正常操作的技术法规,各级生产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需严格执行。 第四条 操作规程的编写要求。 1. 操作规程的编写要做到全面、细化、量化。操作规程中的数据、技术指标、操作方法和技术要求等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和生产实践依据。操作规程中的语言要简练、明了、通俗易懂、逻
13、辑关系清晰。 2. 操作规程各部分合订出版,经常变动部分另行分册,同时保存电子版本,便于及时更新; 3. 编写方式:技术人员、班长和岗位操作人员编写初稿,集体讨论,全员参加。 第五条 操作规程的任务。 操作规程为操作的安全性以及设备、装置运行的可靠性提供依据。 (一) 操作规程必须保障生产安全。 1. 操作规程是规范化的、必须严格遵守的操作行为指南; 2. 操作规程是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操作经验的积累和延续; 3. 操作规程要确保同一操作的统一性。 (二) 操作规程使设备、装置运行可靠。 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的完整、细致,从而使设备、装置运行更加可靠。 (三) 操作规
14、程优化操作、提高装置生产效率。 1. 操作规程是优化操作和节能降本、提高质量的有机结合; 2. 操作规程是生产实践从经验到实践再到经验的螺旋式提高。 (四) 操作规程全面规定了人员、岗位相关内容操作规程使相关人员分工明确、配合密切。 第六条 操作规程目录 第一章 工艺技术规程 1.1 装置概况 1.1.1 装置简介 1.1.2 工艺原理 1.1.3 工艺流程说明 1.1.4 工艺原则流程图 1.2 工艺指标 1.2.1 原料指标 1.2.2 半成品、成品指标 1.2.3 公用工程指标 1.2.4 主要操作条件 1.2.5 原材料消耗、公用工
15、程消耗及能耗指标。 第二章 操作指南 第三章 开工规程 3.1 开工统筹图 3.2 开工纲要(A级) 3.3 开工操作(B级) 3.4 说明(C级) 第四章 停工规程 4.1 停工统筹图 4.2 停工纲要(A级) 4.3 停工操作(B级) 4.4 说明(C级) 第五章 专用设备操作规程 第六章 基础操作规程 6.1 机泵的开、停与切换操作 6.1.1 离心泵的开、停与切换操作 6.1.2 计量泵的开、停与切换操作 6.1.3 螺杆泵的开、停与切换操作 6.1.4 磁力泵的开、停与切换操
16、作 6.2 冷换设备的投用与切除 6.2.1 水冷换热器的投用与切除 6.2.2 空气冷却器的投用与切除 6.3 加热炉的开停与操作 6.4 关键部位取样操作程序及注意 第七章 事故处理预案 7.1 事故处理原则 7.2 紧急停工方法 7.3 事故处理预案 7.4 事故处理预案演练规定 第八章 仪表控制系统操作法 8.1 DCS系统概述 8.2 主要工艺操作仪表逻辑控制说明及工艺控制流程图(PID) 8.3 装置自保的逻辑控制规程 8.3.1 装置自保的逻辑控制图 8.3.2 装置自保的逻辑控制说明 8.3
17、3 机组自保的逻辑控制说明 第九章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9.1 安全知识 9.2 安全规定 9.3 装置防冻凝措施 9.4 本装置历史上发生的主要事故、处理方法及经验教训 9.5 本装置易燃易暴物的安全性质:爆炸范围、闪点、自燃点 9.6 本装置主要有害物、介质(易燃易爆、有毒)的有关参数 9.7 本装置污染物主要排放部位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第十章 附录 10.1 设备明细表 10.2 主要设备结构图 10.3 装置平面布置图 10.4 可燃气体和硫化氢报警仪布置图 10.5 装置消防设施布置图 10.6 安全阀定压值 10.
18、7 控制参数报警值 10.8 常用基础数据 第七条 编制说明 生产装置操作规程中技术要素的编写内容及顺序 1. 装置概况:生产规模、能力、建成的时间和历年改造情况; 2. 原理与过程:该生产装置的生产原理与生产过程; 3. 生产流程图: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说明。流程图的画法及图样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4. 生产装置的平面布置图。可标出危险点、报警器、灭火器位置。必要时可单独列出危险点、报警器、灭火器位置图; 5. 设备明细、将设备分类列表,注明设备名称、代号、规格型号、主要设计性能参数等; 6. 操作步骤:装置开工操作,装置停工操作,大型机组和单
19、体设备操作法等操作步骤,要按照以下要求编写: (1) 分级要求 A级:是整个规程的总体框架和主体结构,它规定了规程的主要操作顺序和状态。 B级:是不同状态的过渡和各种具体的操作动作。 C级:主要针对操作动作进行解释,为使用操作规程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说明。 (2) 文字表达方式。 “(操作者代号)+(操作性质代号)+(谓语动词)+(宾语补足语)”的语言格式表达要阐述的内容,且每一句话只表明一项动作。 (3) 操作性质代号。 说明动作的性质,分别用“( )—”、“[ ]—”和“< >—”表示确认、操作和安全,即:状态确认用( )—表示;操作动作用[ ]—表示;安全操作项目用< >
20、—表示。 (4) 操作者代号。 表明操作者的岗位名称。班长用M表示,内操I表示,外操用P表示。操作者代号填入上述操作性质代号中,两者组合使用。各地区公司根据企业情况确定操作者代号。 7. 操作指南的编写。 操作指南应按装置组成部分或系统分别编写。按操作控制参数、产品质量指标等内容编写目录,每一个操作指南内容应包括:控制目标、相关参数、控制原则、影响因素、正常调整、异常处理,以及控制失控后转入相关事故处理预案等。控制原则要有说明并画出控制回路图。 8. 事故处理预案的编制,要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现象:通过仪表或现场发现的异常变化。 事故原因:分析导致事故的原因。 事故确认:通过仪
21、表数据变化分析或现场实际确认做出判定。 事故处理:具体处理操作。 9. 事故处理预案演练规定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处理时操作熟练、准确。 10. 专用安全、环保规定:防火、防爆、防毒等特殊要求。一些共性的安全、环保处理措施,如有必要可单独在这部分列出。 11. 附录A(提示的附录):设备明细表(包括安全消防和环保设施明细表) 12. 附录B(提示的附录):主要生产技术参数控制范围 13. 附录C(提示的附录):危险、污染物质及特性 第八条 操作规程的使用和管理 (一) 操作规程原则上3—5年修订一次。 (二) 新建装置和改、扩建装置试运转前,需制定《临时操作规程》。开工一个周期
22、进行完善、修订后,经技术、设备、安全、环保、生产等管理部门审查,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并印刷出版正式操作规程。 (三) 由于装置采用新工艺、新产品投产、老产品改质而引发原操作规程不适应生产需要的部分,需及时修订,附入原操作规程,同时原操作规程相应章节作废,若变动较大,需及时修订、印刷出版。 (四) 操作规程中的开工方案、停工方案和大型机组、单体设备操作法根据生产情况变动较多,每次变动后需将变动部分附入原操作规程,同时原操作规程相应章节作废,若变动较大,应及时对操作规程进行更新,满足装置生产要求。 (五) 操作规程在实施前必须进行审核,以确保在正式实施中满足要求。 第九条 操作规程的审批
23、 (一) 技术管理部门是操作规程编写及审批的归口管理部门,各装置及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二) 操作规程由装置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编写、修订,由装置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经技术管理部门领导审查及相关部门领导会签(设备运行部分由设备管理部门审定,安全环保部分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审定),报地区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六章 工艺卡片的管理 第一条 规范工艺卡片的管理,明确工艺卡片的编写内容、编写要求、审批程序以及工艺卡片的日常管理,是严肃工艺纪律的重要内容。 第二条 工艺卡片是装置安全生产、满足工艺要求的重要保障措施,各部门及生产装置在生产指挥和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工艺卡片,不得随意更
24、改。若操作规程中的指标与工艺卡片发生矛盾时,以工艺卡片的指标为准。 第三条 工艺卡片的管理 (一) 工艺卡片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可分地区分公司级、装置级两级控制指标。由各装置上报编制内容和修订意见,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编制、修订。 1. 地区分公司级控制指标内容 装置运行的“安全指标”、“全厂生产平衡”、“关键控制”的温度指标;关键控制的压力指标;关键控制的液位指标。 2. 装置级控制指标内容 产品“质量控制技术保证指标”:主要工艺运行指标;主要设备运行指标;公用工程系统指标;环保监控指标。 装置平稳运行指标;工艺操作平稳运行指标;设备操作平稳运行指标。 (二) 各生产装置工艺卡片由
25、技术管理部门主管(其中的设备运行指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并监督管理,安全环保指标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提出并监督管理),各装置及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 1. 工艺卡片由各装置负责编写和提出修订意见,并由装置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技术管理部门领导审定及相关部门领导会签,报地区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工艺卡片版式规格采用84×59.4厘米纸张纵向布置,并安装在铝合金镜框内,摆放在装置操作室的明显位置,根据需要可采用两个或多个镜框。 3. 工艺卡片中涉及技术秘密的部分,不能公开展示。 第四条 工艺卡片的内容 工艺卡片内容包括:装置名称、工艺卡片编号、原料及化工原材料质量指
26、标、装置关键工艺参数指标、动力工艺指标、装置成品及半成品质量指标、装置消耗指标、环保监控指标、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管领导及部门签字、执行日期。 第五条 工艺卡片的变更和修订 (一) 工艺卡片中地区分公司级控制指标变更,须由所在装置填写工艺卡片变更审批单,说明变更的内容及理由,交技术管理部门的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地区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 工艺卡片中装置级控制指标变更,须由所在装置填写工艺卡片变更审批单,说明变更的内容及理由,交相关部门的主管领导审定、批准后执行,并报技术管理部门备案。 (三) 其他部门由于对生产方案或条件变化,要求更改工艺条件的应向技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技术
27、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后,报地区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四) 工艺卡片应每年修订一次,修订程序按新制定程序执行。修订的工艺卡片在未执行前,原工艺卡片有效。 (五) 装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试生产等,需制订临时工艺卡片,其制定程序与变更工艺卡片程序相同,但必须注明使用期限。 第七章 操作平稳率管理 第一条 加强操作平稳率管理,提高装置平稳操作水平,必须规范装置运行平稳率管理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 装置运行平稳率管理职责 (一) 技术管理部门制定工艺操作平稳率的指标,并对操作平稳率进行统计和考核。装置平稳率的管理一般分为A、B、C三级管理。技术管理部门对厂级控制点(A级
28、实施控制,分厂、装置对本单位的装置级和班组级控制点(B、C级)实施控制。根据三级管理要求,分别确定各装置运行平稳率工艺参数及指标范围,每周统计各装置运行平稳率,每月考核各装置运行平稳率。 第三条 装置运行平稳率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 技术管理部门做好运行平稳率的管理与考核工作,保证装置安全长周期运行,使装置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 技术管理部门根据各装置特点,制定出运行平稳率管理与考核的工艺参数及统计方法。 (三) 技术管理部门根据各装置运行情况,定期对上述控制点抽查统计,并统计每月操作数据,计算出运行平稳率。数据来源可以是:计算机采集、分析数据、运行记录等。 (四) A、
29、B、C过程控制点装置要确定具体负责人(岗位),并对操作波动和调整做出详细具体的阐述。 (五) 装置要严格按A级控制点控制,A级控制点数据每天由装置向生产管理部门汇报一次,生产管理部门要做好记录。 (六) 采用DCS控制或有数采功能常规仪表控制的装置,必须实行计算机统计平稳率,提高自动化管理水平。 第四条 工艺指标超限的分析与处理 (一) 出现工艺指标超出平稳率控制范围,必须及时检查超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杜绝再次发生超指标的现象。 (二) 如果某一指标多次或连续超限,主管该指标的职能处室要组织查找深层次原因,落实措施,消除超指标现象。 (三) 如果出现可能导致事故的指标多次或连续超
30、限,必须由地区分公司组织评审,落实措施,消除超指标现象。不能消除超指标现象时,按相关事故处理预案进行事故处理。 第八章 装置基础资料管理 第一条 规范装置基础资料管理,必须明确装置工艺基础资料的内容和编写、审批、归档的管理要求。 第二条 装置基础资料内容 各装置应收集整理和编制9种图,作为装置基础资料认真管理。9种图的目录如下: (一) 工艺原理图 (二) 工艺操作条件简图 (三) 工艺总图 (四) 工艺操作条件总图 (五) 特例图 (六) 单元流程详图 (七) 单元立体流程图 (八) 平面布置图 (九) 仪表控制图 第四条 编制、审批要求。 (一) 技术管理部
31、门是装置基础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装置基础资料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各装置及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实施(其中的设备运行部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安全环保指标由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二) 装置工艺、设备和安全技术人员负责编制装置基础资料,并由装置主任和技术负责人审定后,交技术管理部门审批,装置根据技术管理部门反馈的建议修改后,方可印刷使用。所有图纸及资料必须使用计算机系统编制。 第五条 资料管理规定。装置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装置基础资料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 绘图要求。 (一) 所有图纸必须统一编号管理,编号应体现炼厂、装置和部分,要求图号层次分明。 (二) 图纸格式应统一规
32、定,比如图纸的大小、图的标题框形式、图例、管线粗细、字体大小等都要统一。流程图的画法及图样中的图形符号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 主要设备应按照设备自身形状和实物比例进行绘图。 第七条 工艺原理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用于各级人员的简单培训,以及为各级人员提供装置工作原理等的简单信息。 (二) 绘图要求:装置工艺原理图要力求简化,只简单的表示出主要的工艺设备即可。应标明主要设备的名称,不需标明操作条件和参数。 第八条 工艺操作条件简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用于各级人员的简单培训,以及为各级人员提供装置主要的操作信息,和主要设备的内部结构。 (二) 绘图要
33、求:装置工艺操作条件简图是在工艺原理图的基础上,标注出主要的操作变量。图纸应标明主要设备的工艺编号,同时尽量绘制出一些主要设备的内部结构。 第九条 工艺总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用于各级管理部门人员的参考资料,以及为各级人员提供装置主要的操作信息和培训,以及主要设备检测的依据。 (二) 绘图要求:工艺总图要求简单的绘制出装置工艺流程图,并标注出装置主要的控制系统。工艺总图较工艺原理图和生产操作条件简图更为完整,但相同的设备和流程可以合并表示,力求简洁明了。另外,公用工程部分的流程可以简单的表示,以免与设备及公用工程图重复。 第十条 工艺操作条件总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用于
34、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和装置人员的参考资料,为各级人员提供较详细的培训资料,和为装置的操作和标定提供运算依据。 (二) 绘图要求:在工艺总图的基础上,标注出必要的操作变量和运行条件参数。 第十一条 特例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用于生产、设备和技术管理部门人员的参考资料,和为各级人员提供有关设备和公用工程方面知识的培训,以及为设备检测和维护提供参考资料。 (二) 绘图要求:本部分应画出(1)主要设备的设备结构图及用于设备检查的控制系统;(2)较复杂工艺的特殊工艺流程图;(3)地下管网流程图;(4)公用工程部分的流程图。 第十二条 单元流程详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用于生产、技术管
35、理部门和装置人员的详细参考资料,为各级人员提供最详尽的培训和研究资料。 (二) 绘图要求:单元流程详图应详细绘出装置单元的工艺流程。为了便于查阅,单元流程详图中设备的相对位置和管线的走向应与现场实际相符合。同时图中应标明仪表控制和调节系统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 单元立体流程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用于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和装置人员的详细参考资料,为各级人员提供最详细的培训和研究资料。 (二) 绘图要求:单元立体流程图应与平面详细流程图对应,根据单元流程详图绘制。为了便于查阅,单元立体详细流程图中设备的相对位置和管线的走向应与现场实际相符合,立体图应侧重于设备位置和管线走向。 第十四
36、条 平面布置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为生产、技术和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提供装置主要设备位置分布情况的参考资料。 (二) 绘图要求:平面布置图应按照装置实地设备相对位置绘制,平面布置图应画出主要设备、建筑物、安全设施和通道的分布位置。对于多层分布的设备应分层表示。 第十五条 仪表控制图。 (一) 适用范围:主要是为仪表维护人员和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查阅和培训的参考资料。 (二) 绘图要求:仪表控制图应绘制出仪表控制系统的相互关系和控制的逻辑顺序。 第九章 技术月、季、年报管理 第一条 加强和规范技术月报、季报和年报的编写和管理,提高技术月、季、年报的编写水平,必
37、须明确技术月、季、年报编写内容以及上报管理等规定。 第二条 技术月报由装置工艺技术员编写,经装置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审查后报技术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汇总各车间技术月报存档备查。 第三条 装置工艺技术员每月要对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每月技术月报中做出专题评述,对装置达标未达到指标要详细说明。技术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A级控制点,并现场进行记录,根据检查结果及装置专题评述,提出工艺方面的整改措施。 第四条 技术月报内容: (一) 装置生产数据(报表形式) 1、当月及累计生产计划完成数据;(包括加工量、产品收率、产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操作平稳率; 3、主要化工原材料消耗数据
38、 4、主要燃料、动力消耗、能耗数据; 5、环境保护及有关监测数据; 6、达标数据。 (二) 工艺技术分析(为技术月报的重要内容) 1、当月及累计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析; 2、产品质量情况分析; 3、操作平稳率(包括生产操作异常波动)分析; 4、主要化工原材料消耗对比分析; 5、主要燃料、动力消耗、能耗对比分析情况; 6、非计划停工次数及原因综述; 7、事故分析; 8、环境保护及有关监测数据分析; 9、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情况; 10、装置检修及改造前后开、停工情况分析。 第五条 技术季报及年报由技术管理部门根据装置技术总结编写,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报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
39、司炼油处,季报应于季后第一月末,年报在次年元月末报出。 第六条 技术季报、年报的内容: (一) 本季、本年生产概况; (二) 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加工量、产品收率、产量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三) 装置生产的操作技术分析; (四) 产品质量情况及原因分析; (五) 主要原材料消耗情况和选用品种、牌号变更原因及效果分析; (六) 科技成果及项目完成进度,新产品开发情况; (七) 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实施情况总结(重大成果应有专题总结); (八) 工艺技术管理改进和工艺纪律情况; (九) 能源、动力消耗情况及分析; (十) 装置生产非计划停工、事故原因分析和
40、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 装置达标数据统计及情况分析。 第十章 工艺技术标定及标定报告管理 第一条 加强和规范工艺技术标定及标定报告的编写管理,提高标定和标定报告编写的水平,必须明确工艺技术标定及标定报告的内容、要求和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艺技术标定的管理职责 (一)工艺技术标定由技术管理部门主管,由装置及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各装置标定计划、标定方案的审查以及标定数据和报告的审核。 (三)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标定期间生产安排,对进出装置的物流及储罐进行确认和计量。 (四)质检部门负责标定期间油品的化验、分析。 (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标定期间仪表的正常
41、投用。 (六)装置负责标定期间数据的采集以及标定报告的编制。 第三条 工艺技术标定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一) 工艺技术标定的种类 1. 正常生产的主要生产装置(股份公司级达标装置、各地区分公司级达标装置)要定期进行技术标定,原则上至少每五年一次;其它各装置根据需要,适时进行生产标定。 2. 装置技改前、后的技术标定。 3. 实施一种新生产方案后的标定。 4. 局部工艺、设备改造后的相应标定。 5. 生产过程中,根据需要进行的物料标定、产品质量标定、能耗标定。 6. 采用固定床反应模式的生产装置的催化剂初、末期标定。 (二) 工艺技术标定程序 1. 生产装置按标定计划提前一周
42、编制出标定方案,报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2. 生产管理部门根据标定方案,组织标定条件安排,确定标定时间及生产安排。 3. 设备管理部门根据标定方案安排好仪器、仪表的投用,仪表调校工作。 4. 质检部门根据标定方案做好采样、分析的准备工作。 5. 生产装置根据标定方案做好优化操作、调校仪表、现场数据采集等准备工作。 6. 生产装置要对标定数据进行统计处理、数据分析和核算,写出标定报告报,送技术管理部门审核。 (三) 标定报告要求在标定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完成。 (四) 标定报告应与其它技术资料一起归档。 第四条 技术标定是炼油装置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进行标定的有三种情况
43、 (一) 生产装置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前对老装置进行标定,为改造设计提供数据。技术改造完成后进行标定,考核改造效果。 (二) 为解决装置上存在的问题,通过标定发现薄弱环节,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改造措施。 (三) 新建装置投产后,各项工艺条件趋于稳定后,验证设计,明确装置水平进行的标定。 第五条 技术管理部门制定年度装置标定计划,各有关生产装置依据标定计划对装置进行标定,以全面掌握装置实际生产、技术状况。 第六条 装置标定后,生产装置应及时编写标定报告,报告主要内容: (一) 装置概述,重点介绍工艺流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 (二) 装置标定的目的,所采用的生产方案; (三) 装
44、置标定分析数据,即原料、产品、相关物料分析数据; (四)操作条件数据,即各相关物料的温度、压力、流量,材料消耗数据,用于标定计算的环境数据; (五) 物料平衡表,要标定的或需要计算的设备物料平衡; (六) 主要设备核算表; (七) 技术经济数据,如产品收率、能耗、化工原材料消耗; (八) 标定的技术分析,对产品质量、计算结果、设备性能等分析评价; (九) 装置改进建议 第七条 标定报告经装置技术负责人初审、技术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经理或总工程师审定后生效。 第八条 技术管理部门针对标定报告所暴露出的技术问题,组织生产车间进行整改。 第十一章 开、停工管理 第一条 加强装置
45、开停、工管理,提高装置开停、工操作和管理水平,必须明确装置开停、工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二条 装置开停、工管理职能 (一) 装置开、停工规程由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装置人员编写,经相关部门会审后,报地区分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二) 技术管理部门是装置停工交付检修验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装置停工交付检修的验收工作。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查部门是装置停工交付检修验收管理的协管部门,负责装置停工交付检修的专业验收工作。 (三) 检修单位参加停工交检验收确认。 (四) 装置负责停工交付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第三条 开、停工管理要求 (一) 开、
46、停工程序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停工过程的主要步骤及关键操作、时间统筹图(网络图)、供(退)油流程安排、公用工程配合方案、安全措施、环保措施、盲板表、化工原材料安排等。 (二)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发生意外,需计划外开、停工时,原则上应由装置主任亲自与技术管理部门联系,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当情况紧急无法及时联系而需果断停工时,应在停工后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 紧急停工时,装置应在开、停工后一个月内,由专业技术人员写出技术分析报告,上交技术管理部门。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紧急开、停工的原因,处理的过程,应总结的经验、教训及今后的预防措施等。 (四) 开、停工过程中,装置要指派专人指挥,其他主
47、管部门的意图由指挥人传达实施。 (五) 对开、停工中的主要步骤及关键操作,装置相关技术人员需亲临现场,监督执行。 (六) 开、停工程序应提前一周组织岗位人员学习、讨论、理解、掌握,对关键步骤、技改方案进行开停工交底,考试上岗,并纳入考核。 (七) 装置停工交付检修前验收标准 1. 装置停工要按停工规程将工艺管道、塔、容器、加热炉、机泵、换热器等设备内部介质全部退净,并按规程要求完成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水顶线、酸碱中和、化学清洗、氮气置换、空气置换等处理,管道设备吹扫置换干净,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1) 交付检修的工艺管道和设备所有低点排凝阀和高点排空阀要在打开状态,无水汽排出
48、无工艺介质痕迹。 (2) 交付检修的塔器、加热炉及大型管道等设备的人孔(手孔)要在打开状态,自然通风。 (3) 交付检修的塔器设备和检修有特殊作业的工艺管道,要完成采样分析,塔、立式容器采样分上、中、下三点,卧式容器分左右两点,分析项目由装置根据工艺情况在停工前制定。合格标准为:氧含量19.5~23.5%、可燃气含量<0.1%;其它有毒有害介质:硫化氢<10mg/m3、一氧化碳<30mg/m3,氨<30mg/m3、氯<1mg/m3、甲醇<50mg/m3等国家规定的指标,并达到动火、作业条件。 2. 装置要在停工前制订隔离方案,装置交付检修时要按隔离方案完成隔离,交检装置与公共系统及其它
49、装置彻底隔离。隔离方案中盲板表要与现场一致,加盲板部位要设有“盲板禁动”标牌,装置指定专人负责盲板管理。 (1) 实施局部检修的装置,要将检修区域设备管线与非检修区域彻底隔离。检修区域要用警示绳作好标识,必要时可用隔离栏杆或隔离板进行隔离。 (2) 停工过程中因特殊情况在装置或检修区域内须存有工艺介质或物料的容器(贮罐)、反应器及设备管道,要采取加盲板措施与检修部位彻底隔离,隔离部位要做明显标志,如:“盲板禁动”、“易燃”、“有毒”等。装置要建立盲板表,由专人负责,盲板表与现场相符。 (3) 停工中消防和施工用蒸汽、氮气、净化风、非净化风等,需由技术管理部门确认。氮气要专线使用,不得与任
50、何检修设备相连,所有消防蒸汽、净化风、非净化风等同样不得与任何检修设备相连。 3. 装置内地下含油污水线要在停工交检前进行热水冲洗和蒸汽蒸煮,装置出水无油污。装置内含油污水井全部按防火、防爆标准封闭完毕,出装置含油污水井用木塞或其他填充物与外网隔离。 4. 装置地漏要在停工交检前按防火、防爆标准封堵完毕,任何管线与设备排凝管不得与下水系统相连,必须将原连接短管拆下。 5. 装置隔油池要在停工交检前将油箱中所有污油清出。隔油池出水口用木塞或其他填充物与外网隔离。 6. 装置要在停工前制订防FeS自燃及钝化方案,对预计含有FeS的设备、容器及管道进行处理。交付检修时,这些部位要设临时水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