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防盗安全制度 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制度 1、院内电路、电器设备均由电工负责安装与维修,不许他人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热器具,违者除没收电器设备外,并视情节处以50200元的罚款。 2、电工要对院内的用电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或电线老化的现象要及时整改和更换,避免事故的发生。 3、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部门,要设专人管理“三品”,按章操作使用。严禁个人在学校存放“三品”。 4、焚毁废品应事先向保卫处汇报时间、地点,设专人看管,并在事后将余火扑灭,免留隐患,未经保卫处批准,严禁任何人在室外用火为。 5、院内一切用火部门,要严格执行用火规定,禁止违章用火。 6、不准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用
2、水,违者视情节处以50200元的罚款,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7、院安全防火委员会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积极采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及时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隐患。 8、因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9、加强对值班值宿及保卫值班人员的管理,思想上提高警惕,工作上一丝不苟: 1值日、值宿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前对校舍内外做认真的检查,并当面交待清楚),否则出现问题双方负责。 2认真填写值日值宿记录,发现、发生问题及时报告,凡外来人到校办事要做详细登记。 3时刻注意防火、防盗、防水,常在校舍四周巡视,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好,周边是否有可疑人逗留。 4值日、值宿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更不准漏岗及做与工作无关事宜,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火警119盗警110 发表时间:2012-6-8发表者: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