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治未病科工作制度 治未病科医师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治未病科工作,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治未病科科主任负责本科的治未病门诊工作。 二、参加治未病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 三、对疑难症两次辨识干预效果不满意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指导。 四、科主任应定期上治未病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或记录,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治未病门诊与普通门
2、诊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治未病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治未病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治未病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治未病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并认真做好登记、统计报表等工作。 十三、各科室参加治未病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治未病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治未病门诊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治未病门诊制表公布。实行普通门诊医师兼管治未病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