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机构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 附件3 电梯检验机构责任 1、电梯检验机构应当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必须在核准的资格范围内开展电梯检验活动。经核准的电梯检验机构,在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中,不得将所承担检验检测工作转包给其他检验检测机构。 2、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检验检测项目、周期、方法、程序和质量控制要求进行检验检测。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并实施检验检测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行为等检查制约制度。 3、电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依法为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诚信的检验服务,不得利用
2、检验工作故意刁难电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4、电梯检验人员应当经考核,取得检验人员资格,方可从事检验工作;电梯检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检验机构中执业;变更执业机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5、电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并对检验、结果和鉴定结论负责。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将检验检测情况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电梯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员在检验、检测中发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并立即向特种设备安 -19实安全责任,加强检验检测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验检测人员遵章守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检验检测,保证检验检测人员自身安全与健康。 13、电梯检验机构必须接受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材料。 14、电梯检验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科学可靠的检验检测数据档案,按照有关特种设备动态监督管理的要求,实现检验检测与安全监察之间的网络数据传输和共享。 15、电梯检验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16、电梯检验机构还应当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