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称评审材料叠放要求 职称评审申报填表及材料叠放要求 1、统一使用省职称工作办公室印制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业绩档案表格。申报表格及材料附件必须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整齐成册。 2、表 一、表二中的所有内容,属个人填写的由个人填写,单位应逐一核实,审核人、单位负责人应签名并加盖公章。属单位填写的必须由单位填写,不得由申报人自行填写。主要专业技术经历栏目,应从任员级资格填起,不得仅填现职后经历,并在该栏加盖单位公章。 3、字迹要端正,所有栏目原则上不得缺项。档案袋封面单位栏应填写单位全称。档案袋底部必须用红笔写上“XX县区xxx(单位)”、姓名、申报资格名称及专业,破格申报的须标明“破格”。 4、系列转
2、换材料应在档案封面注明“系列转换”字样,除按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外,还应填写系列转换表一并报送。 5、凡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单位均要对照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和审核人的私章。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表一)的“考核情况及基层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入考核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6、业绩、论文均须提供真实性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按材料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的排列顺序必须一致。获奖证书中涉及到的论文,必须提供论文稿件,此稿件作复印件装订。代表作论文必须在论文标题旁注明“代表作”。申报有论文检索审验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论文检索页并加盖公章。申报晋升各专业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提交的获奖证书和科研课题须提供相应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立项证明材料。 -1 (11)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表四)。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