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景区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XX县区双拱镇中心小学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为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 一、除学校公车、上级有关单位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停放。 二、外来车辆(非校内人员使用的车辆),未经学校领导允许不得入校。 三、任何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10km/h),禁止鸣笛,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下课期间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四、食堂、小卖部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到校保卫处办理进出校园登记,方可入校。车辆入校后,必须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位停放。 五、学校校车和上级来访车辆分别停在指
2、定停车区域。在校园内若违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全年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客运出租车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学校领导后方可进校。 七、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八、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组织部门应事前通知保卫处,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之,协助保安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九、探访本校教职员工者随行车辆请将车辆停放在校外停车场内,请教职员工告知探访者。 十、如有违反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车辆进入校园,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