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用品申请购买与领用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更好的控制办公消耗成本,规范公司办公用品的发放、领用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耐用办公用品的领用: 1、耐用办公用品包括。电脑、手机、电话、计算器、订书机、文件栏、文件夹、笔筒、打孔机、剪刀、戒纸刀、直尺、起钉器等。 2、耐用办公用品已于员工入职时按标准发放,原则上不再增补,若破损、残旧需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第三条易耗办公用品的领用: 1、易耗办公用品分为两部分。部门所需用品和个人所需用品。 2、部门所需用品包括。复(写)印纸、打印纸、墨盒、碳粉、硒鼓、光盘、墨水、装订夹、白板笔。 3、个人所需用品包括。签字笔(芯)、圆珠
2、笔(芯)、铅笔、笔记本、双面胶、透明胶、胶水、钉书针、回形针、橡皮擦、涂改液、信笺纸。 4、每月25日前由各部门提出“办公用品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初核,人事行政总监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最后公司统一采购。 5、发放时间。个人根据实际用量情况,随用随领。 6、领用方法。由领用人到人事行政部填写领料单,人事行政部签字后方可发放。 7、部分办公用品(油性笔、水彩笔、签字笔、白板笔、圆珠笔芯、圆珠笔、涂改液、各种电脑墨盒)实行以旧换新原则。 8、电脑耗材品(鼠标、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人事行政部审核,人事行政总监批准后方可领用,申领时须以旧换新。 9、所有办公用品领出后,由领用人保管,除日常消耗品之外,如发生破损,领用人承担30%责任;如发生丢失现象,领用人付100%责任(根据购买价格赔偿).10办公用品严禁带回家私用. 11、本着节约与自愿的原则,可不领用或少领用的应尽量不领用或少领用。 第四条。未列入耐用及易耗办公用品的其它物品的申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