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河南“人民陪审团”案一窥我国陪审制度 从失控的陪审团谈美国陪审团制度和 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和联系 欧阳璐 法学4班20101867 影片“失控的陪审团”由一个由枪杀案开始,围绕着受到控诉的枪械公司聘请的律师团,妄图控制收买12名陪审员来赢得诉讼的故事展开。通过观看这部影片,我进一步了解了美国陪审团制度,将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和我国的陪审制度进行比较后,我逐渐发现二者的区别和联系。 同为陪审制度,二者有相似的地方。 美国的陪审团制和我国的陪审制都使更多民众参与到司法民主中,群策群力通常能做出比法官的一人判决更稳当的判决,审判活动不再是法官一家之言,提高了审判的公信力。同时在审判中,陪审员们置身庭审
2、现场,感受辩护律师的慷慨陈词,直接参与庭审程序,可谓一堂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比干巴巴的纸上谈兵,更能加强人们的法制意识,扩大司法审判的社会影响。 然而,就陪审制度的程序和司法实践来看,美国陪审团制和我国陪审制度的区别表现的更为突出 一方面,陪审员的挑选方式不同。影片的开始我们看到,几十个普通居民收到法院的陪审员招募信,他们中有电玩店职员,有家庭主妇,有出租车司机,他们都是社会中的普通成员,随后由双方律师挑选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从这里可以看出,美国陪审团成员候选人是随机挑选的来自社会各阶层的普通人,陪审团实行个案制,一案一组团,案件结束时陪审团解散,有新的案件时按法律程序重新选择陪审员,而我国陪
3、审员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5年任期制。我们知道现实中能被选举为人大代表的人,多为有影响力的非普通人,他们并不能充分代表群众,即普通老百姓的认知。陪审员成份的单一,无法使普通民众凭借本身的是非感,善恶观做出判断,这与陪审制旨在运用普通人基本的逻辑,经验,和做人的良知来判定案件事实的精神相左。而且,我国陪审员的5年任期制很容易使 陪审员的对案情的自由表达意志受到切身利益的影响,与美国陪审团案子一结束就拍拍屁股走人的情况比,我们的陪审员要考虑的事就不只是单纯的案情了。 另一方面,陪审员拥有的权利不同。影片“失控的陪审团”中,由陪审团成员听完双方律师的意见和辩论来认定枪械公司是否有罪,法官只给
4、予适当的法律帮助,机械公司聘请的律师团成员也说道:“审判不是儿戏,不可交由审判团做主”,也就是说美国陪审制中,陪审员是事实认定者,法官是法律适用者,法官给予必要的法律指导,但不能左右其对事实的认定,两者泾渭分明。然而,我国的陪审员有和法官同样的权力,既认定事实,又适用法律。其中大多数陪审员从事非法律职业,缺乏专业的法律素养,在适用法律时往往捉襟见肘,很容易盲从权威,受法官左右并不能真正的分享审判权。 相比较而言,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更接近民主正义的实质,不仅仅因为美国民众有很强的权利意识,他们崇尚个人主义和追求民主的文化传统,更在于美国陪审团制的存在有坚实的法律基础,除了宪法的保驾护航,还有众多法律作支撑。在我国,陪审制缺乏宪法的保障,也没有一部专门法律予以确认,地位有些尴尬。同时,美国的陪审团制经过长久的发展,已有严格控制陪审制度各个环节的一套方法,我国则相形见绌。 经过了解与比较,我发现,虽然我国陪审制有一些不足,但也是从民主和正义的法的精神出发,倘若我们能立足我国的司法现状,吸收美国陪审团制度的优势,经年发展,我国的陪审制也能发挥其本来作用,充分体现司法审判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