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检查方式 1.日常巡视。由各个管理责任人对各自责任区内消防器材、设备进行日常巡视、养护,并做好有关记录。 2.定期检查。由消防主管每月对日常巡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总结,根据检查情况对下个月的工作重点做出安排,做好有关记录。 3.突击检查。实击检查管理处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不定期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4.年检。根据住宅小区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对管理的小区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进行抽检或综合演练,并做好有关记录。 二、检查内容 1.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2、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2.整个消防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值守可靠。 3.整个小区是否存在火灾隐患。 4.各种消防安全制度、措施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是否得到落实,有关资料记录是否完整、真实。 5.抽查义务消防队专业课目演练,检查队伍建设和训练情况。 三、火险隐患的整改 1.在各级检查中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填写火险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并让受检单位负责人鉴字接收。 2.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对火险隐患整改完毕。 3.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或者规定整改时间到期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4.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整改,并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对其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