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 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 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费用的审批、使用管理。 4内容与要求 4.1安全费用包括 a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2、 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职业卫生改进、检测费用,员工休息、洗浴设施费用。e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4.3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4.3.1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
3、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4.3.2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4.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4.4.1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4.4.2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4.4.3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4.5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4.5.1安全生产费用由安全环保部按年度计划审批,
4、年末编制汇总。 4.5.2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4.5.3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5相关记录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安全费用台帐》 《安全费用审批表》 《安全费用汇总表》 《领料单》 附录: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超额累退方式)1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
5、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篇二: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修改后) lxhg-sqe/lh-c-ahk-007-2011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投入资金及时到位,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投入的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是安全投入范围的确定
6、单位,对列支情况进行备案并建立台帐。定期了解、检查列支情况,在使用安全投入资金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备更新等项目完成以后,组织进行验收,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领料单位是否在“物资用途”中注明“安全投入”。 3.2集团财务部门负责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对安全投入费进行提取,并对实际发生的安全投入费用入账进行审核、核算,确保入账准确。 3.3物资超市负责各种安全投入物资的发放工作。 3.4各车间在物资领用申报计划时要对安全投入项目进行备注。车间及相关单位需领用劳保时,需填写“物资出库单”并注明安全投入经厂长签字
7、批准后由安全环保科在用友系统上进行出库,注明“安全投入”及其详细用途,严禁弄虚作假将其它费用列入安全投入中。各车间安全员做好台帐并按时上报安全环保科。 3.5各科室、车间报销安全投入费用前,必须由安全科负责人签字,并登记台帐,否则不记入安全投入费用,后果由责任单位负责。 3.6各相关业务单位(如。设备动力科等)对职责内所报符合安全投入要求的项目的准确性进行把关,负责协助安环科确认属安全投入的外协费用。 4.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4.1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化肥和化工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
8、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4.2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4.3各企业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
9、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1%提取。 5.安全投入台帐管理 5.1安全环保科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安全评价费用、安全演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专业技能培训费用、消防器材更新和维护保养费用等安全活动费用、采购氯气捕消器、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器材)费用的统计汇总。 5.2设备动力科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检验检测费用、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的统计上报。负责电气设备的检验检测费用、仪器仪表更新和日常维护保养费用、避雷设施和防静电设施检测费用、用电设备耐压试验费用的统计上报和电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费用。
10、 5.3技术科负责安全技改费用、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所发生的费用的统计上报。 5.4调度室负责应急小分队队员的补助费用、应急演练费用的统计上报。 5.6设备动力科负责因安全需要进行的土建和各类维修(加固)费用的统计上报。 5.7综合管理科负责安全宣传费用的统计上报。 5.8集团财务部门负责安全费用的账务处理,及时列入企业安全投入,并负责进行指导、监督。 6.工作程序 6.1各相关单位每月28日前必须把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费用上报安全环保科和财务部门。 6.2集团财务部门和安全环保科对每月发生的安全费用分别建立安全投
11、入台帐。 6.3各车间在申报计划时,由主管领导在计划备注中注明用于安全投入,以便供应部门掌握安全投入资金预算。领料时,主管领导注明所领物资属于安全投入的具体用途。车间建立安全投入台帐。 6.4各车间在物资超市领料时填写物资出库单,经领导签字后报安全环保科,由安全环保科在用友系统中统一进行出库,并根据此单进行台帐登记汇总。 6.5各领料单位 6.6集团财务部门在每月结账时对属于安全投入费用的物资要认真核算,严格区分维修费和安全投入的界线,确保入账准确。 6.7对于发生的非出库物资要进入安全投入费用的,如。安全奖励、安全宣传费、压力容器检
12、测费等,各业务单位在挂帐或发票入账时应先到安全环保科确认盖章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 6.8每月结账日次日安全环保科要与集团财务部门对安全投入费用进行核对,发现不应列入安全投入的项目要及时调整,并办理相应的核对手续。 6.9安全环保科每月汇总安全投入费用,按要求上报园区集团安全生产调度中心。7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7.1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各单位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7.2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13、 7.3企业利用安全费用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7.4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7.5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7.6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7.7安全环保科要定期
14、了解、检查安全投入的列支情况,在使用安全投入资金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设备更新等项目完成以后,组织进行验收,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的有效使用。 7.8安全环保科要对安全投入的列支情况进行备案并建立台帐,每个季度末将汇总情况上报园区集团安全环保处。 安全投入明细: 7.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考核落实。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修改后) lxhg-sqe/lh-c-ahk-008-2011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品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防护器具的安全管理,全厂劳保用品发放管理,保护粉尘作业岗位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
15、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劳保用品的发放管理。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存在有毒有害岗位劳保用品的及时申报、领取、发放及佩戴情况的管理。 3.2安全环保科负责全厂劳保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管理。 4管理规定 4.1管理要求 4.1.1各车间领用的劳保用品,必须建立详细的劳保用品发放台帐。未建立台帐,对车间负责人罚款5元。 4.1.2各车间必须妥善保管劳保用品,严禁随地乱扔,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工段长罚款10元。 4.1.3车间工段长、值班长按《规范化管理制度》
16、对职工的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4安全环保科对各单位的劳保用品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2甲烷氯化物生产、使用、储存场所防护器具的配备标准。 4.2.1甲烷氯化物车间氢氯化、热氯化、精馏、盐酸吸收、液氯汽化、冰机、罐区岗位操作人员配备耐酸碱手套、绝缘鞋、防毒面具、滤毒罐、防溅面罩、空气呼吸器交接使用。 4.2.2甲烷氯化物车间维修工段人员配备耐酸碱手套、短皮手套、耐酸碱工作服、防溅面罩、防毒面具、滤毒罐、呼吸式长管。 4.2.3甲烷氯化物车间电焊工、电仪车间电器维修工、仪表维修工、运行
17、电工配备绝缘鞋。 4.2.4各配电室岗位配备绝缘靴,绝缘手套交接使用。 4.2.5各车间电焊工配备电焊手套、钳工手套、气割用防护眼镜。 4.2.6根据岗位噪声情况配备防噪耳塞。 篇三: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xx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目的 为使安全生产所需费用得到保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2.职责 2.1总经理对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审批、负责计划外安全费用的审批,保证安全投入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和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投入专款专用;
18、 2.2安全主任根据公司情况编制全厂每年安全生产投入计划、负责安全投入费用的审查、负责监督所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2.3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2.4财务部负责安全专款的及时提供,建立安全费用台帐,将安全投入列入财务报表,并做到专款专用。 3.管理程序 3.1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3.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施,如:安全防护、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应急救援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 3.1.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19、1.3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3.1.4安全培训教育费用、防护用品、保健品费用、安全生产检查与安全技术服务支出; 3.1.5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监控、整改所需费用; 3.1.6安全风险抵押金; 3.1.7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3.1.8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 3.1.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2安全费的用使用 3.2.1安全投入作为公司的安全投资专款专用项目,任何人不得挪用或转给其它项目; 3.2.
20、2公司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消防等政府监管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消防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3.2.3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按时完成本部门的安全投入项目,项目完成后报安全主任对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 3.2.4财务部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财务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3.3安全投入费用提取 申请部门主管填写申请表,经安全主任审查,总经理批准后,即可到财务部提取资金。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主任起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审批;本制度由安全
21、主任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xx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
22、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3.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1.3发生轻伤事故
23、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1.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
24、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 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7对厂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25、 3.3.1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
26、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
27、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 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
28、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3.1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4.3.2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起草,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审批;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执行。 第18页 共1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