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4.03KB ,
资源ID:7127623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12762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章制度的立法完善 .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章制度的立法完善 .docx

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立法完善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立法完善 (山西财经大学) 摘要。行政机关负责人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的一个重要议题。2015年入法以来,在立法上存在诸多的问题,所以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立完善,可以提高司法资源利用率,节约社会资源。 关键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立法2015年新《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实施,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行规定。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完善,既能够保障司法权威,又可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

2、度立法上存在的问题新《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与。。施,以期达到公平合理的行政审判模式。各地同时也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地方性法规。然而,我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现状不容乐观,截止到目前还没有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作出统一的规定,同时不同的地方法规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也存在很大差异。 (1)行政负责人概念界定不一 由于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以及规定,在“出庭负责人” 的概念界定上就出现很大的歧义,暴露出各地对行政负责人的概念界定的指规范上的各不相同。对于“负责人”的概念更是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可分为三类:第一、所属单位的正职负责人,负责全局总揽工作。第二

3、行政机关的正职领导人和各部门的分管副职领导;第三、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从目前行政负责人制度的实施来看,一旦需要参加应诉,大部分的观点都是倾向与机关部门的法定代表人或“一把手”。(2)应出庭案件的类型不一 在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前,对于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该强制出庭还是提倡出庭,大多数的学术观点都是肯定肯定后者。从案件类型的数量上进行了降序统计,第一是“对执法活动进行干扰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行政诉讼案;第二是本年度的第一例行政诉讼案件;第三是根据上级要求进行行政负责相关人进行应诉的案件;第四是同级别法制机关、服役机关以及法院要求进行出庭应诉的案件。从高到低的案件分类情况,可以清

4、晰的看到三点现象,分别是缺乏实际的操作、缺失合理性的依据以及严重复用的现象。(3)出庭的具体要求不明确 从研究的规范性指导文件中得出一个共性规定,每年对于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出庭次数应该大于总行政诉讼案件的三分之一,但是这项规定存在很大的问题,第一,各地对于出庭应诉的数量标准没有统一,随意性太大。第二,从三分 之一的这个比例上看,出庭的数量是相对比较少。第三,各地基数不一,参照三分之一的比例来说,如果本年度只有三件行政诉讼案件,那么行政诉讼负责人只需要参加一次应诉而已。 (4)负责人不能出庭的理由缺失 在新《行政诉讼法》中,针对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的法

5、定义务增加了关于出庭人的身份特殊性和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应当委托所属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此条例的增加是合理的,但是也存在了一些漏洞,并未对不能出庭的特殊性和利益进行一个界定,会造成其立法目的的偏离和实施效果的差强人意。 (5)不出庭法律责任模糊 对应应诉责任追究的方面是相当薄弱的环节,具体的表现为:第一,模糊的责任制度、在现有的行政应诉追究制度上,对未遵守行政应诉规定的行为进行“司法处分建议”,并未明确承担的责任,因而造成不清晰的应诉责任。第二,不明确的责任主体,行政机关、受委托组织以及工作人员都可以是实现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同时没有明确对于行政机关委托的人员是否需

6、要出庭。第三,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在收到司法处分建议后,行政监察机关或政府机关上级有权在内部进行行政处分决定,但是司法机关是不能直接进行不出庭应诉的处分。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立法完善(1)厘清行政负责人出庭的主体 细化“相应的工作人员”的界定,将非行政机关的直接负责人、主管以及分管负责人涉入其中,在行政机关正副负责人不能出庭时,作为一个优先选择项。这不仅完善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制度,同时加强了其实地落实操作的可靠性。(2)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类型在制定行政规章文件或进行司法解释过程中,整体将行政负责人可以划分为两类:一是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案件情况涉

7、及主体特殊,例如被诉讼人是人大代表。而对于衡量重大程度的考量可以根据涉案人数、诉讼额度以及法律法规适应的负责程度。第二、根据审核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认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可以及时合理的将行政纠纷化解,即可要求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参加出庭应诉活动。对于第二点应该加以重点规范,赋予法院对出庭应诉通知书,因而达到提升司法机关的地位,更好的要求行政负责人参加出庭应诉。(3)明确出庭的具体要求 构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为的指引规范。在制定具体的操作规则时,应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心转移在各地个性化需求上。围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价值体现, 一、针对庭前、庭上、庭后列出具体

8、的行为指导,在庭前,应当对做好充分准备,即对案件和相关法律进行详细的了解。 在庭中,应当积极参与应诉,作出有实质性、针对性的意见或回答。在庭后,应当严格执行法院的裁判,深入研究法院的司法建议并落实到实处。 二、针对情况复杂的行政案件,涉及的具体情况难以预判,在出庭数量无需作僵化的数字要求,可以考虑从正面激励的角度给予规范。 三、针对出庭责任的监管上,建议在“高效出庭”与“出彩表现”两方面构建机制,不断完善和改进,同时对形式、要件、程序、追债主体进行细化,从整体上惩戒机制提高操作性。(4)明确不能出庭的具体理由 无论“正当理由”还是“特殊情况”,都

9、界定为不能出庭应诉的理由,不仅没有表述出具体的含义,而且还给不能出庭应诉的理由给予了一定的适用空间。对于上述问题可以采用司法审查和立法明确相结合的模式,产生互补的效应。首先由相关机关以书面的形式确定,进而给予法院审查的权利,实现“一理由一审查”模式。 (5)完善应出庭而不出庭的责任追究 发布具体且细化的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提出具体的细化建议如下:其一,对于行政机关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或拒绝出庭应诉的,可以适用警告、记过处分;其二,行政诉讼案件将会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在接到法院通知后,没有提交正当理由拒绝出庭应诉的,以及仅派工作人员参加应诉的,可以适用记大过

10、情节严重的适用降级 处分;其三,行政诉讼案件将会造成较极大影响时,甚至引起网络媒体的关注以及上级领导重视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仍有逃避或躲避的消极心理,甚至以行政手段干预司法审判的,情节恶劣的,可以适用撤职、开除处分。参考文献: [1]江必新,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若干思考[j],中国法学,2013年,(01) [2]黄学贤,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机理分析与机制构建[j],法治研究,2012年,(10) [3]章志远,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立法面向问题研究[j],学习论坛,2012年,(10)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立法完善.doc免费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支付6元已有11人下载 下载这篇word文档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立法完善(2).doc免费为全国范文类知名网站,下载全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支付6元已有11人下载 下载这篇word文档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