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中共*支委会 党员、党政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一款工作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党支部在党员、党政干部中实行联系群众的工作制度。 二、联系群众工作由党支部领导下的各党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年级组和学校中层管理部门要做好配合工作。 三、各党小组负责将党员的“三联系”工作分解、落实,并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四、学校党政干部除做好“三联系”工作之外,还要联系一个小组,指导该党小组开展工作。 五、为更好地凝聚人心,加强人文关怀,学校党政干部在联系群众方面必须做到“必访”、“必谈”、“必做”等“三坚持”。 六、学校党支部把党员、党政干部联系
2、群众方面的情况作为对党员、党政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款操作规程 一、各党小组具体负责的党员“三联系”工作。 1、每学年初(9月),各党小组下发制定的联系表格,将本小组 党员“三联系”工作分解,规定每个党员必须联系一名党外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每个党员必须联系一个班级,每个党员至少联系一名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 2、党员填报联系表格,将准备联系的一名党外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准备联系的一个班级名单,准备联系的一名需要帮助的困难学生名单,报各党支部。党支部在党员填报的基础上,根据党员在班级和学科的分布状况,调整“三联系”名单。 3、党员在日常生活中关心自己联系的党外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他们
3、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积极指导联系班级学生开展各项活动;对困难学生,或在思想上帮进,或在学习上帮难,或在生活上帮困。 4、党小组对“三联系”工作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学年底(6月)对“三联系”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在小组内通报情况,并将情况报学校党支部。 二、学校党政干部联系一个党小组(或年级)的工作。 1、每学年初(9月),学校党支部根据学校党政干部的任课情况及力量平衡情况,将其指派到一个党小组。 2、学校党政干部指导所在小组(或年级)开展工作,代表学校热情接待本年级师生,积极向本年级师生宣传学校的办学方略,遇 事及时同本年级师生商量,及时向党支部和学校反映本年级师生的意见和要求。 三、
4、学校党政干部必须做的“三坚持”。“必访”、“必谈”、“必做”。 1、“必访”。教职工本人及爱人生病住院时;教职工父母、公公、婆婆、岳父母病逝时;教职工子女举行婚庆等大事时;教职工家庭关系紧张不和睦时;教职工本人思想矛盾尖锐突出时;骨干教师欲辞职离校时;教职工获重大荣誉时。 2、“必谈”。教职工思想波动,情绪不稳定时;教职工之间有矛盾时;教职工对学校管理工作有意见时;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中行为规范出现问题时。 3、“必做”。对骨干教师给予津贴;对骨干老师优先考虑外出进修,深造;组织教职工每年体检一次;组织教职员工每年暑假旅游休养一次;对工作业绩优秀的教师实行奖励;对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实行年终慰问。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