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库房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 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消防条例,积极配合出租房做好消防工作,库房消防安全必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租用库房消防安全由日新公司负责,其日新库消防责任人为邢国栋,电话号码为13920415540。 2、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3、冬季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0.3米。 4、库房内外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5、易燃易爆物品(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甲、乙、丙类)必须单设库房,明确责任人进行日常管理,并制定严格的防火措施和领退料管理制度
2、。 6、库房内各种电源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电热器具。特殊情况接电源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 7、保持库房内外道路畅通,严禁在库房通道、门口堆放物品和作业。 8、房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严禁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灯具;严禁使用碘钨灯式移动照明和高温照明灯具。 9、消防负责人必须班前班后对库房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 患及时整改,并认真作好记录。 10、每天下班时,库房必须拉闸断电确保安全。 11、按照消防管理规定,库房内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灵敏有效的消防器 材,便于发生初期火灾后能及时扑灭。 12、分管库房消防负责人应制定库房防火措施,在开展防火工作的过 程中认真实施。 14、凡违反库房防火管理制度情节轻微的有关人员将按照单位消防 奖罚制度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