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馆管理制度 第四章图书馆业务工作规章制度 一、读者入馆规章制度 1.进入图书馆,主动出示读者借阅证。 2.注意仪表着装,不准穿裤衩、背心、拖鞋或铁钉鞋进馆。 3.保持馆内安静,不得喧哗。 4.维护环境卫生,不准携带食品进馆;非指定区域,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等。 5.爱护书刊资料,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写、撕页等,不准窃取书刊资料。 6.爱护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装饰,不准刻划、损坏阅览室桌椅。 7.爱护馆内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及其它设备。 8.讲究文明礼貌,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一切不文明行为。 9.自觉遵守开、闭馆时间,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10.违反本
2、馆有关管理制度的,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自觉接受处理。 二、样本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对全体读者开放。 2.本室图书仅供读者室内阅览。 3.读者从书架上选取图书,阅览后应将图书上架,归还原位。 4.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轻取轻放,毁坏、污损图书及家具、设备的均须按章处理。 5.新书入室,工作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作好验收、核对工作,做到种类准确无误,并做好记录。 6.新书要在当日内上架,做到归类准确、排列整齐。 7.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参考咨询工作与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8.读者须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整理,共同保持本室明净、整洁的借阅环境。 9.做好通风、防潮、防霉、防火工作,发
3、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部门主任报告。 10.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下班时要把计算机正常退出系统,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25 三、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本室凭一卡通进入,对读者开放。 2.进入本室请穿好鞋套,以保持室内环境卫生。 3.上机读者,只能在使用权限内上机操作。 4.本室禁止使用外带存储介质。 5.请按正常程序启动计算机,若发现异常或故障,应由管理人员处理;禁止擅自拔动各种设备的接头、开关和乱敲键盘等。 6.禁止读者串位或聚在一起高声谈论、说笑,保持室内肃静和良好的秩序。 7.严禁在网络上传播违法、违纪信息,违者将受到相应惩处。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得乱丢废弃物,
4、禁止往地面洒水。 9.离开本室前,须按正常程序退出系统、关机。 10.管理人员应指导读者上机,发现机器故障应及时排除。 11.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认真为读者办好注册、续费等手续。 12.管理人员须经常清扫机器、桌面、地面卫生,注意防尘、防水,保持整洁明净。 13.管理人员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 14.下班前应逐机检查,关好电源、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四、古籍阅览室规章制度 1.古籍阅览室是本馆保卫、消防工作的重点部门。 2.本室文献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只在室内提供查阅,如有特殊要求,须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外借。 3.读者查阅文献资料时,要轻拿轻放轻翻,严禁折页、圈点,尽可能减少复
5、印。 4.对于特别珍贵的文献资料,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读者查阅时应陪同在旁。 5.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藏书破损情况,建立破损书档案,有计划地进行装裱修复。 6.凡外借的书要严格履行手续,并按期追还归室。 7.保持室内清洁,随时清扫。 8.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及个人物品,严禁使用明火、电热器等。 9.管理人员下班前必须断电,关好门窗,锁好门锁,确保安全。 五、期刊阅览部规章制度(通则) 1.本室实行全开架式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入室签名,领取代书板。管理人员须做好读者阅览统计工作。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一次限取1本,阅读后按代书板的位置放回原处,过刊按类归位,不得乱放。 4.本室
6、期刊仅供室内阅览,读者可押读者证借出复印,复印完毕后立即归还;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的,经馆长同意后,可办手续借出期刊,借期不超过一周。擅自将期刊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除纸、笔等学习用品外,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爱护期刊资料,不得污损、撕毁、圈点;爱护馆内设施。如有违反,按章处理。 7.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8.管理人员负责本室期刊的登记、整理上架、年度清理装订、加工等一系列工作。新期刊及装订回馆期刊,应尽快上架,供读者利用。 9.管理人员应耐心解答读者咨询,主动为教学、科研人员查找文献资
7、料服务。 10.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下班时关好电源及窗户,关门落锁,确保安全。 六、流通服务部规章制度 (一)借还书制度 1.为了充分发挥馆藏图书效益,对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和期限作如下规定:学生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5本,借期3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30天;教工读者,每次可借图书册数为10本,借期90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60天。 2.读者首先须将本人的借阅证交工作人员验审,验审无误后方可借阅。所选图书与借阅证由工作人员在计算机上办理外借手续后交给读者,读者将书在消磁器上消磁后,方可带出本室。 3.未办借书手续而携书出门者,一律按盗窃论处。 4.所借图书,读者应当面检查有无污损或是否缺少馆藏标
8、记(如条形码等),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进行技术处理。否则,图书一旦借出,所有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5.工作人员对所还图书应当面进行状况检查,并在还书处的计算机上办理还书手续,如发现问题或违章情况,应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办理借阅及超罚款手续,原则上应去计算机 上完成,特殊情况应当面在记录本上登记并由读者签名。 6.不办理当日借出图书的还书手续,所借图书需一周后方可办理还书手续。 7.借书处工作人员有责任根据本馆其他业务部门的请求,对违反本馆借阅制度的读者做违章处理;其他业务部门在对违章读者按规定处理后,应及时通知借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解除读者违章手续。 8.书刊资料是国家信息的重要资源,
9、必须倍加爱护,不得批注、圈点、折叠、涂抹、污损、剪裁、撕毁、印描、遗失。 (二)书库管理制度 1.本室实行全开架管理,对校内读者开放。 2.读者出示本人“一卡通”领取代书板一个,出库时将代书板放回原处。 3.读者入室,自行取阅图书,图书归架时不得乱放。 4.本室所有图书均可外借,但擅自将图书带出室外的,按盗窃论处。 5.不得携带其它书刊、书包、文件夹及其它违反安全规定的物件入室。 6.读者借还书时应自觉排队。 7.遵守开、闭馆时间,出现特殊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8.读者须讲究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清扫,整理书架,共同保持整洁的阅读环境。 9.新书入库,管理人员须认真与采编部典藏人员做好验收
10、、核对工作,并应在一周内上架,供读者利用。 七、网络安全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责任到人。 2.一旦计算机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技术支持部,以便及时处理,保证业务工作顺利进行。如故障较为严重,还应做好详细记录。 3.禁止馆外人员操作计算机(电子阅览室除外),非职责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上机操作 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不得随意设置各种终端参数。 5.必须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开、关机,下班前应关闭所有的电源开关。 6.计算机主机及键盘附近不得放置水杯、餐具、饮料等物品,对计算机要定期除尘,保持清洁。 7.不得随意移动计算机,不许任意插拔联机电源或信号
11、线插头。 8.馆内设备的调整,必须经馆长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得擅自更换或作其它用处。 9.未经馆长同意,不准将馆内所有的软件和数据复制给外单位人员。 10.系统维护人员在对关键数据进行操作时,应首先做好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要定期对计算机系统进行病毒和有害数据检查,一旦发现立即予以清除。 11.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等安全保护措施,保持机房良好的运行环境,做到布线合理、规范,物品存放有序。 12.不得利用本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对反动、黄色的站点应予以屏蔽;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对网上违法活动进行查处。 八、书刊遗失赔偿等有关规定 1.读者在书籍借阅期内,可在一楼公共检索室自行办理续借
12、手续一次。书籍若过期不还的,每本书收取延期费0.1元/天。 2.还书时若发现在无盖章证明的情况下,条形码被撕毁,每张罚款5元;书中有撕页、划记等现象的,每处罚款0.5元,若损坏严重,则按图书遗失处理。 3.图书遗失,需赔偿相同书籍的同种版本;所赔书刊未经加工的,则收取加工成本费(磁条、条码等)3元,或按书套价的3-8倍赔偿。赔偿倍数具体为:出版时间为1950-1980年的为5倍,1981-1990年的为4倍,1991年至今的为3倍。复本量1本为套价的8倍,2-10本为4倍,11-100本为3倍;两种情况并存时,则采取就高不就低的赔偿原则。 4.遗失杂志和报纸合订本,按合订总价加装订加工费(3.
13、5元)赔偿;如有撕毁、划记等损坏现象,则遵照图书损坏的处罚条例处理。遗失或人为损坏光盘、软盘、磁带等非纸质文献资料的,则按原价的3倍赔偿。 5.读者遗失书刊赔偿后,如找到原书刊或相同书刊,可立即来馆办公室办理还书退款手续,属后种情况者,需另交加工及成本费3元。 九、图书馆复印机管理制度 1.为方便读者复印各类资料,图书馆设有复印机。 2.复印机实行专人管理,所需纸张及耗材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发放,双方登记签字。 3.读者复印资料,实行有偿服务,收取成本费。 4.教职工复印资料原则上不实行记账,请按规定交纳费用。 5.馆内各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要复印资料的,需部门主任到办公室领取复印申请单,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进行。 6.除专职管理人员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操作复印机。 7.管理人员要注意设备维护和保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办公室。 8.管理人员要及时对复印资料内容、纸张大小、数量及费用实行账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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