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环境管理制度20XX年.4.11 1.目的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一基本国策,实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管促治”的方针,应做到保护环境与生产经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中的管理。 2.1危废物的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三废”定义。生产过程中产生
2、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3.职责 3.1生产计划部职责 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 —1—3.1.2负责环境防治和检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环境污染或危害。 3.1.3负责生产、检修场地产生的废旧物资的回收移交处置及监督管理工作。 3.1.4监督检查公司“三废”治理情况,参与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3.1.5建立“危废”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3、3.1.6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 3.2设备部职责 3.2.1负责物资报废的控制和管理工作。 3.2.2负责维护环保设施,在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立即排除故障,本部门无力组织抢修时,及时报告公司主管经理,确定主体生产设备是否停产或减小负荷生产,杜绝污染物外排。 3.2.3参与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3.3综合部职责 3.3.1负责搞好公司内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对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3.4采购部职责 3.4.1负
4、责采购及招投标环保设备,购买和使用符合环保标准要求的设备。 3.4.2参与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3.5技术部职责 3.5.1负责对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环节进行监督。保证试生产期间环保设施达到设计要求。 3.5.2参与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3.6质量部职责 3.6.1负责对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3.6.2参与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求
5、 4.管理 4.1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环保审批程序。 4.1.1建设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应进行环境影响 —3—评价。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4.1.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项目主管部门、生产计划部及建设单位必须对环保设施的设计严格把关,保证环保设施设计满足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4.1.3初步设计完成后,采购部门负责有关环保设备的采购及招投标工作,应有生产计划部参加。 4.1.4环
6、保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4.2技术管理。环境技术管理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家的环保技术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制定和贯彻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环保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原始记录,进行技术分析,组织无污染或少污染的工艺研究试验。 4.2.1建立健全环保技术管理制度和各种环保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及环境设施考核指标。 4.2.2重要的环保设施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2.3建立环保设施技术档案,做好基础数据的收集和整理。 4.2.4对现有的环保设施,应不断提高处理效率,减少排污量。
7、 4.3生产管理。环境保护是生产的组成部分,必须纳入企业生产—4—轨道,各级生产负责人必须以保护环境的观念组织、指挥生产。 4.3.1安全生产负责人在总结、检查、布置生产工作的同时,要总结、检查、布置环保工作,并层层落实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4.3.2要把消除污染列入生产日程,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跑、冒、滴、漏,坚决制止生产不正常时,随意排放污染物质。 4.3.3环保设施的检修处理,应及时报告生产计划部,采取应急措施,并抓紧及早恢复,随时掌握环保设施动态。 4.3.4在生产原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超标排放时,应事先采取措施。
8、 4.4设备管理。环保设备是生产工艺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轨道,建立正常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 4.4.1环保设备必须和生产设备实行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转,否则主体设备不得开工生产。 4.4.2凡生产设备进行大、中修项目的同时,要对环保设施进行同步维护。 5.环保检测5.1生活污水 —5—5.1.1悬浮物、cod、ph值 5.1.2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检测一次结果。 5.2粉尘 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产尘车间进行测定一次。 5.3噪声 5.3.1测定主体设备噪
9、声、车间环境噪声。 5.3.2每年委托有资质单位对产生噪声车间进行测定一次。 6.检查与考核 6.1环保设备的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最新的环保标准和要求。环保设备的采购必须经过安环保卫部的审核,取得安环保卫部的认定并经厂主管领导签字,未做到扣相关责任单位100-500元。 6.2除尘设备要及时卸灰,防止灰袋堵塞,禁止系统密封不严扬尘、地面堆灰现象,未做到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6.3应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保证环保设备与主体设施同步运行;在主体设施大、中修时要同步安排环保设备检修,杜绝环保设施带病运行;未做到处罚责任单位100
10、—500元。 6.4环保设备需停运时应提前一天报生产计划部审批,发生故障停止运行时需在1小时内上报至生产计划部,并及时组织恢复运行;未做到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 —6— 6.5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计划部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环保设施进行日常检查,每月在安全综合大检查中对各有关单位环保设施进行联合大检查,发现问题提出限期整改及考核。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7— 第二篇:原材料库管理制度(4.11定稿)[范文]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原材料、零件仓
11、库管理制度封面 文件编号:tb-sc-02版本号:a修改号:0页次:1/1 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 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文件编号:tb-sc-02版本号:a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修改号:0页次:1/8 1.目的 原材料、零件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合理控制存货,加速资金周转。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2.范围 2.1物料范围。零件
12、原材料、物资,生产过程及各阶段的物料投入产出。 2.2工作范围。物料订单的跟踪.接收、保管、报检、发料、退货、盘点等各个流程。 2.3工作范围。采购订单跟踪,供应商送货对账。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原材料、零件仓库日常管理工作。 3.2仓管员负责零件的入库,发放,不良品退货,供应商的对账,发票的对账及进仓单的打印和每月的零件盘点及汇总以及每月供应商到货率的统计和未开票数的统计。 3.3仓管员负责跟踪滚动计划物料的缺口排查。 3.4仓库管理员按仓库管理规定进行工作。 3.5财务负责监督执行原材料
13、零件数据信息的统计工作。 3.6其他部门应配合仓库管理。 4.程序 4.1仓库管理通用条款 4.1.1仓库室内温度、湿度在正常的情况下没有特别要求。 4.1.2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仓库,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小件物品用货架存放,并将货架进行编号管理;大件物品或流动量大的物品在划定的区域按照要求存放;并根据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标识。 4.1.3物资堆放的原则是。根据公司内采购物品的特点,对存放物品进行有序存放,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安全整齐。
14、 4.1.4仓库根据物料的种类及便于搬运和区分的原则划分相应的区域和标识,物料按区域摆放,以零件图号批号或物料卡进行标识,不的混淆。 4.1.5仓库内零件增加,按物料的入仓时间进行先进先出。 4.1.6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贵重零件应专门制作橱柜或指定位置存放,加强保管措施。 4.1.7保管的物资,未经总经理同意,一律不准擅自外借。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tb-sc-02版本号:a修改号:0页次:2/84.1.8仓库管理员对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管理
15、员应及时报告采购部、生产部及财务经理,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擅自处理。 4.1.9仓库要严格保卫制度,禁止非本库人员擅自入库。仓库严禁烟火,明火作业需经负责人批准。管理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 4.1.10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雨、防鼠工作。 4.1.11仓库内物料的堆码高度,最上层不得超过2.5米,面积以保证重心为前提,方向向上。 货架仓位上的物料放置每层最大叠放高度要求。要求一般触片类等弹性元件0.2米,其余零部件0.5米;放置货架顶端的物料只能是小零件或塑料件。货架仓位上的物料放置高度不能超
16、出框架顶端。对包装箱叠放有要求的严格按该包装箱物料的叠放要求叠放。使用托盘摆放的物料,不得超出托盘边缘。 4.1.12未经许可与仓库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或逗留。 4.1.13未及时入库的零件不得露天存或过夜。 4.1.14在装卸物料是,装卸人员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员受伤。 4.1.15仓库钥匙要严加保管,不得交予他人使用。 4.2采购订单管理 4.2.1销售部在每月5号之前下达下月销售计划的《销售计划通知书yx-10-10》。 4.2.2生产经理根据《销售计划通知书yx-10-10》以及库存情况,24小时
17、之内下达每月《温控器月度滚动计划sc-15-02》。 4.2.3采购经理负责在《温控器月度滚动计划sc-15-02》下达的24小时之内做出《进货订单》,并发送到相应供方。 4.2.4滚动计划中订单总数超过十万(含十万),根据滚动计划的生产周期,物料应分两次采购。《进货订单》根据发货情况,上半月下发一批,下半月下发一批。 4.2.5《进货订单》完成后,由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名放可生效外发。如相应领导无法确认,则盖公司的公章方可生效外发。 4.2.6销售部追加计划时,生产部及时更新《温控器月度滚动计划sc-15-02》,当天以邮件形式发给采购
18、部。采购部不晚于24小时追加《进货订单》。 4.2.7《进货订单》由采购经理负责以传真形式分发各供方,并电话确认供方是否已收到《进货订单》,对于没收到的重新发送。 4.2.8《进货订单》发完后各分管采购经理跟踪确认物料发货、到货时间。 4.2.9货物发运一定要选择有正规经营手续的物流公司,业务合作要有合同或协议,运输单价每年更新一次。未经申请批准一律不得使用到付、空运、快递的方式发运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tb-sc-02版本号:a修改号:0页次:3/8和接收货物。 4.2.10为了保证每个订单的顺利
19、完成,《进货订单》中每个订单的物料采购数量可在订单数量的基础上上浮5%。 4.2.11对于到货时间不能满足《温控器月度滚动计划sc-15-02》投产需求的,提前五天以邮件通知生产部、销售部、及成品仓,以便及时调整计划和反馈客户信息。生产部根据物料缺口,适当调整计划,保证生产流程的顺畅。 4.3物料入库管理 4.3.1物料入仓前需有妥善的包装,对包装的形式没有固定要求,包装视物料大小、形状而定,可以是塑料薄膜袋.纸箱.胶箱、木箱等,但要求包装完好,做好防尘、防潮的措施;直接交付客户的物料的包装材料须符合欧盟rohs要求及相关规定。 4.3.2物料到
20、达公司后,仓库负责人通知生产部,生产部根据到货物的多少安排相应的人员帮助卸货。 4.3.3物料入库过程中,搬运、周转时应注意保护已有包装、标识、记录等,更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做到三不伤害。 4.3.4在装卸零件、原材料、物资的搬运及周转采用基本手工搬运,搬运时要轻拿轻放,以不损伤物料为标准。如有需要采用适宜的装卸器具,运输车辆或其他运输工具,文明操作以防止物资磕碰、划伤、丢失。运输周转工具不得违章操作。因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有违章者承担。 4.3.5精密、易碎、弹性敏感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变形、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4.3.6物
21、流送货先检查包装是否完整,如是属于物流造成的破损,应拍照留档并告知供应商,由供应商决定是否接受,如供应商通知可以接受,所受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与物流协商解决。 4.3.7如果包装出现严重破损使包装内物料暴露出来的情况,应拍照留档并告知供应商,将物料放置到不合格区隔离,做好标识,不可使用的做退货处理。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与物流协商解决。 4.3.8因物流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均有供应商承担。仓库负责人通知供应商应及时补发因运输原因造成短缺的物料数量,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与物流协商解决。 4.3.9仓管员接到供应商送货后,以《进货订单》和供应商《送货单》为依据
22、核对零件名称、图号、规格、数量及批号,合格证,及送货检验单,各方面无误后方可接受物料。 4.3.10如无合格证和检验单的视为不合格批,拒收此批,并通知供应商整改。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4.4物料上货架管理 文件编号:tb-sc-02版本号:a修改号:0页次:4/84.4.1生产部协助仓库装卸入库及货架摆放,根据仓管员的指示将物料移至仓库相应仓位及货架并整齐摆放。 4.4.2不同物料入相应的仓库及货架,仓库根据物料的种类及便于搬运的原则划分相应的区域及货架,入库时按区域摆放。 4.4.3入库上完货架后,仓管员
23、及时填写《物料标识卡》。《物料标识卡》的填写,物料标示卡注明零件名称、供应商、图号、入库时间和入库数量及批号,各个项目一定要填写清楚,字迹保持清晰,做到准确无误。 4.4.4未经检验的物料不准投入使用。仓管员根据检验单区分合格不合格物。不合格品,应标识、隔离堆放,严禁投产使用。 4.4.5物料入库时应考虑便与先进先出的原则。入库摆放时先入库的物料不得挤压,出库时优先发放。 4.5物料报检管理 4.5.1由物流运输送货的物料,仓库负责人负责物料的报验工作。物料入库后仓管员开具《送检通知单》报给质量部检验组进行物料检验。 4.5.2厂家自
24、供货物料,由厂家自己负责进行物料的报验工作。 4.5.3所有零件都要填写《送检通知单》报检,免检物料在《送检通知单》上盖免检章。同时要保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齐全,才可投产使用。免检物料要有《免检物料明细表》 4.5.4免检物料如果包装出现严重破损,致使包装内物料暴露出来的情况,开具《送检通知单》注明物料状态,通知进货检验组进行确认检验,合格则修理包装并在包装内附上合格验单按正常办法存放,不合格则办理退货手续。 4.5.5物料检验后凭检验判定结果填写《检验通知单》以及《进货检验记录表》(随货、仓存)联交由仓库。《送检通知单》一式三联,检验、随货、仓存各持一联
25、《进货检验记录表》一式两份,随货一份,检验留存一份。 4.5.6检验送回《检验通知单》后随着写好的合格标示(绿色)、不合格标示(红色)及待定标示(黄色)后,贴于相对应的物料,便于区分。 4.5.7进货检验不合格的物料,质量部应及时做出处理措施,按《库存退仓、退货产品管理规定》执行,并及时通知生产部、采购部。 4.5.8不合格不能使用的物料,由检验出具《退货单》一式三联,仓库、质量部、外协单位各持一份。仓库负责办理退货工作。退货时仓库开具《出库单》附检验《退货单》随物料一起退供应商,外协单位接到《退货单》后,及时补发相应物料。 4.6物料入账管理
26、 4.6.1合格物料仓库管理员凭供应商所开列的《送货单》上的名称、图号、数量及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文件编号:tb-sc-02版本号:a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修改号:0页次:4/8 批号,入“管家婆”并打印《进货单》和供应商《送货单》一起装订保存。 4.6.2入“管家婆”时,根据供应商《送货单》如实填写,时间、名称、图号、批号、数量一定要准确。 4.6.3所有物料都登记《临时进仓单》。做临时进仓单时,也是依供应商《送货单》的时间、名称、图号、批号、数量以及供应商都要如实填写,一定要全部填写清楚,便于供应商对账,开票。
27、4.6.4有不良品退货是,及时更新“管家婆”系统。退货时仓库开具《出库单》附检验《退货单》随物料一起退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退货单》后,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补发相应物料。 4.6.5不良品退货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4.7物料发放管 4.7.1发料时由各班组根据滚动计划的排产情况,由班长到仓库填写《物料发放记录表》。《物料发放记录表》中注明型号、批号、数量等信息。 4.7.2班长从管家婆系统中打印《领料单》,《领料单》必须由仓库、领料人、班长的签名确认。领料人持《领料单》到仓库领料。无《领料单》拒绝发料。 4.7.3班组领料必须按
28、《物料发放记录表》排产的计划及数量领料,不得擅自领料及多领料。更不得私自进仓库拿用物料。 4.7.4任何班组补数领料必须填写《补数申请单》,并由质量部.采购部和生产部或相对应的部门确认和签名,方可领料。具体依《尾数管理制度》为准。 4.7.5发料时根据使用部门《领料单》进行发料,发料遵循“先进先出”原则,根据仓位上物料实物批号先进仓的批次优先发出,发料后及时更新《物料标识卡》及收发存帐、系统的数目。没有按先进先出原则发货的,每次激励-50元。 4.7.6产前试样的领料,领料后直接按批号、厂家、零件名称、图号等填写《试样过程卡》,批量生产时,使用的物料应保证与
29、《试样过程卡》的一致。出现差异每次激励责任班长-200元。 4.7.7新品试制的领料按正常生产领料管理。 4.7.8返工组领料。 4.7.8.1返工组如果是整批返工须提前一周向采购部以书面形式提交《补数申请单》。如无申请,可以拒绝补数领料。 4.7.8.2返工组临时领料也必须持有《补数申请单》和采购部、质量部、生产部的确认签名,方可领料。 4.7.8.3任何班组不得擅自给返工组领料补数。 4.7.8.4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防止差错出门。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30、tb-sc-02版本号:a修改号:0页次:6/84.8流动卡的打印 4.8.1仓管员根据班长填写的《物料发放记录》中的批号、型号编辑相应工序流动卡。 4.8.2流动卡的编辑必须按《产品工艺过程卡》中相对应的型号,逐个填写,一定要准确无误。 4.8.3流动卡打印班组。动力班、开关盒班、安装班。 4.8.3.1动力流动卡是《g充入动力组件工序组件流动登记表》。 4.8.3.2开关盒流动卡包括《开关盒组件组装工序自检流动登记卡》、《h(s).c.l端子组件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支架组件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 4.8.3.3安
31、装流动卡包括《拉簧组件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主体部件(总装)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产品调试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产品包装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 4.8.3.4其中《主体部件(总装)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产品调试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产品包装工序自检流动登记表》。分ab卡打印。 4.8.4班组领完物料,在投产前零件仓务必及时打印各班组流动登记表,不得影响班组生产。 4.8.5流动卡打印完毕,交于相应班组班长,班长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到生产线上使用。无流动卡不得提前生产。 4.9生产过程中的物料。 4.9.1存于生产部门的物料由生
32、产部门自行管理,放置于部门临时仓库内货架,并填写《物料标识卡》进行标识。物料标识卡要注明领料人。 4.9.2对生产过程中需退仓的零部件及原材料,须经质量部、采购部、生产部确认签署意见后,开具《退仓单》退至仓库。再次使用时按《4.5物料报验管理》执行。 4.9.3班组定期盘点生产线积存物料,当月不使用物料一律开《退仓单》退回仓库。一般情况每月执行一次。 4.9.4返工、打散的零件及组件,当月不使用的一律开《退仓单》退回仓库。一般情况每月执行一次。 4.9.5退回仓库的物料必须有包装、《箱卡》标识。 4.9.6生产过程中物料的具体管理按《
33、物料投入产出控制流程》执行。 4.10盘点 4.10.1照公司规定每月月底必须进行静态盘点。 4.10.2盘点时必须做到无一漏缺,数量必须准确无误。 4.10.3盘点完后,各个零件的数目必须和《管家婆》系统数目吻合。 4.10.4盘点完及时做当月《盘点表》,《盘点表》各个零件的名称、图号、数量、单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司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tb-sc-02版本号:a修改号:0页次:7/8价、金额等在库和呆滞必须准确。并在每月5号之前发给各部门邮箱。 4.10.5月度盘点还包括《供应商未开票》表和“
34、供应商到货率”的统计。 4.10.6《供应商未开票数》一定要准确,便于财务统计。 4.10.7库存盈余反映出管理员的工作质量,力求做到不出现差错。 4.10.8具体的盘点管理按《物料盘点管理制度》执行。 4.11帐物卡的管理 4.11.1《物料标示卡》要字迹清楚,物料日清月结不积压,日报、月报应及时。做到帐、卡、物、一致。 4.11.2所有发料凭证《物料标示卡》.《检验通知单》.《进货订单》供应商《送货单》《对账单》,仓管员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4.12物资存货管理 4.12.1当由客户反馈零件质
35、量问题时或生产中出现零件质量问题时,必要时应由质量部对相关库存零部件、原材料进行封库处理,再进行重新检验确认。 4.12.2所有定期确认工作均使用《库存品定期确认申报处理表》,由仓库统一编号,一式三联,一联仓库留存,二联随货物,三联由质量部附确认资料存档。 4.12.4存货库龄管理: 4.12.4.1库龄达到30天没生产的物料,通知生产部冲减营销部当月排产计划。 4.12.4.2库龄达到60天没生产的物料,通知生产部停止营销部当月排产计划。 4.12.4.3库龄超过90天没生产的物料,已成呆滞,通知生产部停止接收营销部排产计划,通知营
36、销部落实订单情况,予以消化。 4.12.5库存控制目标: 4.12.5.1采购部零件库存目标。按公司当年经营目标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4.12.5.2备货定单请营销部填写《销售计划通知书yx-10-10》,采购方可采购备货,总部订单按总部标准执行。备货订单的物料库龄不得大于30天。 5.相关文件 5.1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控制程序5.2采购控制程序5.3《尾数管理制度》5.4《25天准时化生产》6.记录 6.1sc-11-12《物料标示卡》6.2sc-12-21《物料盘点表》6.3sc-12-22《领料单》青岛通宝控制器有限公
37、司原材料、零件仓库管理制度 6.4sc-《补数申请表》6.5sc-11-09《进仓单》6.6《物料缺口跟踪表》6.7《进货订单》 6.8《供应商未开票数》6.9《免检物料明细表》 文件编号:tb-sc-02版本号:a修改号:0页次:8/8 第三篇:11环境监测报告制度环境监测报告制度1996-11-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
38、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第四条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简报、月报、季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各级环境监测站
39、具体承担本辖区各类监测报告的编制,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报告;各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监测网(以下简称“专业网”)组长单位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和上报本网络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第六条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每年应至少两次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向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本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每次汇报的重点内容分别由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至少两次向国家
40、环境保护局汇报全国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 第八条本报告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写内容、数据处理与评价方法等,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技术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监测快报 第九条环境监测快报是指采用文字型一事一报的方式,报告重大污染事故、突发性污染事故和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监测情况,以及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第十条环境监测快报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并报出,报送范围是:主送上级环境保护局、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同时直接以传送计算机文本方式上报国家环境保护
41、局,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有关省、市环境保护局。 污染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应报出第一期环境监测快报,并应在污染事故影响期间内连续编制各期快报,编报周期由当地环境保护局根据污染事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国家或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环境敏感地区,在污染事故易发期间,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在定期组织开展有关环境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负责编制文字型环境监测快报,并在每次监测任务完成后五日内将本次监测快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同时抄报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接到地方监测快报五日内,将有关内容编制成《环境监测快报》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42、第三章环境监测季报、月报 第十二条环境质量监测网基层站、“专业网”基层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以及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网站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本辖区环境监测数据型季报,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三十日前将上一季度的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于每季度的第二个月二十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环境质量状况和全球环境监测系统(中国站)数据型报告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十三条参加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三十七个重点城市和国务院确定的
43、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重点旅游城市的环境监测站,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数据型环境监测季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于每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底前编制完成上一季度全国重点城市环境质量文字型季报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十四条各流域环境监测网络成员单位应于每年的二月底、五月底和九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十月底前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的数据型监测季报报到组长或副组长单位。 其它专业环境监测网成员单位的数据型季报的报送时间参照上述
44、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各流域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本流域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季报或期报,并于三月底、六月底、十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网组长单位负责编制近岸海域文字型环境监测期报,并于七月底、十二月底前分别将当年枯水期、丰水期监测期报报到网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其他专业环境监测网的季报时间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已开展大气自动监测的城市环境保护局应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编制数据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并于次月五日前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45、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汇总、编制各有关城市环境监测站上报的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月报,于每月十五日前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四章环境质量年报、报告书 第十七条环境质量年报属数据型报告,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自一九九七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开始实行微机有线联网;同时以微机网络有线传输方式,逐级上报环境质量年报。 国家环境质量监测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上年度的环境质量年报报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专业网”成员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二十日前将本单位年报报到网络组长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专业网组长单位,应
46、于每年二月二十日之前将本地区、本“专业网”年报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第十八条《环境质量报告书》属文字型报告。《环境质量报告书》按内容和管理的需要,分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和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两种。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报告书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按其形式分为公众版、简本和详本三种。 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的起始年为一九九一年,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只编详本,在其编写年度不再编写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详本。 第十九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每年三月底和六月底前,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完成上一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简本和详本的编制,并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五月底完成环境质量报告
47、书公众版。 各环境监测专业网组长单位应于每年五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报告书,并报到网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应分别于每年三月底、五月底、六月底之前编写完成上年度全国环境质量报告书的简本、公众版和详本,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应于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写年的八月底前,将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亦应于八月底前将全国五年环境质量报告书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五章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核实、认可各排污
48、单位申报的排污状况数据,并将核实后的排污申报数据报到当地环境保护局。第二十一条污染源监督监测季报是及时反映当地环境监测站在实施污染物总量核实、抽检、治理设施验收与运行效果检查等各类污染源监督监测基本情况的文字型报告。 各市级环境监测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日前,将上一季度本辖区污染源监督监测情况季报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及省级环境监测站,并应向有关排污单位展示其监督监测数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负责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将本辖区上一季度污染源排污在前三十位的企业监督监测数据及基本情况汇总后,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
49、于每季度第二个月十五日前,将上一季度全国重点污染监督监测数据及基本情况汇总后,将排污在前三位的企业监督监测数据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本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监测,各地方环境监测站负责于三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国家确定的重点污染数据型报告汇总编制完成;并报到同级环境保护局和上一级环境监测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中心站负责于当年四月底之前将本辖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上一年度数据型报告汇总后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各“专业网”成员单位,负责于三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污染源数据型监测报告报到网络组长单位;网络组长单位于四月十日前负责编制完成上
50、年度本网络所监测范围内污染源排污状况文字型报告,并报到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站和各流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网络组长单位上报的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数据,于六月底之前,负责编制完成上年度全国重点污染源排污状况文字型报告并报到国家环境保护局。 第二十三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的本地区重点污染源数据型报告上报周期、时间和内容,可由地方和级环境保护局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另行规定。 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编写本辖区内污染排污状况文字型年度报告,并于六月底前将上年报告报到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环境保护局。 第六章报告的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