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园林管理局规章制度 局长办公会议事制度 一、局实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 局长办公会组织筹备工作,包括议题收集、通知、记录、纪要整理,决定事项的查办、催办、筹备,由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以有关科室为主,办公室予以协助。 二、局长办公会议 由班子成员组成,必要时有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有关问题的讨论。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一般每星期一上午召开一次。其主要任务是: 1.研究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建委的决定、决议、指示; 2.研究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综合开发计划; 3.研究局工作计
2、划、重大方案、工作制度和措施; 4.局长、副局长通报重要工作情况、协调工作; 5.研究处理局的日常生产经营工作,安排短期工作; 6.听取有关科室和所属单位工作情况的汇报。 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负责收集或由局长直接确定。科室需要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应事先向分管领导汇报,征得同意后报办公室根据轻重缓急编排议题,报局长审定,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准备。 会议期间,严格按确定的议程进行,对临时动议,一般不予安排。讨论议题时,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开诚布公,各抒己见,提出建议,表明态度,共同做好决策工作。汇报工作要开门见山,简明扼要,抓住
3、重点,不要超过预定时间,以保证会议的质量。 三、局专题会议 分别由班子成员或班子成员委托办公室主任、有关科室负责人召集,研究分管工作或生产经营中的重要问题。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应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班子成员在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一般不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重要问题要向局长办公会议通报情况。 各科室召集的专题会议,一般不要请局班子成员参加。 召集局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凡通知参加的人员要准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局长办公会议均做会议记录,必要时可编制会议纪要。涉及重要议题的会议
4、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专题会议必要时,由有关科室编制会议纪要,由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各科室要认真抓好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后,向局长汇报。 党总支会议制度 一、局党总支会议由总支书记、总支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总支书记召集和主持党总支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上级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2.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学习国家的有关法规和上级的有关文件。
5、 3.讨论研究干部、职工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情况。 4.研究局的发展规划,技术业务的重大问题及各项生产的重大问题。 5.讨论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及行风廉政建设问题。 6.讨论干部培养、选拔、招聘和中层干部的调配。 7.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建设等问题。 8.讨论向上级党委重要问题的报告、工作总结及党员大会提出的工作报告。 三、党总支会议的议题,由办公室收集或由书记确定,会议期间要按照确定的议程进行,临时会议,一般不予安排,以确保会议质量。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
6、活会质量,增强会议效果,切实加强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根据《党章》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时间和形式 1.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须报上级组织同意。 2.每位成员进行回顾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个人整治措施。 二、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的情况。 2.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情况。 5.其他需要向组织说明的情况。
7、 三、会议方式 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 2.会前准备。(1)确定主题。原则上根据上级党组织确定的主题进行,或根据本单位党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主题;(2)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特别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找准需要解决的问题;(3)会议通知。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主题、要求等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人员,并做好准备;(4)提出申请。提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主题,便于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及时地进行指导。 3.会议实施。(1)主持者报告会议准备情况;(2)学习有关文件和传达
8、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3)个人围绕主题联系一个时期来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自我总结、对照检查和提出整改意见;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充分发扬民主,分清是非,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4)主持人及时综合民主生活会情况,讨论制定整改措施;(5)由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查考。 4.会后工作。(1)会议记录人要及时整理民主生活会情况,经主持人过目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2)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及时进行反馈;(3)对领导班子集体存在的问题要公开整改措施,接受监督,并在
9、适当范围进行通报。 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议目的 通过民主评议,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及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发扬成绩,分析才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自身素质,增强服务意识。民主评议的结果作为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职务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对象 (1)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理想信念,党性观念,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完成任务等。 1.是否
10、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与时俱进,把实现共产主义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政治理论;能否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 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努力。 3.是否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4.是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活动,切实执行党的决议,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维
11、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廉洁奉公、勤政廉政。 (二)评议干部的基本内容 1.贯彻上级部门和本局有关决定的情况。 2.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和全局意识的情况。 3.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等情况。 4.领导艺术和经验、组织协调能力等情况。 5.廉洁自律情况。 6.对所任职务的综合评价等。 三、评议方法1.评议工作在年终总结和岗位责任制考评时进行,由评议人填写“评议表”。 2.评议党员工作在全体党员中进行。 3.局属单位的负责人,由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评议;局属科室负责
12、人,由全体科室人员进行评议。 4.评议结果汇总后,形成评议意见,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反馈给本人。 5.评议工作在局党总支领导下进行,由局长主持,局办公室组织实施。 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职责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市园林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现对市园林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职责作以下规定: 一、明确工作要求 要严格按照市园林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责任分工和工作责任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13、提出具体要求,并指导分管单位或科室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二、开展检查指导 要采用听、看、核等各种方式,经常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督查。针对检查了解的情况,认真研究,分类指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克服薄弱环节,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到位。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项检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按照工作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实施检查。要认真听取分管单位或科室的党风廉政情况专题汇报,对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向上级单位市住建局党总支做出专题汇报。
14、三、加强教育管理 要督促和指导责任范围内的单位或科室认真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学习党纪、政纪和廉政规定,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及时掌握和密切关注责任范围 内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切实加强教育管理。要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严格要求,“约法三章”,严守《廉政准则》。要同责任范围的党员干部开展谈心活动,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出现违纪苗头、群众反映和个人情绪波动时,要及时谈心教育、打招呼、拍肩膀、敲警钟,提醒防范。对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要认真进行了解,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
15、 四、解决突出问题 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掌握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特别是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妥善解决。对违法违纪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一经发现要采取果断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成风之前。对于责任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严肃查处。要注重关口前移,通过健全制度、加强监督、深化改革等措施,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消极腐败行为和各种不正之风的发生。 五、实施责任追究 要认真实施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责任追究。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松党风廉政建设,疏于
16、监督管理,导致违法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特别是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和恶性事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治理,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和督促有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 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日常教育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和工作情况,相互沟通,密切关系,引导和帮助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谈话原则
17、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原则。局各单位、科室正职原则上由局党总支书记、局长谈话,也可由局分管领导谈话;各单位科室副职由分管领导谈话;局各单位中层干部分别由各单位负责人谈话。谈话时根据需要可确定有关人员参加。 三、谈话时间 一般情况下,每年不少于一次,遇到下列情况时,随时进行: 1.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出现偏差时。 2.局属单位领导或科室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3.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或工作失误时。 4.年终考核或奖惩时。 5.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有必要给与提醒
18、时。 6.职务发生变动或退休时。 7.其他认为有必要谈话时。 四、谈话注意事项 1.谈话要有重点、讲实效,体现“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的精神。谈话后,谈话人要认真整理谈话要点,及时报告局主要领导。 2.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肯定成绩,又针对性地指出问题,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 3.谈话要讲究方法,解决问题。在谈话中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4.谈心谈话制度的安排落实、检查督促和谈话结果的收集、反馈由局办公室负责。 请示报告制度 一、上级重要会
19、议精神及领导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情况须及时报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阅示。 二、发生干部职工伤亡、车辆事故、丢失被盗物件、密级以上文件丢失及其他丢失、泄密事件,必须将伤亡、损失、被盗、丢失详细情况、原因及采取的措施立即报局办公室,重大事项可直接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 三、丢失支票、收据等财务凭证,发生重大财产损失案件,出现损失额在一万元以上的自然灾害,出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需立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 四、局属单位购买2000元以上生产性设备或800元以上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必须写出报告,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五
20、拟开出的处罚通知单,拟向司法机关提交的诉讼,以及拟曝光的违法建设或其他建设问题,应在事前两日内和结案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 六、局系统工作人员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典型事迹,干部队伍出现重大不良思想倾向,须在发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分管领导,并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 七、对外宣传报送的稿件、资料必须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查批准,并报局办公室留存。 八、拟向上级机关部门上报的奖励先进,必须报局分管领导,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由局办公室负责上报。 九、需向局以上领导部门请示报告的有关情况,须报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局办公室存档
21、 学习制度 一、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学习时间原则不低于2个小时。 二、学习的内容为政治理论、经济知识、法律条规、业务知识、时政要闻等。 三、建立考勤考试制度。集中学习以签到方式进行考勤。每专题学习结束后组织一次考试,成绩不合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不及格者停岗学习直至补考及格。 四、建立检查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六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资料、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个人笔记、有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有年度学习小结。学习心得、调研成果、考试成绩记入个人学习档案。
22、 五、建立学习激励机制。每年分别组织专题调研、学习心得、论文、演讲等比赛,对成绩优异者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六、建立学习保障机制。改善学习条件,保障必要的学习经费,购臵、编印学习书籍和资料,由局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负责。 七、实行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同时还可以采取外出参观、调研座谈、联系贫困村户、爱国主义基地教育等形式。 八、处罚措施。未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单位,给予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连续2此无故缺勤或2次考试不及格者给予通报批评。停岗学习期间停发工资。3次补考不及格,取消当年的评先树优及职称聘任资格。 财务
23、制度 第一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审批原则。勤俭节约,讲求效益,力求合理。 第二条财务审批人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法人)担任,财务负责人(财务科长)协助审核。在国家财政法规约束下行使职权。 第三条主要负责人因工作需要,长时间离开单位,由其指定其他领导代理行使日常开支审批权。回单位后,财务科应会同代理领导及时汇报此间开支费用。 第四条各种款项业务支出前,用款单位应写好用款申请,列明申请用途及预算金额,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园林局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办理支款业务。未经请示擅自支出的,审批人不予核批报销。 第五条审批程序严格
24、按“一请示,三把关”进行。即事前先请示领导,事后报销部门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会计人员审核、主要负责人签批后,方可办理报销业务。 第六条大额用款(一次性超过500元)业务,各用款单位应提前一天或半天,写明用款数额及用途,提出书面申请,经局分管领导审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到财务科办理用款手续。 第七条审批人本人发生的各种支出票据,须经其他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对外报送的各种财务报告文件,须经财务审批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第九条对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列支内容,审批人拒绝批准支出 (一)未经请示同意的各项支出。 (二)不符
25、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开支标准的各种支出。 (三)手续不全、不真实、不合法的支出。 (四)超出报销规定时间的各种支出。第二章稽核制度 第十条稽核人员应对原始凭证的完整性、真实合法性进行认真的复核。包括: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的日期有无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实物数量和金额、填制凭证的单位及有关人员的签章。 第十一条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应印有税章或财政部门的专用章,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原始凭证上应有经手人、见证人、审批人三人以上的签名。第十三条稽核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拒绝执行,并对
26、有怀疑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要审核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是否齐全正确,摘要是否简单、明了、概括,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是否填写,张数是否相符,填制、审核、记账和会计主管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不经审核的记账凭证,不得登记入账。第十五条会计帐薄的复核,要注意使用的帐簿是否符合制度的要求;帐簿经营一览表和目录表的填写及盖章是否齐全;记账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按时间顺序及时记账,字迹是否清楚,数字是否准确;更正帐簿错误,是否按规定进行;结账是否定期进行,现金账是否日清月结。 第十六条会计报告的复核,重点审核报告内容是否完整;数字是否准确、真实;各报告数字是否衔接;编报是否
27、及时;季、年报告要附有说明,说明真实清楚。 第三章报销审核制度 第十七条各单位或个人在办理报销手续时,必须先持事前的审批报告和原始发票,到财务科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再报局主要领导签字报销。未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局领导应给予退回重新办理。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在审核报销时要及时清理各种借款,严禁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借用公款,必须在出差返回三天内结清,前帐不清后帐不借。凡超过期限的借款当月由财务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自带款出差人员,须在返回一周内完结报销手续。 第二十条借款购买公用的物品,在物品验收后要及时报销清
28、账。属个人原因造成长期挂帐者,暂停发经办人的工资,直到结清帐务为止。 第二十一条购臵机器设备或贵重专用机器,报销结账前必须由单位有关技术人员鉴定验收后,会计人员方可进行报销处理。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调走或辞职离开本单位前,局人事部门应提前通知财务,在会计人员监督下结清或归还一切帐款和公用物品,未结清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三条会计审核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开 支范围标准。 第二十四条会计审核人员要认真检查报销票据在形式上是否符合规定,填写内容是否齐全,鉴章是否完备,数量、单位、金额是否正确。严格审核原始凭证
29、记录的真实性,有无虚假或伪造报销凭证,记录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不得以白条充当报销凭证。特殊情况,白条报销时,原始记录内容要齐全,除经办人签字须经两位领导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第二十六条会计人员及审核人员对违反财务制度、法律、法规的经济事项不予制止,应负读职责任。 第四章现金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现金使用范围。国家规定的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工资性津贴等各种支出;支付出差人员必要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和零星开支;支付给无法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的劳动报酬,低于转账起点的零星开支。 第二十八条现金的收取必须符合《现金暂行管理
30、办法》规定的条件,主要业务有:个人的各项交款,如交回剩余差旅费、归还备用金和个人欠款等,不能转账的单位和个人交来的零星款及其他款项,低于转账起点的小额收款。 第二十九条遵守库存现金限额,不准坐支现金。维持日常的零星开支,按开户银行审核库存现金的额度提取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的日常开支,可从库存现金中支付,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开户银行取得,不得坐支现金,不能从现金收入中支付。 第三十条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必须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 第三十一条向银行送存现金,必须在送存凭证上说明现金的来源。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在现金支票上注明用途以便接受银
31、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允许留帐外现金,不允许任意挪用现金。 第三十三条出纳人员要妥善保管现金,保管好保险柜钥匙,不准任意转交给他人。现金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为防止现金的丢失及记账发生错误,保证帐款相符,必须经常清查库存现金和核对帐册,做到日清月结。 第五章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出纳人员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的结算制度办理收付款业务。 第三十六条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取银行的存款。 第三十七条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经财务科科长同意,但只
32、限于转帐支票。发出空白转帐支票要进行登记,经办人使用后应及时将存根联及发票返回报帐。 第三十八条加强空白支票和银行提款用印鉴的保管,及时取得银行对帐单,核对银行存款。月末未达帐项,经核对后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进行帐务调整。 第三十九条银行日记账要做到日清月结,始终与银行存款余额相符。 第四十条为确保安全,会计人员到银行存取款项,必须两人以上,办理大额款项,单位应派公务用车,途中不得办理与此项任务有关的事项。 第六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固定资产的管理除库存外由各科室归口管理。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的设卡记帐工作,做到帐、
33、卡、物相符。 第四十二条单位需购臵、调拨、报废固定资产,先由各科室或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后,通知财务科,财务科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原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包括50000)须经国资局批准办理。 第四十三条新购臵的固定资产,使用前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如与要求不符或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财务,财务人员拒绝付款。 第四十四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要对它的安全、完整负全部责任,未经分管领导同意,不得外借。 第四十五条财务科会同材料科对各科室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的清查,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无损。 第四十六条对捐赠、顶帐
34、进入的固定资产,使用前必须由财务人员会同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评估打价(必要时请社会中介机构评估),并及时报局主要领导,经领导同意后,财务人员根据评估价格及时登记入帐。 第七章财产清查制度 第四十七条财产清查的内容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固定资产、其他物品的清查。 第四十八条财产清查采用定期清查和抽查的方式进行。每年年底为定期清查时间(债权债务清查每年清查一次。) 第四十九条清查现金前,须处理完现金收付款业务并结出余额,核对库存现金余额后写出清查报告,如有不符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清查银行存款,要以银行存款对账单和已
35、经发生的实际收付业务为对象。清查前,要结出余额,清查后写出清查报告,如有不符,待查清后处理。 第五十一条债权债务的清查,采用核对帐单。走访、函查、电话核对等方法,逐一核实。对长期挂帐(半年以上)的款项要作为重点清查对象。发现坏帐或呆帐款项,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经研究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第五十二条固定资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对盘盈、盘亏的资产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十三条其他物品的清查,要以借用凭证为依据,如有缺损,借用人员负有赔偿责任并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第八章办公用品(及低耗品)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办公用品的使用本着“勤俭节约,
36、杜绝浪费”的原则,购买、保管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方式。 第五十五条各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购买办公用品时,先填写购物申请,送材料科汇总,报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签批后,由局材料科统一购买,其他人员不得擅自采购。物品购回后保管人员(兼)验收入账。 第五十六条领用日常办公用品时,须办理领用手续。非一次消耗性用品(如订书机、洗脸盆等)领用时要办理借用手续,报废时撤回借据,以旧换新。第五十七条会议或大型活动使用的大宗物品及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大量同类物品在1000元以上的,由责任科室写出书面申请,经材料科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园林局采购招标小组统一招标核价。再由材
37、料科办理其他手续。 第+三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五十八条切实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二)专设银行结算票据登记簿,由出纳做好登记记录,严防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支票领用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办理。 (四)对填写错误的银行结算票据,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并按银行有关规定缴销。 (五)发票(收据)由会计负责,按相关规定登记、领购、填制、保管、回收、缴销。 (六)专设发票(收据)登记簿,由会计做好
38、登记记录,严防空白发票(收据)遗失和被盗用。 (七)发票(收据)填写错误,应将发票(收据)一式几联同时作废保存,已备审查。 第五十九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银行预留印鉴应与银行空白支票分开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应由财务负责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整齐、分类编号,便于查阅,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在次年的六月整理归档完毕。 二、外单位查阅人事档案,须持查档介绍信,
39、并注明查阅者姓名、身份及查档目的、内容等,并在查阅簿登记。 三、查阅文书档案,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阅档时不准在档案材料上划圈、涂改或者增加内容,不准取出原件和照片,所查内容须核对无误,签章后方可有效。 四、一般外调,如就业、入团、入伍等政审,只提供职工简况,不提供材料。 五、局有关部门查阅档案,按管理权限和规定填写阅档登记,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 六、阅档人员不准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追究其责任。 七、档案人员要遵守保密守则,做好保管工作。 请休假制度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
40、有关休假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病假 (一)病假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填写请假报告单,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同意,办公室审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批,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备案及留存本单位作为考勤依据。一次休假时间不能超过半个月;如继续休假,要凭医院新开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再续假,期满后要及时到办公室销假。若超过请假时限,又未按规定续请病假者,视为旷工。 (二)病假期间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职工病假期间的待遇规定如下。(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 (2)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
41、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照发。 (3)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工作年限满十年和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对家中患有重病的直系亲属或配偶,职工在服侍病人期间不能影响工作,必须按时上下班。病人确需本人长时间服侍,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请假15日以内的,按事假处理;请假15日以上的(含15日),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但连续累计时间不能超过半年,超过半年者不发放任何生活补助费。 (四)病假超过六个月者,不参加年
42、度考核和年终先进评比。 (五)特殊病情由工会提议,党总支研究处理。 (六)若发现请病假弄虚作假者,所请假天数将视为旷工,并给予严肃的行政处理。 二、事假 (一)鉴于实行双休日制度和公休假制度,原则上不实行事假制度。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本单位留存。请假半天者,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天者,须经局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含两天)以上者,须经局主要领导批准。中层正职以上人员请假,需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二)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根据请假时限,给予扣发每天日均工资。
43、 三、婚假、产假、哺乳假 (一)女昏假。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政策,男女双方初婚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增加婚假14天,即婚假为17天(法定节日除外)。 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产假。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政策,女职工生产后休产假,顺产5个月,剖宫产5个半月。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职工护理假7天。 产假期间工资待遇。(l)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2)若超过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职工继续休假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时间不得超过半年,经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后
44、执行,办公室备案,本单位留存。续假期间不予发给工资结构中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贴。 (三)哺乳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政策,单位对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哺乳期不得超过6个月。 哺乳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四、丧假 职工直系亲属死亡,给予假期3天,假期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旷工 职工在工作期间,未经单位领导同意,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倒扣两天工资,依次类推。职工无正当理
45、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单位给予除名。 接待工作制度 一、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接待活动一律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统一在机关食堂按规定标准就餐。招待时,由局办公室先行填写《就餐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交食堂结算使用。没有《就餐通知单》不得报销。 二、局机关接待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局下属单位接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由办公室派餐人员持《就餐通知单》当时或者事后两天内向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签批或者补签。《就餐通知单》没有领导签批不得报销。 三、就餐标准。一般业务性招待
46、标准每人原则上不超过50元(含酒水),特殊性业务招待(包括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杜绝超标准招待,反对和制止一切铺张浪费。 四、接待用烟。一般为单价在20元左右的香烟,数量限两盒。处级及其以上级别客人、上级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来我局,视情况摆放水果。 五、陪餐人数。根据业务需要,由局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指定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两人。 六、就餐结束后,由具体接待人员负责核实消费金额并签字证明。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领导负责,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管理从严,保障安全”的安全保卫工作方针,切实搞好全局的安全防
47、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良好的生产秩序。 二、要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使干部职工学法、懂法、执法、守法。 三、严格各项防范措施,加强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对生产设备和贵重物品要责任到人,定期检查维修。 四、各科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纪守法,加强责任心,围护和管理好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 五、外来人员办事要出示介绍信和身份证、工作证,门卫要认真进行登记。 六、对携带物品出门的,门卫有权检查,发现可疑物品有权扣留。 七、职工要自觉遵守局的有关规章制度,夜间禁止越墙爬门。 八、自觉遵守(《XX
48、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严禁赌博、酗酒、打架、听看淫秽书刊、录音、录像等。 物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建立账册、专人负责。局计财科负责对机关各科室办公物品的登记造册,并会同有关科室定期盘点。局属各单位自行管理本单位的物品。 二、库房管理要规范,实行账务分离,并做好防火、防腐、防盗工作。 三、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物品使用人是物品管理的责任人;干部职工对自己使用的办公物品要精心爱护,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及时按规定程序实施维修。 四、对新购臵的办公物品,由局采购中心登记入册。 五、公用物品原则上不准带回家或外借他人使用,更不准化公为私
49、若确需借用,应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借出人为追借责任人。超过借期未归还的,追借责任人负赔偿责任。如有违纪外借或侵占公物者,要限期追回,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六、调出人员在办理调离手续前,必须到计财科清点移交物品用具,并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否则,计财科不予办理工资转移手续。 七、对故意损坏公物或者丢失公物的责任人,照价赔偿。 卫生管理制度 一、办公区环境卫生 我局对环境卫生实行划片分工包干的办法,不在局机关办公的局下属各单位环境卫生分工包干由各单位自行划分。卫生区负责人对所属区域的卫生作全面负责,要安排专人负
50、责,随时清扫;坚持突击清扫与日常维护相结合,做到日小扫周大扫,保持环境的清洁;道路不得堆放货物杂品,不得有纸屑、杂物、杂草、垃圾;爱护公共设施,垃圾倒入规定地点,垃圾及时清理,垃圾箱内存放不超过2/3;厕所要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水、无蝇蛆,便池洁具无污垢,便后随手冲洗。 二、办公、工作场所卫生 各单位、各科室负责人每日上班前要自觉带领职工进行清扫。要确保室内地面、四壁、天棚、门窗整洁,办公桌、椅、厨及办公用品干净,设备整洁,光线充足、空气新鲜、无灰尘、无蛛网、无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文件放臵有序。 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严禁中午饮酒。凡确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