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煤矿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公司应向劳动者提供合格的劳动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以及器具。 第二条劳动者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及器具,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发生。 第三条建立健全劳动保险制度,劳动保险旨在保证职工因伤、病、残等后的生活以及职工家属的部分待遇。 第四条劳动保险事关职工的利益,有关问题由劳动部门与工会协商.第二章劳动者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劳动者享有按照法定年龄退休的权力。 井下:男55岁;地面:男60岁;女50岁 第二条因伤病至残丧失劳动能力者,享有伤残补贴。 第三条劳动者年老退休,缴齐养老
2、保险金的可按法律规定享受养老金。 第四条劳动者有志愿退休的权利 第五条自愿退职者,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退职)第三章工伤及相关事宜 第一条非因工病伤不能工作,自动申请退职者; 第二条因工病伤不能工作,自动申请退职者; 第三条死亡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第四条因智能丧失,身残体病不能工作,由企业解雇者; 第五条严重违范企业规章制度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被解雇者; 第六条企业为在册劳动者,公司买工伤保险; 第七条享有医疗的权力,费用由企业和工伤保险支付;
3、 第八条医疗期间,享有法律规定的相关待遇。 第二篇: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内容,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水平,促进我矿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煤矿环境保护管理。 三、职责 机电区(节能环保)在矿长的领导下。督促、检查、考核全矿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全矿与之相关的各基层业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改善全矿的环境质量,防治环境重大污染事故,为企业的生产和环境的协调及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和有力的环境支持。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环境保护方针、
4、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标准等的深入学习。组织节能环保管理人员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全矿污染分布规律、工艺流程、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报告,为环保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矿环境保护管理,按时完成国家、省、市、集团公司等主管部门的各种污染源的季报、年报和日常申报等环境统计工作,配合集团公司节能环保部及上级环保部门搞好各种污染物例行监测和常规检查及全矿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 (3)组织牵头、参与年度污染治理工程计划编制、预算审查,上报和环保措施的落实,配合相关部门对环保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当好领导环保决策参谋。 (4
5、引进新技术、新工艺选用最佳方案,为全矿的环境质量改善安全生产服务。(5)负责搞好全矿环保咨询、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报、环保知识宣传活动。(6)贯彻矿党政决策精神,完成年度内环保工作的监督和正常运行。 四、工作程序 l、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主管副矿长为副组长,环保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2、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组织建立健全矿环保管理网络,形成从矿领导、部门,到区科、班组的环保管理网络,管理网络职能明确,并发挥作用。 3、实行矿长负责制,矿主要领导在主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和开展环保工作,环保
6、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布置和实施本单位的环保工作。 4、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保护计划管理 1)、机电区(节能环保)组织编制年度环保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内容应齐全、完整,具有可操作性,经矿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汇总报集团公司审核通过执行。 2)、加强建设项目管理,机电区(节能环保)和经营管理部(土建)负责监督本矿的建设项目按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的步骤逐步落实。 3)、机电区(节能环保)制定矿环境保护目标及实施方案,经矿领导同意后,发布实施。机电区(节能环保)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管理;同时,进行年终总结完成工作的总结报告。 5、环境保护宣传由机
7、电区(节能环保)牵头组织,矿工会、党群工作部落实,在6.5世界环境日、6月中旬节能宣传周活动中配合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各样的宣传活动。 6、环境污染防治 1)、各环保相关单位必须将环保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部分,并纳入到管理系统中去,按照本单位的污染现状,进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2)、各单位加强工艺和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利用好各种能源、资源。提高外排污染物的达标率,实现废水零排放,噪声、无组织达标排放,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 (1)营选科负责辖区内圆筒储煤仓、封闭储煤场、运煤皮带走廊、隔音墙等环保设施管理,
8、封闭储煤场、运煤皮带走廊密闭,喷淋降尘正常开启,机械设备减振,隔音墙设备隔音正常,跳汰洗选车间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料场装卸物料管理。确保煤尘、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噪声、废水不超过排放标准。并将废水有组织的排至生活污水处理厂。 (2)机电区负责辖区内主、副井,压风机房、抽风机房、生活污水处理厂、矿井水回灌系统等环保设施管理,主、副井,压风机房、抽风机房密闭及机械设备减振、隔音正常。污水处理厂、矿井水回灌系统中控系统、监测系统、废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确保噪声、废水不超过排放标准。 (3)运输区负责辖区内矸石运输、矸石堆放管理,防止矸石运输途中洒落,加强对矸石堆放场
9、挡渣墙管理,对人为破坏墙体及周边挡风抑尘作用的防护林木行为坚决制止,按时开启喷水降尘设施,及时清理维护矸石山沉淀池、排洪沟、输水管线等,实现矸石安全堆存。确保粉尘、废水不超过排放标准。 (4)综合管理科负责厂区绿化、道路清扫,加大对厂区、矸石山周边植树绿化,改善其周边环境,要求对厂区道路实行车速限速行驶制度,对运送渣土、细粉等辅料进出厂区车辆必须加盖蓬布,禁止超高、超载、超速、无遮挡敞篷运输,增加料场周边、厂区道路清扫频次和洒水次数,防止道路积尘二次污染。确保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 (5)生产技术部做好现有煤矸置换饱和充填工程项目规划,减少矸石升井量。积极利用科技手段开
10、发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变废为宝,研制工作面矸石充填新技术、新工艺,利用井上矸石固废资源,进行充填,逐步消灭现有矸石山。 (6)经营管理部(土建)做好全矿各项土建施工管理工作,对施工的土石方工程必须有护栏遮挡,有风天气必须加盖蓬布,杜绝发生扬尘,确保颗粒物无组织达标排放。(7)全矿污染排放标准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2类标准,标准值昼间为60db(a),夜间为50db(a)。生活污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矿井水回灌执行标准:矿井水回灌水质优于出水水质。矸石堆放场执行标准
1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煤炭贮存场所、煤矸石堆放场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nm3)。3)、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隐患整改。 7、污染事故处理 1)、各环保排污单位严格操作,加强管理,避免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纠纷。 2)、机电区(节能环保)对一般污染事故进行调查、上报,对重大污染事故,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上报。 3)、污染事故单位对污染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必要时进行处罚,积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12、 8、污染源调查及环境保护统计管理 1)、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矿范围内的污染源调查工作,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矿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 2)、污染源调查及监测数据原始记录表、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规范,查找方便。 3)、机电区(节能环保)各种统计、上报的各种环保统计报表,做到准确、齐全、完整、及时。 4)、机电区(节能环保)对矿的污染数据进行环保统计分析,提出环保统计分析报告。 9、环境监测管理 机电区(节能环保)建立环境监测原始记录和统计报表记录,并按时报出。记录做到规范、 齐全、正确、准时。l0、污染物排放
13、管理1)、目的 响应国家环保制度的重大变革,严格达标排放,实现总量控制目标,并有计划的削减排污总量。2)、适用范围 适用本矿污染物排放管理。3)、职责 (1)各排污单位负责本单位污染物排放的现场管理工作。 (2)各排污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设施的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污染物回收、处理的预案或措施的制定及实施。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的落实,污染物日常的处理排放。(4)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矿环保污染物的监督、考核和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4)、工作程序(1)、污染物排放基础管理 ①、根据
14、矿制定的环境管理工作网络,各级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②、各单位做好本单位环保工作相关职工的环保意识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日常工艺操作,减少污染排放,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 ③、对于污染物长期异常的单位,如由于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机电区(节能环保)与该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共同研究及时处理,制定控制措施和长远治理规划;如非生产工艺原因造成的,由机电区(节能环保)研究下发环保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处理。 ④、各单位建立定期清理废水排放口及其周边的制度,确保本单位废水排放口cod长期稳定达标。(2)、各单位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试运行期间污染物排放管理 ①、各
15、单位有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时,应监督项目进度和质量,制定污染物排放应急处理预案或措施,并在试运行前与试运行报告一同上报机电区(节能环保)。 ②、环保新建、技改、整改项目试运行期满后,由机电区(节能环保)牵头组织政府环保部门,对该项目进行污染物排放验收工作。(3)、污染事故的处理 ①、出现异常排放引起的一般污染问题,机电区(节能环保)及时调查原因和周边污染影响状况,上报主管领导,移交营选(工农办)协商解决污染赔偿问题。 ②、异常排放引起的重大污染问题,由矿领导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领导,研究启动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1、废水管理1)、目的
16、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现矿井水的循环利用,使生活废水达到排放标准回用。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废水排放管理。3)、职责 (1)、机电区负责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使用、达标回用、管理、统计和上报。 (2)、综合管理科负责本单位职工浴室的生活污水、职工餐厅生活废水送至污水处理厂的管理。 (3)、经营管理部(土建)负责各宿舍楼、办公楼生活污水排放至污水处理厂的管理。(4)、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大修、抢修、日常维修期间产生的废水送至污水处理厂的管理。(5)、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日常废水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
17、处理;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单位及岗位废水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4)、工作程序 (1)、生活废水的处理 ①、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洗浴、餐饮及办公楼工作人员的卫生间涮洗生活用水,这些生活污水均排放至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回用。 ②、员工要牢固树立节约用水,减少废水排放的思想,杜绝水资源的浪费。 ③、综合管理科负责,绿化、合理使用水资源,杜绝灌溉草坪时将水洒向围栏以外现象。④、各岗位必须严格日常操作,禁止跑、冒、滴、漏和不合理排放废水,经常对本岗位排放废水进行检查,保证其按管路排至污水处理厂。⑤、各生产岗位清洗设备、场地等产生的废水必须排入矿统一污水
18、排放管网,不得排入明沟。有毒废液必须收集、回收,按危险废物管理,不得外排。5)、执行国家标准 (1)生活污水执行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矿井水回灌水质优于出水水质。 12、噪声管理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引进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降低噪声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居民身体健康。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噪声排放管理。3)、职责 (1)各单位负责本岗位噪声达标排放的日常管理。(2)各单位负责本岗位噪声的控制和申报。 (3)
19、各单位负责本系统岗位噪声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4)经营管理部(土建)负责外来施工单位噪声排放的管理;营选科负责选煤楼震动筛、皮带运输等装置的噪声防治;机电科负责风井、压风、主副井噪声的防治。 (5)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日常噪声的非达标事故的调查、上报和处理。负责监督和考核各单位噪声排放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4)、工作程序 (1)矿噪声主要来自于选煤楼、皮带运输走廊,风机等机械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配置隔声、消声装置和减振措施。厂界噪声指标必须符合噪声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2类标准,标准值昼间为60db(a),
20、夜间为50db(a),确认不超限方可排放。 (2)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在改建、扩建、新建装置的同时,对噪声超标部位必须落实噪声防治设施,避免新的噪声污染。 (3)机电区(节能环保)每年年初根据集团公司的目标,针对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制定综合治理目标、指标。配合集团公司、上级部门做好厂界环境噪声及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的监测工作。 (4)地面各单位对新装置要选购制造精度高、噪声低的设备,防止噪声污染。 (5)各种设备包机到人,必须按制度定期润滑,尤其是高嗓声源设备的润滑,使设备正常运 转,降低噪声。 (6)员工
21、在高噪声岗位现场作业要戴耳塞、护耳罩等防护用品,加强个人防护。5)执行国家标准 (1)《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2)《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13、固体废物管理1)、目的 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采取治理措施,严格控制固体废物的处置,防止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固体废物处置管理。3)、职责 (1)综合管理科负责矿内的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与处置。 (2)运输区负责矸石山运输、排放处置的安全认定、监督、检查
22、 (3)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矸石山的监督、治理、统计和上报、考核、处置制度的落实和执行情况。4)、工作程序 (1)本矿固体废物主要有矿井建设、生产排放的矸石和部分生活垃圾。 (2)运输区对矿井矸石山,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对裸露黑矸和自燃的矸石山进行上报、监控,采取措施进行防治。5)、执行国家标准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中Ⅰ类要求。(2)《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15、环境卫生管理1)、目的 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2)、适用范
23、围 适用于本矿各工房前的卫生管理。3)、职责 (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工房前的环境卫生。 (2)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各单位工房前的卫生监督、检查和考核。4)、工作程序 各单位须将本单位工房前的卫生区域打扫干净,物品摆放整洁有序。 16、环保台帐与报表管理 1)、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环保各项数据原始记录资料的汇总、统计、上报和保存。2)、机电区(节能环保)负责建立、管理和保管环保台帐,及时填写环保各项数据,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3)、机电区(节能环保)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送环保工作统计报表,并
24、做好数据的分析。 4)、环保台帐或报表保管年期为三年。外单位人员借阅,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17、奖励和惩罚1)、凡本企业单位及员工,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成绩明显者报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组通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2)、凡本企业单位及员工违反《环境保护法》及矿有关规章制度,造成环境污染事件按下列情况处罚。 (1)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扣50分,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超限的加倍处罚。①、有污染治理设施而不正常运行或擅自拆除设施者;不认真填写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或记录不全者。 ②、拒报、谎报污染防治设施运
25、行情况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者。③、生产过程中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造成环境一般污染者。 ④、在厂区内没按指定地点倾倒生活垃圾或建筑垃圾者,在矸石山以外区域倾倒矸石者。⑤、不积极推进环保工作,扯皮、推委者。⑥、对污染物管理不到位有外泄嫌疑者。⑦、地面有油渍未及时处理者。(2)、凡发现有污染物外泄现象或使污染矿外环境来矿投诉信访者和不达标排放的,对本单位重点污染物不做适当的处理造成污染事故的,对本单位污染物、废弃物、危险物品收集、管理、处理措施不当的。对责任单位每次/处,罚款5000元,扣100分;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超限的加倍处罚。(3)、拒绝或妨碍环保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查,管理不善
26、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性质严重给我矿造成不良影响的、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或被媒体报道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元,扣100分;对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3)、环保考核 机电区(节能环保)定期对各单位各项环保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矿考核办”作为考核依据之一。附则 l、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等部门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本管理制度属本矿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矿各级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和执行。机电区(节能环保)严格监督、检查。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煤矿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煤矿环境保护治理方案
27、 贵州松河煤业东一井分公司 二0一六年元月 煤矿坏境保护管理制度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矿井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全员改变原有落后环保思想,强力提升环保意识,从行动上认真落实,严格整治XX县区环境。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
28、济与环保双赢。 4、矿长是我矿环保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在矿长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主管环保工作,总工办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全矿环保管理工作。副矿长、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
29、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井区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或停 第-1-页 煤矿坏境保护管理制度 用必须申报矿矿长办与浙江中宇建设项目部,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出处理。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检查、
30、验收。 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王子平 副组长:刘志豪(分管领导)汪象征李所根 成员:李所环刘时旺瞿州青苏乐谢清东张丹王克文张文明余志友环境保护治理制度 1、环保设施要固定操作人员和设备维修人员,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设备维护保养制和操作规程。使设备完好率、开机率达到100%。 2、各环保设备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和运行记录。 3、井下生产污水和地面生活污水必须经矿井污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外排,化验人员做好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矿长办。尽量提高水资源复用率,满足复用要求后少量外排。
31、 第-2-页 煤矿坏境保护管理制度 4、对除尘设备定时检查,定时维护,保证除尘设备正常运转。 5、大力整治XX县区环境,开展文明卫生宣传发动工作,清理XX县区的垃圾,清洁工人居住房间卫生,对工业广场、澡堂、食堂定期与不定期专人清扫,对道路和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的无组织排放进行有效治理,采用出入车辆经过洗车槽清洗,道路洒水和车辆限量不超载、上蓬布围护处理。 6、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噪声,首先从整体设计考虑,尽量把噪声源与人群密集的场所远离,在厂界周围、高噪声车间、办公楼周围、及厂区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和林带绿化。 7、加强排矸场的
32、管理,严防矸石自燃和经雨水冲刷而流失,加强矸石山下方河道下落矸石的定期清理,并砌好防护墙,防止矸石垮落堵塞苏座小河形成堰塞湖,立即租赁挖掘机对现在矸石山上东一井新井建设所生产矸石进行清理移除,防止压力过大造成滑坡,给XX县区及当地居民造成安全隐患,在矸石山设置明显标志与牌板,警示当民民众在矸石中捡煤造成不必要的人生伤害。对矸石山周围进行绿化,积极开展矸石、渣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工作。 8、对首采区开采要设站进行地表移动变形观测,总结本矿的地表移动变形规律,影响范围、程度和特点,以便用于以后矿井生产和煤柱留设的科学性及可靠性,提高保护效果。 9、于六月底前对XX县区工业广场
33、地表水进行收集处理,清理原煤坪下方两个二十立方与五十立方的沉淀池,对地表水、雨水进行集中处理。 第-3-页 煤矿坏境保护管理制度 10、于六月底前逐步完善污水排放口视频监测与数据上传至盘县环保局信息化管理平台,在东一井建设过程中,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设置现代化煤产品堆放仓库与销售流水线平台。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的环境保护措施处理效果,日常运转工作提供科学、可靠的数据,我矿设立了300立方正规污水处理站对污水处理进行日常处理。 1、矿井污水、生活污水的日常处理由后勤队承担,每天24小时不间断实施监测处理,防止污水直排河
34、道。 2、锅炉房改为空气能热水器为澡堂供应热水。 3、粉尘、噪声每年至少监测一次。 4、生活饮用水后勤队负责余氯的日常监测,矿长办负责委托水管局对生活饮用水质每季度监测一次。 环保办管理人员要对监测结果做认真的分析,当污染物排放发生较大变化时,环保办与生产单位共同查找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如不能解决问题要及时向环保处汇报,防止污染事故扩大。 环境质量管理规定 根据《矿山企业污染物防治与环境保护强制性标准》的各项规定,并结合东一井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各项环保措施执行标准如下: 1、生活污水站、矿井水处理站水质验收
35、指标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污水处理厂一级标准,(悬浮物)ss≤20mg/l、第-4-页 煤矿坏境保护管理制度 codgr≤60mg/l、bod5≤20mg/l、ph在6—9之间。 2、生活饮水: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6)中的标准:细菌总数小于100mg/l;总大肠菌数3个/l;游离余氯在与水接触30min后应不低于0.3mg/l,集中式给水除出厂水应符合上述要求外管网末梢水应低于0.05mg/l。 3、压风机房、瓦斯抽放泵房、主风机、地面绞车房等机电设备等设施噪声:执行工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Ⅱ标准
36、昼间≤60leq[db(a)]、夜间≤50leq[db(a)]。 4、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处理规定。 环境保护考核制度 矿长办要加强对全矿污染防治工作的不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三次,其中每月有一次由后勤矿长组织有关领导、科室对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好的给予表扬,差的给予批评,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完不成者对单位行政主管给予经济处罚。 奖励: 为了强化环境管理,提高全民环境意识,对在以下环保工作中做出突奖励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年底给予表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奖励。
37、 1、对环保设施严格管理,保证正常运行,未发生事故的; 2、对环保设施进行重大改造、革新,效果显著的; 3、积极研究推广新型环保设施,为防治环境污染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5-页 煤矿坏境保护管理制度 惩罚。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对本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罚款100—500元,性质严重给矿上造成不好影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1、有污染治理设施而不正常运行或擅自拆除设施者。 2、拒报、谎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或在检查时弄虚作假者。 3、行为影响环保设施正常运行造成环境污染者。
38、 4、不认真填写环保设施运行记录或记录不全者。 5、阻挠环保检查人员检查工作或以过激行为报复环保检查人员者。 6、不积极配合环保工作,扯皮、推诿者。 7、拒绝或妨碍环保部门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检查,管理不善造成污染事故的。 第-6-页 第四篇: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众源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加强班组建设和管理,经矿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下列制度,各岗位人员照制度执行。 1、班组工人有事必须请假,1—3日由班长审批,4—一个月由分管生产矿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矿长审批。 2、班组长请假向分管生产矿长请假,
39、 3、班组长在审批工人请假时,当班最多批假2人(含伤者),超出请假人数处罚班组长100元/个。工人未请假一律算旷工,旷工处罚100元/天。旷工超过15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生病请病假必须出具镇级医院以上证明,特殊情况除外(直系亲属红白喜事)。 4、班组停大班,考核班长300元/次,当班工人200元/人/次,带头停大班超过两次者开除矿籍,以后也不再录用。 5、井下打架者,打架双方各自处罚1000元/人/次。若因打架产生医疗费用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开除矿籍不再录用。 6、井下班组长、工人不服从现场管理(矿级、安全员、瓦检员)处罚100元/次,出现两
40、次者开除矿籍。 7、井下辱骂、殴打管理人员者处罚500—1000元,开除矿籍。 8、工人在三个月内请假达30天及以上者,开除矿籍。 9、工人必须参加班前会,迟到5分钟处罚20元/次,5分钟以上者处罚50元/次,超过10分钟按旷工处理,班前会不按规定签字者处罚50元/次,工人不带定位卡下井作业者处罚50元/次。 10、开完班前会排好班后,严禁在井上逗留,在规定的时间内下井作业(早班:8:00、中班:16:00、夜班:24:00),超过规定时间下井者处罚100元/次。 11、所有工人(含安瓦员、维修工)严禁在上班时间内出井口抽烟、逗留,一
41、经发现处罚100元/次。 12、井下消极怠工的按旷工处理处罚100元/次。 13、出早班处罚100元/次(井下作业时间必须满足7小时以上)。 14、新工人未入保、学习擅自安排下井作业的处罚班长100元/人/次。 15、喝酒下井作业的处罚100元/次,井口检身工处罚50元/次/人。 16、带烟火或易燃易爆品入井的处罚100元/次,井口检身工处罚50元/次。 第五篇:煤矿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1、为了使我矿的劳动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以起到调动、保护、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2、促进我矿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就业促进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人事调配,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用人单位需调入人员时,结合所安排的工作岗位在人力科核定的合理编制内时,提交矿人事科审定。 3、机关工作人员的调配,根据年初矿上定员,在定员不足的情况下,由部门写出书面申请,经主管矿长同意后,由人力科负责招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岗位条件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4、职工个人申请矿内调动的,本人写出工作调动申请书,到人事科领取职工调动审批表,原单位和新接
43、收单位均加注同意意见后,经主管矿领导审批后,方可到人事科办理调动手续。 5、对于从事直接生产、特种作业和某些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的人员,不宜随意调动,以保证生产等工作的连续性、正常性。但符合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或本人向人事科申请,经矿长或矿务会议同意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1)经整顿劳动组织,核定定编定员后,人员大于或小于定员人数的。(2)职工因伤、病、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不能适应原工作岗位的。 (3)技术等级与岗位要求等级不相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4)组织决定,必须调动的。(5)因各种特殊原因申请调离本矿的。 6、职工矿内跨单位借调或外借
44、需经矿长同意,并到人事科办理借调手续。借调期限超过三个月的,若借调单位继续需用。经矿长同意,可调入借调单位。 7、经组织研究决定,需要部门或单位调动人员时,该单位必须配合、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8、被调职工在接到调令后,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在规定期限内办完调动手续,按时到报到上班。 9、部门或单位之间,不允许直接进行职工调动(包括借调)。 10、各单位不得随意将职工介绍到人事科。 11、每年年初要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生产任务,编制(修订)全矿职工定编定员方案。方案的编制要本着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需要,又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45、的原则,做到科学、先进、合理。 12、定编定员方案的编制要以生产经营任务、作业条件、职工的技能水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职工的年龄及体质状况、劳动定额、职工出勤率等为依据,综合分析、核定。 13、定编定员方案,由综合部牵头、生产调度室、生产部配合,共同编制。 14、定编定员方案编制完成后,经矿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15、各单位按照定编定员方案,对各自的人员进行内部优化组合。优化组合的原则是既保持生产、经营队伍的精干又兼顾矿上生产情况。对在原单位工作确有困难的老弱病残职工(只包括劳合工),可报人事科协调安置。但对个别纪律松弛、技能差、懒惰成性的人
46、员,属农民工的,予以辞退,并报办公室除名;属劳合工的,直接送职工培训中心加以教育培训。培训期满,考试合格后,自找单位上岗。 16、职工在待岗期间,其劳动关系仍在原单位,下岗期间在人事科。 17、劳动用工计划经矿长或矿长办公会议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人事科即按计划招收(录用)或辞退职工。 18、对招收录用的劳合工或录用的临时工,一律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进矿后先到矿培训中心进行安全基础知识和岗位技术教育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 19、对新招收(录用)的劳动力,实行试用期制度。自分配工作之日起,从事井下工作的为三个月,地面工作的
47、为一个月。 20、新招收的工人在试用期间,如果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劳动表现差,或体质差,综合评定为不合格者,由所在单位报材料到人事科,人事科即予以辞退。 21、新分配来的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先安排从事生产一线工作,再根据其德、能、勤、绩择优使用。 22、为加强全矿的劳动用工管理,禁止任何单位随意招收临时工、季节工,更不允许冒名顶替,一经发现矿上将对本部门行政正职处以3000元的罚款,若在冒名顶替期间出现工伤及其它伤害,对责任人行政警告处分,并承担50%的医疗费。 23、无论招收或录用任何工种,均须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由人
48、事科统一管理。 24、职工离退休、调离、除名,其与矿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解除,人力事科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25、临时工自行离矿或被辞退时,须到人事科办理离矿手续并解除劳动合同。 26、对一月内连续旷工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是劳合工的,按《职工奖惩条例细则》,上报公司人事科予以处理,矿方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是临时工的,矿上直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特殊情况除外)。 27、职工受到国家刑事处理(制裁)的,其劳动关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是临时工的,其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28、劳合工合同到期时,矿上要及时办理合同的续签手续;临时工合同到期时,必须及时解除。如果确因生产经营用工的需要,可根据本人技术水平、劳动表现、健康状况、年龄等方面的情况,人事科考虑办理合同续签手续。 29、职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无故旷工,严格按各岗位的制度要求自己。 30、女职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它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可办理长假手续,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炭窑坪煤业有限公司 第28页 共2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