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
2、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 (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
3、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 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 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
4、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四)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五)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六、效期管理 (一)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二)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药品),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三)药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药品使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七、销毁 (一)各临床科室过期及其它需要销毁的药品不得自行销毁,经过护理部主任签字后,统一进行报损处理,集中销毁。 (二)
5、针对临床科室管理不善造成的药品丢失及药品过期,损失由相关临床科室自行承担。 八、临床科室备用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一)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则上由药剂科统一存放管理,科室不得存放。 (二)根据患者需求需留备用的科室,应提出书面申请,经药房审查,药剂科主任、医务科主任签字后方可保留。 (三)备用特殊药品的科室药品管理要求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设专用保险柜储存,专人保管,专册登记,并有防盗设施; 2、药品使用后保留空安瓿或废贴; 3、每班严格交接,交接班时核对药品、安瓿、处方、医嘱,并签全名; 4、建立药品使用专册登记表,包括。日期、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临床
6、诊断、品名、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师、执行护士等,专册登记表至少保存三年。 2015年6月 第二篇: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临床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实施基数管理。 2、临床各护理单元急救药品和各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目录由医院药剂科、护理部、医务科统一制订和配置,以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急救药品和各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经审核后在住院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
7、领取。 3、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并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剂科、护理部、医务科审批后方可变动。 4、急救备用药品要有专车专柜存放。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定位存放(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存放药品,标识清楚;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第二类精神药品和高危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并有醒目标志。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急救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急救备用药品实行日交接制和周核对制,逐班交接,责任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月
8、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应记录并签名,做到账物相符,质量合格,随时处于备用应急状态。 6、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交接班时有记录。药品应固定位置、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变质、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优先使用近效期药品。 对到期药品、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药品,由护士长签字,经护理部、药剂科审核确认后交药剂科住院药房予以更换。 9、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住
9、院药房,住院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10、药品质量管理小组对急救备用药品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第三篇: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xxxx医院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
10、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库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4、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5、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
11、存放在抢救车上,分类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7、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报损,并重新领取该药品。 8、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库,药库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
12、,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xxxx医院 2012年1月20日 第四篇:12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2)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1、各科室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2、根据病种和需要配备品种与数量,普通药品由病区提出申请,到住院药房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经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主管院长同意,病区需配置保险箱后,并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 3、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一份留临
13、床科室、一份留药剂科。 5、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药品的贮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1)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等药品应专柜存放。 (2)过敏需进行皮试的药品集中管理,设有特殊标识,统一标识。 (3)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类精神药品须单独存放。 6、抢救药品管理做到“四定”,实行抢救车封存管理,对使用频率每月少于1次的病区进行抢救车封存管理,每月对抢救物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7、各病区每月进行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并及时处
14、理;每季度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病区护士长负责科室基数药管理,每周对将超出基数的药品经检查合格后收回住院药房入库备用,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8、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凡发现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六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报损处理。 9、根据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的问题。 第五篇: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各科室急救、备用药物,保证临床用药需要的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特制定本管理
15、制度。 (一)急救、备用药品种、基数审核。 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 (二)急救、备用药的存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4、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销,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 5
16、、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等),标签模糊或经更涂改则不得使用。值班人员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清点。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对于效期小于6个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退换并详细记录。 (三)急救、备用药的领取、补充流程 1、急救药品的领取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2、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坚持旧批号药先用的原则。 3、药品使用后,应及时清点、领取补齐药品,以备后用。第11页 共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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