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刷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制度 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题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
2、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的责任主体。应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组检查、日常排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公告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
3、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确保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4、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至少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岗位、班组、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机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安全的情况时,应当立即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接到有关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改指令,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制订整改方案,由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实施,并报送有关部门。 停产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
5、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还应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内容。 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有关部门应当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 有关部门对企业上报和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档案或隐患管理台帐,对企业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备案。 有关部门应没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主要负责人和内设
6、机构负责人参加,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确定由本部门挂牌督办和公告的重大事故隐患。 有关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定期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依法查处。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向有关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生产经营党委对本单位自查和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
7、隐患要予以公示。 第二篇:北京睿特印刷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北京睿特印刷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在北京睿特印刷厂从事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 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
8、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纸张,汽油,洗车水,油墨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场所的安全隐患。 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
9、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XX省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XX省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10、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XX省安监局备案。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臵警戒标
11、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臵、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部门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和公司财产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 北京睿特印刷厂 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 第三篇:安全生产
12、事故隐患排查制度XX市人民影剧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和强化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一)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二
13、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一是检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 二是各区域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 三是顾客、消费者举报的事故隐患。 二、事故隐患的处理方式 (一)一般性事故隐患。应要求有关区域部门限期排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进行限期整改。 (三)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做出停产停业,立即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人员疏散、加强安全警戒等相应措施,进行彻底整改。 三、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14、 按照工作分工,各部门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一)各部门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查实,并登记造册,上报上级政府主管部门。 (二)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三)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进行彻底整改。 (四)各部门要建立事故隐患登记制度,将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应对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一一进行详细
15、记录。 四、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XX县区阳光出租车服务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出租汽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由出租汽车公司负责人按安全工作职责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对象及范围应包括。出租汽车等机动车辆及相关装置;管理制度、管理台帐、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营运证件等。 三、列入安全检查范围的项目,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16、 四、对检查出的隐患,检查人必须下达整改通知书,各项安全检查及隐患的整改,实行责任人及受检当事人签字制度和隐患整改跟踪排查制度。对自身无能力解决的隐患及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并作好隐患的跟踪控制工作。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被公安机关吊扣、吊销驾驶证后,应主动向公司汇报,公司应收缴被吊销驾驶员的营运证件并上交管理部门,要教育、督促其不能驾驶车辆。 六、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均应建立“安全生产基本工作台帐”。各项安全检查的基础资料必须规范化,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七、对违反本制度及违反本制度造成后果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17、 第五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单位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巩固和提高我厂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实现我厂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本单位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单位下发的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18、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制氧厂全面覆盖,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 三、检查类型: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形式来对施工现场的检查,有深度,能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周期根据我厂实际情况,确定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 2、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采取个别的、日常的巡视方式来对现场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并
19、及时消除,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厂部领导、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等不定期下车间检查,并形成记录。 3、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根据季节变变化,按事故发生的规律对易发的潜在危险,突出重点进行季节检查,如冬季防冻保温、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电等检查。 由于节假日(特别是重大节日,如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后,职工注意力在芝节上,容易发生事故,因而应在节假日前后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 4、专业(专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某个专业(项)问题或在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的单项定性或定量检查。如对危险较大的在用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的
20、管理性或监督性定量检测检验则属专业(项)安全检查。专业(项)检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专业要求,用于检查难度较大的项目。通过检查,发现潜在问题,研究整改对策,及时消除隐患,进行技术改造。我单位每月应各做一次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专项检查。 五、排查治理内容 1、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与落实情况; 3、对风险性较大工程风险评估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 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机具检测检验情况,电气设备、特种设备等的运行记录和检测记录; 5、生产现场安全警示标
21、志设置情况; 6、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是否达到要求; 8、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满足各类事故的应急抢救,应急设备是否合格;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二是与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结合起来,完善应急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三是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合起来,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抽查,加强督促指导;四是与强化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和落实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管理
22、基础,提升本质安全度。 七、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按照单位有关规定,对分管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实行排查整改和上报责任制。 1、对部门和个人通过各种途径上报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查实,并认真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彻底整改. 2、单位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尤其要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监管。 3、单位对重大隐患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要及时采取必要的临时安全措施,并立即上报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解决;项目经理不能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应随时上报单位负责人
23、召开领导办公会研究解决措施;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立即向厅局或政府报告。 4、单位要建立健全事故隐患,将群众举报、检查发现、上报等各类事故隐患的发现、隐患具体情况、采取的措施、监管责任人、整改结果、复查时间等逐条进行详细记录;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将分管领域危险源数量、类型、所在单位、具体位置和部位、危险程度、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监控措施、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人、检 查时间、减产情况等详细登记、记录。 5、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定期汇总向项目领导汇报,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6、对事故隐患未履行职责,不认真监管或未按规定上报的各类隐患,发生问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刻认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单位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凡是由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疏漏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到位,造成严重后果或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结合单位情况,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公布隐患举报电话,强化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加强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及极端天气多发季节的值班和检查,及时沟通和掌握安全隐患治理活动进展和动态趋势,推动各阶段工作任务的开展实施。 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14页 共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