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011、机构设置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其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责任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应按照行业安全规范和标准做好经常性安全检查和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工作。 2、安全隐患排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 (1)安全隐患排查的时间。安全隐患排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类。公司针对每年的黄金周、汛期开展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2次以上。 (2)安全隐患排查的方式和内容。查现场、查运行车辆、查运行路线,查驾驶员资格、动态状况,相应监督监控安全设施、安检程序、安检设备,检查制度、管理制度等。 3、安全隐患排查
2、整改小组的职责: (1)掌握本公司安全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做好安全隐患的现场管理。 (2)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3)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4)及时掌握各条营运线路道路状况、天气、客流量等造成的安全隐患的动态变化。 (5)确保车况良好和随车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6)了解驾驶员的资格、动态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7)公司技安科负责督促各部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安全隐患的排查,负责实施具体的整改措施。 4、安全隐患整改的要求 (1)对安全隐患实行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检查出的安
3、全隐患,由检查人员负责监督整改,直至整改完毕、消除隐患。 (2)安全检查员要在安全经理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确保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3)安全隐患的整改要做到有措施、有报告、落实专人进行。 (4)整改是否达标,是否可以恢复运输,必须由分管经理、安全股长和检查员签字后方可恢复:整改不到位,不能恢复运输。 (5)隐患排查中发现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填制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公司采取措施,落实专人加强管理,将发现的隐患排除。 (6)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下达后。公司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按期整改完毕,并提出整改完成报告 (7)安
4、全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填制安全隐患检查记录,经公司领导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 5、违规处理措施 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或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而未进行整改的。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照事故责任大小。根据法律、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02为了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监督管理,使营运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避免机械事故,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安全服务监察部、修理厂、各总站一道具体负责实施。 二、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分公司统一组织检查、总站检查、各车驾驶员自查三类。 三、公司
5、检查 公司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查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季度检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季度末月下旬。检查时由营运生产部、安全服务监察部、修理厂派人参加。车辆技术状况检查由修理厂抽出技术骨干,在总站的配合下分组同时进行检查。其中区乡车每年的2、5、8、11月中旬另增加一次,即每隔一个半月检查一次。 四、总站的检查 总站的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区乡车视车况、路况每月另增检一至二次,时间由总站自定。在分管站长(副站长)的带领下,组织技安人员、路队长、安全监督员、技术骨干参加检查。 五、驾驶员自查 驾驶员自查由当班驾驶员按驾驶员的工作规范,每天进行出车前、行车
6、中、收车后的三检。有两人以上对班的车辆,交接-班时应交车况,接-班驾驶员应照例进行三检。检查中如需修理厂配合的,修理厂应配合。 六、公司及总站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连接是否紧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横直拉杆球头间隙是否过大,锁紧螺帽、转向节臂、方向机垂臂连接是否牢固,开口销是否齐全有效。 (5)转向节锁紧螺帽间隙是否适当,有无松旷。 (6)轮胎螺栓、半轴螺栓、传动轴螺栓有无松旷或
7、折断。 (7)钢板及钢板吊耳有无折断,骑马卡螺栓、中心螺栓是否紧固。 (8)燃气管道、钢瓶、减压装置固定是否可靠,有无漏气现象。 (9)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 2、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 (1)车身内外是否整洁,铆钉有无松脱、缺损,保险杠、发动机罩、加气、加油口盖固定是否完好,车身外有无大于400平方厘米(20cm。20cm)的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 (2)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 (3)车窗玻璃、挡风玻璃固定是否完好,有无缺损,胶条是否完好,车窗及车顶有无漏雨现象。 (4)座椅、扶手杆、吊
8、环固定是否完好,螺栓有无缺损、松动,座椅有无脱焊或靠背、座板缺损现象。 (5)顶棚及车内饰板、地板有无松脱、缺损现象,天窗是否开关自如、齐全有效。 (6)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 3、修理质量抽查 (1)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月的修车情况。 (2)从总站报修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及时派工,派工后15分钟以内是否派人修理。(驾驶员未及时回厂报修的由总站负责处理) (3)检查占用车时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4)检查派工单、修理作业单填写是否规范,检验人、作业人是否按规定签字。 (5)检查返修率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6)检查修理厂管理人员及保修人员的服务态度
9、。如对修理厂某一人服务态度差的反应达到或超过三人次时,检查人员应召开相应会议,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确认。 对修理厂的检查由公司检查时具体实施。 七、驾驶员自检内容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横直拉杆工作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开口销有无缺损。 2、检查脚刹、手刹或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刹车总泵、分泵及管路有无漏气(漏油)现象,刹车系统的开口销有无缺损。 3、检查轮胎、半轴及传动轴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钢板弹簧有无折断,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渗漏。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等是否齐全有效。 6、检查车门胶条是
10、否完好,开关是否正常,车内座椅(座套、头套)、扶手、吊环及玻璃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可靠,底板、侧面及顶棚饰板是否齐全,固定是否完好。 7、按驾驶员的三检规范进行其他项目的检查。 八、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情况,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立即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九、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由营运生产部负责,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对总站检查的考核,由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各总站负责,公司季度检查时
11、抽查。 4、公司参检部门(单位)及各总站,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站不漏线,线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奖励与处罚 1、对遵守本规定,检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时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并及时修复的部门、总站、驾驶员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厂及总站纳入年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给予表彰奖励。 2、对日常保养、检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质量差,检查时发现有问题的,由公司视问题发生的部位及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每项扣总站或修理厂目标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车辆报修后,在质保里程以内又出现同类故障,检查中发现还继续在运行的,处罚
12、时对总站及修理厂一并处罚。 3、对检查中发现故障限期修复而未修复的,复查发现后将追究责任并加倍处罚。 4、总站对驾驶员、修理厂对责任人的处罚,各总站、修理厂应按照此扣分标准处罚责任人。 5、一年内所驾车辆发生两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或一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的驾驶员,由安全服务监察部组织进行离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改为非技术工种。 修理厂相关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单项扣分达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厂从严处罚。 6、扣分标准见附表。公司对总站、修理厂突击抽查及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依照此标准扣分。 十一、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1、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设计、印制。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检查人员、
13、带队检查或部门负责人签字;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带队检查的部门(单位、总站)填报,应由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公司检查由牵头检查的部门(单位)收集、汇总、装订原始资料,填写检查汇总表,起草检查结果通报,送办公室打印并上报、下发。检查原始资料、汇总资料,由负责部门(单位)于检查次月中旬以前交营运生产部收存备查。 3、各总站的检查由各总站逐车填表、签字、装订并收存原始资料;汇总表由站长签字,并盖总站章后,在检查次月中旬以前送营运生产部。 4、驾驶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总站收集保存。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各总站及修理厂应视本总站(厂)
14、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办法。 03一、目的和内容: 1、为了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惩办法。 二、适用范围: 项目部全体员工 三、职责: 1、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工区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
15、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领导报告。 3、安环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4、各职能部门及工区负责人按照只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事故隐患 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
16、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和局部停止施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五、工作程序 1、组织机构 项目部城里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及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窒设在安环部,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17、六、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及工区负责应按照项目部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2、隐患的报告 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工区负责人或安全员,各部门报安环部,安环部对各类隐患进行分类。 3、报告形式 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事件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环部,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4、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4.1安环部在接受员工事故隐患
18、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项目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提出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环部,安环部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只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噶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最后由安环部复查落实结果。 4.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环部提交项目部,由项目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环部应进行监控。 七、奖惩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100-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环部申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性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4、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项目经理处理。第13页 共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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