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7.16KB ,
资源ID:7117897      下载积分:10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711789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高新技术创业服务规章规章制度.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qwe****66】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规章规章制度.docx

1、 高新技术创业服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规范我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管理并推动科技创业孵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和科技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也称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创业中心)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创业中心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创

2、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条省、市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及所在地区的创业中心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主要功能 第四条创业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究开发、中试生产所需场地以及办公、经营所需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咨询、信息交流、管理指导、发展策划、投资融资、技术支持、产权交易、市场营销、人才培训、对外合作、法律和财务咨询等配套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三章指导思想 第五条要加省创业中心的建设步伐,推动全省科技

3、创业孵化体系的形成与发展。要巩固和发展已有的孵化器;根据*省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加快建设专业技术孵化器;依托高等院校智力密集和科技成果密集的资源优势,建设大学科技园;建设专门吸引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结合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改革,创建既节约资源,又发挥所依托单位优势的国企孵化器以及其它类型的孵化器。 第六条我省创业中心的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从注重发挥科技资源优势和满足社会需求的原则出发。在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建设的初级阶段,要重视政府引导的重要推动作用。同时,要积极鼓励孵化器建设的多元化投资,发挥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第七条要十分重视创业中心建设发展和

4、运行质量的提高。必须注重孵化器的功能建设,拓宽孵化器的服务领域,提高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孵化器试验和实施多种运营模式,鼓励孵化器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创新。通过经营管理机制创新,增强孵化器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与管理 第八条申请认定国家级创业中心的,按照科技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认定。 第九条申请认定省级创业中心的,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十条省科技厅负责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申报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5、 1、发展方向明确,服务设施齐备,服务功能强,具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其它内部管理制度。实际运营时间在2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并每年向省科技厅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2、领导班子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职工总数的70%以上。 3、创业中心的资金投入不少于500万元。创业中心自身拥有15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并与创业投资、担保机构等建立了正常的业务联系。 4、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技术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应达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 5、在创业中心自主

6、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40家以上(专业技术孵化器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累计毕业企业在10家以上。 第十二条进入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孵化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办公场所必须在创业中心的孵化场地内。属新注册企业或申请进入创业中心前企业成立时间不到2年。 2、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属迁入企业的,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得超过200万元。 3、企业租用创业中心孵化场地面积低于1000平方米。 4、企业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应属于科学技术部等部门颁布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产业化前景较好。

7、 第十三条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毕业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中至少两条: 1、经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有2年以上的运营期,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年技工贸总收入达500万元以上,且有1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自有资金。 3、企业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第十四条申报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应首先向所在地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聘请专家采取会议形式进行评审认定。凡通过认定的,颁发“省级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布。

8、 第十五条省级创业中心的有效期为2年,2年后要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换发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 第五章扶持与促进措施 第十六条鼓励各市地科技主管部门、各高XX县区、经济区、大学、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个人等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支持创业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创办多种形式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除鼓励政府部门创办社会公益性的创业中心外,科技企业孵化器还可按有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为企业法人,注册名称中可使用“孵化器”字样作为行业,经营范围为“科技企业孵化”。 第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各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在规划、用地、财政、税收等方面为创业中心提供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允许以创业中心为单位统一办理在孵企业的各种行政性和社会性收费以及其它行政性或社会性管理事项。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强化服务,简化手续,严禁对创业中心及在孵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 第十九条省级创业中心可以向省科技厅申请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后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科技厅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6页 共6页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