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治安保卫工作管理制度
工地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1、目的:
1.1加强对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杜绝财产损失。
2、管理范围:
2.1工地外围、工地入口区域、施工单位作业范围以外的区域由建设单位负责;
各施工单位作业范围内由施工单位负责;
2.2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
3、出入工地管理制度:
3.1工地各施工单位工作人员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建设单位统一制作的出入胸牌;
3.2凡来访人员进入工地前需在门岗处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经过总包单
位认可发放“临时出入
2、证”方可进入工地,离开时交还保安室。
3.3因加班需在夜间或节假日进入施工现场的,应提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
署的证明材料,禁止随便出入工地。
3.4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从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易滑
的鞋或赤脚;违者一律不准进入工地。
3.5施工人员或访客人员进入或离开工地时,保卫人员须明确该访客来时物品
和离时物品是否一致,如发现有疑,需询问物品来源,不明来源的立即上报上级领导。严重者立即拨打110报警。
3.6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工地内;
3.7末经建设单位同意,外来人员不得
3、在施工现场拍照、摄影;一经发现,除
勒令其销毁影像资料外,应立即清理出施工现场;
3.8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在晚上6点半前全部离开施工现场。如须加班的,需由
各分包提前把加班人数、时间申请交到总包,由总包向建设单位申请告知。晚上23点后所有施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工地,违者以上规定的均按偷窃处理。
4、车辆出入管理
4.1车辆进入工地时,须接受检查,办理入工地手续,并注明所到施工单位
及位置,停靠地指定位置;并整齐停放;
4.2车辆出工地时,一切车辆都须接受检查,若载有物品时,须凭“物品放行
单”放行,没有
4、物品放行单”不得载任何物品出工地;
5、物品管理
5.1任何物品出工地时需办理“物品放行单”。
5.2如有物品运出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提前总包单位办理出场手续,获得“物
品放行单”,并由建设单位保卫人员签名;“物品放行单”应留底,以便核查;
5.3保卫人员每天应将“物品放行单”交回总包单位备查;
5.4保卫人员须仔细核对“物品放行单”的记载是否与实物相符;
5.5施工单位,其它业务往来单位及个人携带的工具、机器、物品等,应于进
入工地时先行登记,出工地时凭登记单核对无误后方可带离工地;
XX县区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港国际酒店工程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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